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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军祥:聚焦生态扶贫惠民生 履职尽责助力新发展

[ 作者:何军祥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06 录入:吴玲香 ]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城建环资监督工作

新环保法第27条、城乡规划法第52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41条等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城乡规划年度实施情况。城建环资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依法监督政府城乡规划和环境资源保护情况已成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如何更好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督促政府扎实抓好城乡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笔者结合汝城县县情、民情和基层需要,现就当前城建环资工作谈谈粗浅的看法和体会,以求更加聚集全社会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汝城。

一、聚焦生态产业扶贫实施,在工作重点上与党委合拍

紧扣县委“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发展战略,致力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扎实跟踪督办《汝城县精准扶贫五年(2015—2019)行动计划》实施到位,共同建设生态美、百姓富、产业旺、发展快的汝城美丽家园,具体抓好三件事:

㈠完善生态资金监管运用机制。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林业碳汇交易平台,确保森林资源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生态项目资金监管和科学使用,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生态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和管理制度,重点关注调查退耕还林、人工林、生态公益林补助、聘请生态护林员等惠民政策是否向贫困户倾斜和直发到户,3年内推动原来没有享受退耕还林政策收入的贫困村组实行全覆盖,为坚决打赢生态脱贫攻坚战提供完备制度保障和充裕资金、物资支持。

㈡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坚守生态底线,划定生态红线,助推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抓好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东江湖流域河面漂浮物打捞及处置项目等20个东江湖生态治理项目,助力开展“洁净乡村四年行动计划”,全覆盖推进水、电、路、讯、房、医、学、美“八到农家”建设。“十三五”期间,推进剩余11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206个行政村第二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县2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在此基础上围绕县城“一心两翼”沿线抓好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助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县城。

㈢倾力实施生态脱贫攻坚工程。跟踪抓好生态产业扶贫,实施“一村一基地”生态扶贫计划,把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作为生态扶贫的突破口,悉心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引导贫困农户以土地、林地、自有资金、扶贫资金、林业项目资金等资源入股,踊跃参与小水果、油茶种植合作社、花卉苗木基地等开发项目,力争生态扶贫产业基地面积达5万亩,有序实现4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加大城乡规划实施监督,在工作难点上与政府合力

㈠严格审议县政府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专项报告。为更好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汝城县适时出台了《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暂行办法》。今年5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汝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及2017年城乡规划实施计划的报告》。委员和代表们客观分析我县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管理和实施、进一步加大规划执法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品质。”等三个方面的建议意见,尤其指出要理顺执法体制,重拳整治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审议意见以交办函的形式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要求年内向常委会报告。

㈡严格督办2号议案和城建环资类重点建议。2016年11月,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关于加强县城老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被列为大会2号议案,《关于对银岭头弃土消纳场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列为城建环资类重点督办建议。县城老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银岭头弃土消纳场综合治理事关民众切身利益,是全县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将寓监督于支持中,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配合,汇聚众智献策献力,重点跟踪督办老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和银岭头弃土消纳场综合治理的规划设计,争取省市政策和资金支持情况和项目建设、治理进度及成效,并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代表分组情况报告会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予以报告和审议。

㈢严格监督乡村规划和农村建房合法规范实施。督促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和“农村双改”(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四年行动计划,严格遵循规划先行、体量控制、功能配套、传承传统、“乡愁” 记忆等原则,创新乡村规划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建房规范管理,彰显地方特色和风貌,努力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同时,注重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及文物古迹的规划保护,启动好国保单位修缮整治,推进“理学古镇”修规编制,抓好我国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涉及土桥镇金山村等6个村详规编制和审批工作,助推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等3个村迎接好全国第七批“历史文化名村”评估验收。

三、着眼民生问题的解决,在工作热点上与人民群众合心

㈠致力落实环境保护年度报告。认真学习领会新环保法和《关于建立健全地方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制度的指导意见》(湘常办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组织部分委员、代表、环保卫士深入环保问题突出的乡镇单位和厂矿企业,扎实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活动,紧盯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湘政发[2015]6号的履责情况,重点跟踪调查全县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减排、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生态红线改革等目标完成情况,我县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重大制度建设和改革举措推进情况,及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迎检基础工作落实情况,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做足功课,确保巩固环保既有成果,查漏补缺完善薄弱环节,铁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资源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全县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

㈡加强东江湖水源保护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监督。回应代表和广大群众安全饮水和水环境污染问题关切,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督办《关于科学实施东江湖流域综合治理的议案》,结合《关于对龙虎洞水库水源保护区实施综合整治的议案》、《关于统筹解决城区及周边乡村安全供水问题的议案》等议案的持续跟踪督办,及三湘环保世纪行、“保护母亲湖(东江湖)、你我他共参与”等公益活动,在宣传引导、整体规划、源头治理、健全机制、保护发展、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献策发力,向上争取政策探索实践好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消除环东江湖流域水环境风险,共同推进郴州生态文明建设。

2016年2月,我县正式启动了投资达10.819亿元工的城乡一体化PPP项目,该项目涵盖了全县范围内大部分集中供水工程和各集镇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我们将加强人大常委会对该项目决议的跟踪落实,全程监管、支持项目建设和运营,加强工程日常质量、进度和绩效监控,尽早解决长期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水杯子”安全的瓶颈问题。

㈢配合做好城建环资类相关立法调研。2017年,市人大启动了《郴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和审议工作。我们将配合做好省市城建环资类相关立法前期调研、建议意见汇总和现场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督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培训,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注重文化传承和保护,抓实隐患整治,全面提升协助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能力,发挥政府主导、民众参与、人大监督和全社会遵规实施功效。

(作者系湖南省汝城县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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