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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啸虎:什么是中国农村的未来

[ 作者:史啸虎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21 录入:王惠敏 ]

——中国农村的未来杂谈一

说到中国农村的未来,100个人可能会有100种说法和描述,而且大多会集中在生产生活和村容乡貌等看得见摸得着的方面以寄托期盼。这些方面的描述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忽略了从另外一些角度与现在情况进行一番对比。这样做可能会让我们对中国农村未来的判断产生更深也是更为清晰的印象。

比如,未来的中国农民作为农业经营者,他们会像工商业经营者拥有自己名下所经营的资产那样拥有自己名下的土地资产和土地上所有附着物的资产吗?

还有,未来中国的农民作为乡村居民,他们会像城市居民那样可以自由买卖或出租所居住的具有商品房资格的房屋吗?

还有,未来中国的农民所居住的农村社区的道路交通、给排水、垃圾处理、文教卫生、体育和医疗等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也会像城市社区那样由国家财政或国家投资为主设立的发展基金来承担吗?

还有,现在正在逐步扩大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将来每一个所谓的五年计划结束时将会被缩减到一个什么样的比例上呢?

还有,什么时候我们的政府不再垄断土地的一级市场,即便在真正需要以所谓“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开发商的名义征用农民的土地时能够将土地改变用途后的溢价全部返还给将这块土地出售给国家的农民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呢?

还有,什么时候我们的农业生产效益突出的农户能够通过收购或租赁等市场方式逐步扩大自己的农业经营规模以更多地提高其经营效益呢?

显然,这些问题的回答要比上述那些描述要困难得多,因此,给我们描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好愿景的人们大多在这些问题上选择了沉默。可是,我们真的能够在回避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成功建设一个体现了那些美好愿景的真正的新农村吗?显然,这也是不行的。既然如此,我们就只能直面这些尖锐的问题,将严酷的现实和艰难的改革现状呈现给广大的国民,让人们都能冷静而清晰地而不是稀里糊涂地去建设一个回避了上述问题的新农村。

建国后的中国农业集体化历史已经证明,1978年起步的承包经营制度不过是所谓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一种可能是最佳但却是无奈的选择,而且,其对中国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就已释放净尽了。不仅如此,这种制度现在已经陈旧到了越是坚持不变就越有可能束缚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的程度了。

我国这二十年来粮食产量从1984年的4.07亿吨[1]仅仅增加到2003年的4.51亿吨[2],仅增加10%多一点。而同期,农业化肥使用量却从1460万吨[3]增加到将近4000万吨[4],增加了近2倍。

(2016年中国粮食产量6.21亿吨,比2003年增长37%,而化肥施用量——折纯量则为7627万吨,比2003年化肥施用量剧增了90%。而2015年全世界包括氮磷钾肥在内的化肥总产量也只有1.83亿吨。中国化肥产量居然占到了全世界的42%。而那年全世界的粮食总产量则超过了27亿吨,是中国的4.4倍。

不仅如此,我国2001年农药生产量为69万吨,而到了2015年,我国的农药生产量居然猛增到374万吨,15年期间增长了442%!农药施用量则高出了世界平均施用量的5倍以上!

这种用天量化肥和农药堆砌起来的中国农产品其成本和价格怎可能不高?而其质量又怎么可能高?在此情况下,中国又怎么可能不大量进口粮食?2016年中国粮食进口超过一亿吨就是明证。——作者注)

这还表明,如果刨去科技进步和农业投入大量增加的因素,在过去这二三十年的我国农业的发展中,现有的这些涉农制度,尤其是现行土地制度,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不仅没能起到促进作用,其实是起到一种极大的阻碍作用的。这也就是说,我们现有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连同其派生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含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制度等)都不过是一种我们自以为很先进、其实是非常落后的农业经济制度。

按照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分析,这种土地公有、个体经营的农业经济制度似乎更像是一种现代条件下的井田制。在这种制度下,农民被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而束缚在土地上难以解脱,而国家也被这种表面上集体实质上国有的土地制度所蕴涵的巨大的眼前利益牢牢地羁绊住手脚,以至于在一个长达半个世纪的时期内都深陷贫弱至极的“三农”泥潭中而不能自拔,无法实现自己朝思暮想的真正标志国力强盛的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

因此,无论是国家、所谓集体,还是农民,均没有从这个制度中得到应得的利益。城乡差距和农民的相对贫困化在新的世纪里仍然在无情地逐步扩大。一切似乎都在向着与我们自己预想着的那些美好的愿景正好相反的方向在发展。这难道还不足以引起我们对以前农村改革的反思吗?

国家前些年取消了农业税的做法既没有让所谓集体得到好处,其实给农民的好处也很有限(按照国家减免农业税前的2001年全国征收农业税总额338亿元人民币[5]和8.2亿农村人口计[6],当年平均每个农业人口仅增加收入约41.2元人民币),于国家而言,不仅因分灶吃饭的财政收入减少一块而造成基层政府危机,而且随着农民缴纳农业税责任的免除,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也已经名不副实了。

如果再严格地说,我们一直在说的承包经营制中的“承包”两个字由于农业税的免除也不复存在了。“承包”概念的消失必将导致现有的所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的动摇和变化,而这毫无疑问又必将给今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现有相关法律体系的修订和重建添加了目前还难以预料的风险和难度系数。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要预测中国农村的未来首先得预测我们什么时候能改革并废止现有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并回答本文开头所提出的那些问题。离开了这个最终的改革目标,任何人对中国农村未来的任何设想和预测,那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作者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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