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参考报》指出目前高龄农民工正面临“留城工作难找,返乡退休无靠”的两难困境,一方面留在异乡城市“讨生活”受到自身身体状况、文化水平所限,工作机会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回乡生活又将陷入无农耕技术、无养老保险,生活无所依靠的窘境。(8月10日 《经济参考报》)
为改革开放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第一代农民工,如今多数已是55岁到70岁左右年龄,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高龄农民工。当初他们只身或举家投身到国家经济建设大潮中,过着工资低、条件苦、保障少、维权难的生活,为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建设和腾飞做出了巨大贡献。如今落下一身职业病,还要因为没有办理养老保险而难以回到农村安享晚年,奋斗一辈子,终究“老无所依”,这样的困境应该由谁来买单?
笔者认为,要确保农民工群体“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应该从完善保障制度、增强参保意识、加大帮扶措施三方面着手。
完善农民工保障制度。对于未办理养老保险或者年近退休养老保险难以缴满15年的这一部分农民工,可以按照有关专家的建议,由国家立法或出台一套适用于高龄农民工的保障制度,解决其社会养老保险、医保、福利等基本保障。
增强农民工参保意识。对于传统农民工而言“拿到手的才是钱”,基于这种传统观念,大部分农民工不愿意将钱花在“看不到”的地方,对此,国家、用工单位、乡镇都应该加大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增强参保意识,让农民工朋友了解养老保险政策,积极主动办理养老保险,为“老有所依”提供基础保障;
加大返乡农民工的帮扶举措。乡镇应该有针对性的对反乡农民工提供技术、政策、资金方面的帮扶,对于农村尚有土地的返乡农民工,可以组织符合当地实情的特色种养植培训,鼓励他们利用土地开展创业增收项目;对于部分失地农民,可以根据个人特长,为其安排公益性岗位,或者结合他们的都市阅历,将其纳入村委会队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建设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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