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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头羊偷粮缘由监管缺位

[ 作者:杜才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24 录入:19 ]

上届村“两委”干部私分冒领粮补,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又故伎重施。福建省漳浦县长桥镇潭阳村两届村“两委”12名干部被立案查处(5月21日,中国青年报)

2008年,福建省漳浦县长桥镇潭阳村原村书、原村主任、原报账员商定,私分冒领了粮补款;2009年6月,村“两委”换届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又故伎重演,直到2014年被查处。两届班子成员因乱作为受到党纪政纪制裁。

有童谣唱到:“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猫来了,叽里咕噜滚下来。”偷吃东西是老鼠的专长,而“领头羊”加入到“偷粮大军”队伍里来,成为名符其实的“偷粮鼠”,这角色转换得太快,真让人防不胜防。

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班子成员,是村级战斗堡垒、一个村群众的“领头羊”,他们是带头勤劳致富、抓好生产劳动、开展脱贫攻坚、营造新风正气、改善人居环境的先锋,代表着群众的利益,没有理由堕落为“偷粮鼠。”

“领头羊”贪占粮食直补款,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从数量上看,12人次,贪占了13.47万元,平均每户1.1万元,,8年来,平均每年也就1300元左右,不划算;从处分上来看,3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有的失去自由,有的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不划算;从款项结局来看,全部被财政收缴,不划算。因小失大,的确是一笔很不划算“买卖”。

“领头羊”集体堕落为“偷粮鼠”,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个人原因来看,皆由欲从心生,班子成员都想从惠民项目中“揩油”;从集体角度来看,班子成员“集体沦陷”,是集体怀有非分之想;但最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在监管上出了问题。正是由于村民监督不到位、上级监管缺位,最终导致了村两届班子成员都肆无忌惮地把惠民资金款项当成“唐僧肉”,把欲望照进了现实,用职务谋取到了“飞来横财”,完成了集体大蜕变。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从2008年至2014年,两届村“两委”共12名村干部,他们以个人及其家属的名义,骗取粮补共计13.47万余元,成了名符其实的“偷粮鼠”。为此,该县纪委分别给予黄某蜂等3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予7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落得个鸡飞蛋打的悲催下场,成为教育基层干部的一个反面典型。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涉农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基本得到遏制,但由于基层点多面广,诸如漳浦县长桥镇潭阳村班子成员贪占扶贫款项的顶风违纪行为还是存在的,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坏,仍需完善惠民领域资金、脱贫攻坚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县乡村三级监管,加大对违纪违规现象的打击力度,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管住“领头羊”的手,让他们循规蹈矩履职,确保各类资金项目在基层农村安全运行。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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