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村干部集体腐败案件在江西省萍乡市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芦溪县银河镇天柱岗村原党支部书记彭宗兰、村委会主任彭学军、村委会委员谭忠文(被调查时已成为乡镇干部)、原妇女主任刘艳萍等4名村干部因贪污扶贫款,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同时被纪委立案调查。最终,彭宗兰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刘艳萍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彭学军、谭忠文被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中国青年网 8月16日)
村干部原本是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羊”,然而芦溪县银河镇天柱岗村的村干部却为了一己私利成了影响该村在脱贫奔康路上的“拦路虎”。从“领头羊”到“拦路虎”的褪变,个中原因值得深思。
党性不强致私欲膨胀。中央明确提出我国在2020年要全面消除贫困,为尽早完成这一重任,各级党委政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帮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集体经济,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帮助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向贫困村倾斜了大量的扶贫帮困资金,却惹红了一些“蛀虫”的眼,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作为党员干部的他们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和权利,在私欲面前丧失了党性和人性,把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以权谋私的“武器”。
上梁不正致歪风盛行。彭宗兰作为党支部书记带头贪污、不听规劝,其他干部争先效尤。由于彭宗兰自身腰板不硬,明知其他干部在经费报销方面存在贪污行为,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歪风邪气,致使贪污之风日益盛行,最后竟然发展到同流合污,几个村干部公然商量明目张胆合伙贪污。
监管失衡致有机可乘。扶贫帮困资金是专项资金,但是从曝出的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众多案例足以说明一些地方在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方面存在诸多漏洞,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这些脱贫奔康路上的“拦路虎”的恶劣行为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也给党员干部形象摸了黑,对于这样的“蛀虫”,唯有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才能大快人心以解心头之恨。
村官虽小,其作用却不可小觑,他们是联系党和群众的纽带,是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政策的关键所在。“一个好支部,带富一方人”,吴仁宝将华西村带成了“天下第一村”,王家元带领春风村从石头缝里了开出了希望之花,总结出“春风经验”让村民走出贫穷走向富裕……由此可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班子是才是推动脱贫攻坚的中坚力量,是治国安邦、管党治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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