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吉林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74起,处分2358人。(5月14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隐藏在基层的“微腐败”直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决不能掉以轻心,老百姓的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侵占。“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只是老一辈革命家的光荣传统,更应该成为新时期我们一切领导干部的工作标尺,更应是每位党员干部必备的素养。
基层的“微腐败”直接侵害老百姓的利益,也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如果任由党员干部欺压百姓、与民争利、贪污腐败等行为肆意发展下去,不仅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更是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之基。
群众对“小官巨腐”深恶痛绝,强烈呼吁,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基层贪腐,打赢脱贫攻坚战不过是一句空话,实现全面小康也无从谈起。
因此,严肃查处基层腐败问题,也就显得愈发紧迫和更为重要。严查基层“微腐败”,需要多措并举。
首先,要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和党性教育。“思想决定行动”,只有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才能从思想根源和灵魂深处树立起廉洁从政的坚固防线,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腐败的“免疫力”和廉洁自律意识。
其次,要突出重点,强力打压。紧盯“农村村委、城镇社区、民生行业、基层部门”,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资金等领域贪污挪用等问题;严查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严查对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作风问题。
最后,创新监督模式,深挖问题线索。从信访举报、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重点聚焦基层“四风”、农村“三资”、扶贫惠农等方面问题,层层深挖,严肃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作为党员干部要坚持“勿以官小而不廉”的信念,时刻保持清正廉洁,恪守为官的底线。
作者单位:平武县高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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