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西查村农民查丁自掏24万元将村道改水泥路 国土局认定违建要拆除(网易>2016-12-24>来源: 澎湃新闻网(上海))
坊间有云:“修桥补路,善事多做。”当前很多地方的村组,还存在行路难的问题,坑坑洼洼的土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让群众很不满意,但如果国家出资或者是有大发善心的好人出钱修了,情况又不同了,那是再好不过的利民大好事,群众和国家都应该给予大力支持。
从第一幅照片来看,西安市未央区西查村道路泥泞纵横,像是雨天的红薯沟。为了改变烂泥路难以出行的现状,当地农民查丁用了自掏24万元建了一条水泥路,方便了群众,也方便了自己。说实在的,富裕起来的农民能够热心公益,把钱投向修桥补路的公益事业,很难得,值得点赞!
但是,让人始料不及的是,第二幅图出现了,这是一张当地西安市国土局、未央区城管局《关于拆除查丁违法建筑的通告》,两家联合发文,要求查丁自行拆除修建的道路,有违公理,存在任性用权、乱作为的重大嫌疑!理由如下:
其一,查丁硬化水泥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起码得半边半边的修,要拉沙子,要拉水泥,要请工程队,要放线,要设计,要施工,至少得经过1个月的时间吧,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国土局、城管局的人怎么不出来吭一声?而是到了建好了,才跳出来说要拆,从工作时间上来看显然不对,这是典型的“马后炮”式的慢作为、乱作为!
其二,查丁所硬化前的村道,泥泞不堪,全体村民都可以作证,何须到派出所开证明!国土局、城管局怎么不给当地人民政府发个文件,要求财政局出钱、交通局立项铲除泥泞路,修建水泥路、方便群众呢?修路,原本是国家财政该付费、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多少年来却并没有硬化,“江山不改,面貌依旧”让人脸红。当地先富起来的村民,为了公益、为了群众能够走上几步好路,出钱硬化了道路,国土、城建两个局却说要拆,是典型的欺负农民群众,以后谁还愿意做好事呢?
其三,村道确系查丁所修,确实修建在国土上,但是查丁并没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宣称这条路归他所有,并没有去办理产权证,而是无偿的、无条件的交给村民过路共同使用,并没有侵占国土丁点嫌疑,并没有改变千百年来这条道路的使用性质,国土局要求拆除又为哪般?
其四,城管部门的职责是负责执行城管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城市执法、管理城市、整治辖区乱象。但是让人不解的是,查丁把道路硬化得漂漂亮亮的,把农村硬化了、美化了,属于民间集资加强新农村建设范围,并非城市乱象、并非整治对象,城管局跟着国土局搞个联合发文,属于执法对象错误,更是在乱作为。
其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西安国土局管着西安市的所有国土,这毫无疑问;辖区内,农民群众自发修建的千百条路、所有无证民房,全是建在国土上,也毫无疑问。问题就来了,这么多路、建筑有几个是国土局发文建设的呢?凡是没有办证的,都属于违法建筑,依法都该拆除啊!为何不发文统统拆除?为何单单跟西查村的村道过不去呢?原因成疑!
其六,村道硬化了,钱也花了,也没有什么质量问题,已顺利投入使用,况且新的更高标准的道路修建规划还没有公布之前就要求拆除,实在是有违公理。如果要求拆除,也得事先给大家通个气对吧,比如对大伙说说新路什么时候规划、什么时候立项、什么时候开工建设,让大家心里有底,才能顺乎民意、得到支持。但国土部门、城管部门什么准备工作都没有做,一纸公文就草率要求拆除道路,让村民又回到泥泞的老路上,是不是太任性用权了?
其七,政府工作部门做事,不能出一纸文件了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求我们干部要用心用情做事,对于拆除村民硬化道路一事,事先去跟当事人沟通过吗?去跟村组负责人交换过意见吗?召开过村民大会“一事一议”讨论过吗?这些都没有做过,西安国土局、城管局何谈用心用情做事?何谈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西安市国土局、城管局是西安市政府的工作部门,重点是“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不是擅权弄政的衙门!既然是政府的工作部门,就要依法依理依情办事,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作出的决策要让群众心服口服!古人都讲究“先礼后兵”,为什么西安市国土局、城管局就做不到呢?但愿此事有下文。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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