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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才是民意最直接的试金石

[ 作者:许旭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21 录入:吴玲香 ]

近日,四川省岳池县杨天直在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附近,被张某等犯罪嫌疑人哄骗并强制送回死亡事件引发社会舆论关注。记者17日获悉,国家信访局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四川省信访局迅速查明情况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新华社1117日)

古人常说:“百姓是水,执政者是舟,水既能载舟亦能覆舟”,中国从新中国成立能有今天的成就和最底层默默奉献的人民群众是分不开的,作为做底层的人民群众应该享有信访这项最基本的权力,而如今也成为了一种难事,不得不让我们陷入深思。

国之执政在为民,我们的领导干部本应多遵循民意、聆听民述,尤其在基层一线,我们更应该和人民群众打成一堆。然而事实是,一些领导干部在接待来访人员的时候却是板着嘴脸,要么就是踢皮球推卸责任,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心里的形象。例如在在前不久,在云南香格里拉发生的消费者强制消费事件,因为部分游客参加旅游团被强制消费引发的冲突,一些记者进行暗访,并据有关事件询问当地迪庆州旅游局具体情况是怎样的,监管人员叫嚣着要拘留记者,嚣张气焰让人不寒而栗,请问,这样的工作人员谁还敢来办事、谁还敢来伸冤。

在这件案例中,杨某作为正常的信访,而非正常的死亡,这个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蹊跷,作为当地有关领导干部应该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到位,不应推诿拖延、敷衍塞责。如果当地政府能合理和情的解决群众诉求,想必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现在出现这样的情况,当地有关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国家信访局到访期间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很痛心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的问题,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等问题,必须深刻汲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和阻碍群众正常信访行为,如果仅仅是纸上谈兵,而最终落实不到位,这样的情况还将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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