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为某大型体育赛事安保招标卫星通讯车项目中,今年44岁的王某利用担任信息通信处无线处副处长之便,帮助没有资质的企业中标,从中受贿。记者昨日获悉,王某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8月2日 中国青年网)
提起贪腐,痛斥贪官过重于强调思想上的动因,总认为思想本质的惰性害人害己,最终让其滑落。在不否认这种动因的情况下,需要从现实案例中找准一些真东西,能够防止其腐败的客观性原因,没有制度编织的天网,在人心隔肚皮的臆测下,即便是测谎仪,面对那些个官员,谁又能辩得清忠奸?
什么样的级别就有什么样的拍板权,这给了官员很多的权力伸缩性。一件事能办不能办,办成办不成,取决于一个官员的主观判断,这才是最大的漏洞。同样,这也是权力最大的魅力之处。如果一个官员,一点决策权和决断权都没有,丁点大的事情都要开会研究,恐怕会耽误很多效率,拖延了事情的后果无疑是苦的。一个信息通信处的副处长王某,就能帮助没有资质的企业中标,这期间既有行业内的制度缺陷,也有一些贪腐的共性问题,那就是商人于利,官员获益。如果仅是这样的老套,并没多大话题可挖,但是如果涉及到一些最初的埋伏和设计受贿,那就值得深思。
自2010年至2013年,王某所在单位进行3G视频图像传输项目测试,并撰写《多媒体视频应用标准(试)》。在此期间,王某从该局信息通信处无线处(后更名为科技信息化部)副处长升任处长。利用职务便利,王某为北京韦加航通科技有限公司搭建相关设备测试平台,还将该公司的设备技术指标写进了该局《多媒体视频应用标准(试)》。这是想干啥?不言而喻,放长线钓大鱼。试想,一个行业标准都能确立的公司,中标岂非有着天生的优势?更何况这同技术专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谁敢于挑战这样技术壁垒的权威?其间,我们还看到法院查明的证据,王某均利用职务便利,不走招投标程序直接采购产品,向相关企业收取贿金。如果说一些需要及时办理的刚性问题不需要民主审议,但是这种涉及到钱的集中采购问题,居然不顾招标采购程序,直接拍板,可见这名处长的霸气,可见,在其他方面,也是一言九鼎。
组织部门在选拔和任用官员的时候,都寄望于用人公正上,期望选拔一名优秀的官员来约束权力。但有时候,对触手可热的权力,官员很容易滑脱。听其言观其行,思想的动向早晚会付诸于行动。腐败亦是如此。选任用人不能搞任前一阵风,事后忙匆匆,需要一个监督程序来贯彻始终。当上了官,不是万事大吉,尤其是重要权力和位置上的官员,监督更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连一个处长都能动辄受贿几十万,更何况处长以上的官员,紧盯那些可以自由裁量权,或许比盯着官员本身更有效。
作者地址:河北省临西县阳光大街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