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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雁过拔毛再证信任不能代替监管

[ 作者:黄诘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16 录入:19 ]

近日,在云南省宣威市龙潭镇打乌村,当“年轻有为”的村党总支书记龙奇尧被宣布开除党籍时,很多群众才知道,原来本该属于他们的惠农资金被龙奇尧给贪污了。(6月1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钱财诱惑蒙双眼,“雁过拔毛”乱用权;开除党籍咎自取,肆意妄为惩必严。可以说,从年轻有为到随波逐流、从为民谋利到与民争利,龙奇尧一步一步地挖下坟墓,葬送大好前程。自以为,那些少则几十元、多则上千元的“外快”,没人深究、无人细查,便滥用权力趁火打劫,对惠农资金“雁过拔毛”。殊不知,贪污多岐路,清廉乃正途。机关算尽的“抢食”行为,终是难逃党纪追惩,一切不过自欺欺人。

令人费解的是,为何劣行潜藏五年,迟迟未见曝光?或许,年轻有为的能人形象,遮掩了群众耳目,让盲目信任代替日常管理;又或许,积少成多的敛财方式,蒙蔽了监督探头,让“救命稻草”落入私人腰包。反正资金使用无约束、得来全不费工夫,何不借机贪一笔、捞一把,赚个盆满钵满?长此以往,不仅影响惠民政策的落实,还会侵蚀民心、激发民怨,贻害颇深。

不可否认,“雁过拔毛”的频发,是监管纵容的结果。一来,“蛀虫”基数过多、监督半径过大,失之于松的管理,为权力寻租拓宽了空间。二来,内部监督有心无力、外部监督鞭长莫及,层层失守的防线,为暗箱操作提供了温床。三来,政策宣传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全面,盲目施加的信任,为违法乱纪创造了环境。加之,群众法律意识欠缺、维权意识薄弱,导致各类骗术轮番上演、“暗黑规则”大行其道、“抢食”现象时有发生。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整治“雁过拔毛”,要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用权监督,逐步压缩寻租空间,确保惠农资金“用得其所”;要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督方式,盯住重点、防控盲点,彻底斩断以权谋私的黑手;要改进线索收集方式,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体检”,及时消除侥幸心理;要聚焦政策宣传、抓好村务公开,通过上网、上报等途径,扩大群众知晓度、提高信息透明度。如此,才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起“有权莫要贪”的思想防线。

“我们这么信任他,没想到全被他蒙在鼓里了!”的确,徒有信任,不足以“善治”;唯有严管,方得以“保质”。且盼,监督问责再严一些、日常教育再多一些、咬耳扯袖再勤一些。千万莫等问题积重才算总账,勿等铸成大错才知廉贵。否则,后虽悔悟,为时已太晚。

作者单位: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官厅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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