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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可荣等:传统村落多元价值的活态传承

[ 作者:鲁可荣 胡凤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14 录入:王惠敏 ]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现状

(一)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时代背景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广大的农村正处于急剧变迁发展之中,越来越多的村落或解体或撤并,城里人愈发希望“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及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农民们更期待“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因此,为了适应新常态发展趋势,必须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而中华传统文化之根在于乡村文化,“记得住乡愁”首先要“留得住乡村、系得住乡愁”。传统村落是承载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石。尤其是传统村落历史年代久远,拥有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资源,并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及经济等多元性价值。然而,在快速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刻不容缓。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文化部和财政部于2012年12月21日发布《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大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力度。目前已经有2555个村被列入前三批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中。

然而,目前在以政府为主导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实际工作中,面临着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一方面,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于传统村落保护越来越重视,但是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对于传统村落保护的主要内容和具体途径不清楚,也即不了解传统村落的价值所在及其保护与传承载体是什么。面对政府实施的各种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和资金茫然无措、无从着手,尤其是对于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和“非遗”场所的传统村落犹如烫手的山芋,大多只能是原址原貌保护,从而导致传统村落保护与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与生活质量的提高极不协调,影响了传统村落的价值传承与保护发展。另一方面,近年来乡村旅游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资本和社会力量通过种种途径参与到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中来,未能真正了解和立足乡村综合多元化价值,单纯地运用城市规划设计理念来开发传统村落,片面地利用传统村落的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悠久的乡村人文景观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尤其是兴建或改造大量与村庄人居环境并不协调的仿古建筑和人造景观,或者是开展没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展示或表演活动,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单一途径,似乎“搞旅游者兴,不搞旅游者亡”,从而导致一些传统村落变成了生意火爆的旅游景点,甚至是破坏和侵蚀了传统村落原有的“天人合一”的自然环境和深厚悠久的乡土文化,影响了传统村落的有效保护及可持续发展。

(二)学界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研究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学界开始从民居建筑、村落环境、文化空间、旅游开发等多个角度对古村落开展研究(谢凝高,1987;刘沛林,1997;陈志华,1999;等)。在既有的文献中,未能将“古村落”与“传统村落”加以明确区分。例如,刘沛林(1997)、朱晓明(2002)认为,古村落是指村落地域、建筑环境与布局、历史文脉以及传统氛围等均保存较好,延续了独特的民俗民风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村落。2012年,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决定将习惯称谓的“古村落”改称为“传统村落”。冯骥才(2013)认为,传统村落是指那些村落的历史面貌比较完好、具有比较丰富的文化遗存、独特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及依然有村民居住生活的活态的村落。何连弟(2015)认为,传统村落是指民国时代以前建村,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

本文认为,传统村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传统村落是指建村历史较长(百年以上),具有较为完整的村落历史面貌、村域选址布局及民居建筑,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耕生产生活方式,村民仍然生产生活于其中的活态的村落共同体。狭义的传统村落即为古村落,是指那些具有悠久的村落历史,丰富独特的古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村落,更强调其作为文物保护单位。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量村落的消失引起了学界对乡村价值及其发展前景的普遍关注。例如,李培林(2004)、刘铁芳(2006

)等认为在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中村落正在走向“终结”或解体。文军(2004)、毛丹(2010)、田毅鹏(2011)等认为,村落的存在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及其独特价值,村落不可能完全被“终结”,而且乡村价值的多元性会愈发彰显。发达国家的逆城市化也充分证明乡村继续存在的价值及其未来发展方向。例如,孟德拉斯(1991)指出,法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农村人口数量止降反升……生活在农村或小城市是3/4的法国人的期望。有学者从不同学科视角指出乡村具有经济、生态、社会及文化等多元化功能(祖田修,2003;曲福田,2011;朱启臻,2011)。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当务之急要传承乡村价值,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长子中,2011;张孝德,2013)。与一般村落相比,传统村落不但具有经济、生态、社会及文化等功能,还承载着历史文化传承功能,并且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价值。陈志华(1999)以楠溪江中游的芙蓉村、苍坡村等古村落为例,将乡土建筑作为乡土文化和乡土生活的人为环境条件和舞台,系统研究了楠溪江中游古村落在建筑、宗族、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冯骥才(2014)认为传统村落是不同于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另一类文化遗产,是一种生活生产中的遗产。

近年来,学界关于传统村落现状及传承保护的研究也不断深入。胡彬彬(2012)认为,大量传统村落正在消失,其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现行农村土地政策制约下的原住民自主自建性破坏、政策误读误解与急功近利的政绩建树意愿下的建设性破坏、商业模式下的过度旅游开发性破坏、法律法规缺位、保护标准缺失、保护经费缺乏下的保护性破坏。仇保兴(2012)认为,众多的传统村落由于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而成为“空心村”、古建筑由于缺少维修资金而破败坍塌、过度的旅游开发破坏了传统村落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底蕴。单霏翔(2008)提出古村落保护要从单一的文物保护走向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思路。朱晓明(2002)要对古村落的选址、建筑特色、文化传统和制度影响等进行价值评判,提出要建立国家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制度。潘鲁生(2013)认为,古村落保护必须结合自身的资源特点,融入当代生活,实现动态、生态意义上保护和发展、文化的活态传承及整体性的可持续发展。冯骥才(2014)认为,在当前经济现代化和乡村城镇化的高速进程中,传统村落的保护必须与村民的生活改善、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要尽快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法规及其监督与执法机制,需要政府、社会与村民等多元主体的文化自觉。

综上所述,近年来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对传统村落价值传承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既有的研究成果或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分析乡村所具有的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普遍性价值以及传统村落独特的古建筑、悠久的人文历史等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价值,或从宏观角度阐述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却未能全面系统地分析传统村落的综合多元性价值及其构成要素与载体,未能分析传统村落价值传承保护与村落可持续发展的辩证关系,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路径与机制尚在探索之中。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当务之急要系统地解析其综合多元性价值及其传承载体,并通过总结梳理传统村落价值传承保护实践中的经验教训,重塑乡村价值体系,探索传统村落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

二、传统村落的综合多元性价值及其传承载体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类为了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求得生存,几个人或一群人开始群居生活,结成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原始氏族部落的“聚族而居”,形成了村落的雏形。罗吉斯和伯德格认为,“最初的社区可能是为防御外界天敌的侵犯而形成的。归属的互补意义也促使社区的形成。”①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环境不断稳定,开始在不同地方根据各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或“逐水草而居”、或“择地而居”、或“靠山吃山”、或“靠水吃水”,从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村落形态。一般而言,所谓村落,就是以地缘和血缘为纽带,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由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口为主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长期以来,随着农业生产发展和村落形态与类型不断多元化,作为人类农业生产生活的村落越来越呈现出集生产、生活、生态、社会及文化等综合多元化价值为一体。

相对于一般村落而言,传统村落作为乡村价值传承的活态天然博物馆,其综合多元性价值蕴含于乡村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之中,并以其为载体更为清晰完整地传承延续。

(一)以传统农耕生产为载体形成了“惠及苍生”的农业生产价值

传统村落的世代村民为了繁衍生息,长期以来立足于村域范围内的土地、植被、水源等自然资源开展农作物种植、家畜禽养殖或放牧、打猎、捕捞以及手工制作等农业生产劳动。通过辛勤劳作生产出足够的农产品,不仅可以满足家庭成员的生活需求,还可以通过各种交换形式和渠道为生活于乡村以外的人们提供了包括粮食、蔬菜等农副产品以及生产其他产品的原料。日本学者祖田修认为,农业是一个有机的生态、社会系统,农业具有综合多功能性,农业是“通过保护和活用地域资源,管理和培育有利于人类的生物来实现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生活价值的均衡与和谐的人类的目的性社会活动。”因此,农业是人类的经济生产过程与自然再生产过程的有机结合,是人类有意识地通过生产劳动改变动植物生长过程和条件,借以获得人类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农业生产既需要符合自然界和生物学的客观规律,又要符合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规律。

从农业的基本属性可以看出,农业生产具有独特的自然特性和社会属性。首先,土地是农业生产的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生产资料,“土地是财富之母”“民以食为天,食以耕为功”。其次,农业生产具有独特的自然特性,受到各地区不同的气候、地形、土壤、植被等自然资源和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从而形成了农业生产的地域多样性和品种的多样性。同时,农业生产还具有季节性、周期性以及弱质性和风险性等特点。在农业生产中,需要农业劳动者必须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以及劳动合作等,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必须要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从家庭成员中的长辈那儿习得和体验各种农业生产技术与经验,在面临各种自然灾害、农田水利建设和农忙季节要以家庭、村落共同体等为组织形式开展分工与合作。因此,以农耕生产为载体,一方面,传统村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产方式既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以及满足家庭生存繁衍的需要,又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水源、种子等生产资料;另一方面,依托家庭和村落共同体可以有效地习得和传承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以及开展农业生产的分工与合作,可以适应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等特点,有效地预防和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农业生产实现“五谷丰登”,从而形成了“遵天时,顺地利,寻人和”的“道法自然”和“民以食为天”的惠及苍生的农业生产价值。

(二)以传统聚落空间为载体形成了“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

在长期的农耕生产生活中,逐步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村落形态,这些村落形态在地理学科、建筑学科中通常指的是村落的聚落空间形态。按照村落的地理形态和自然形态差异,一般可以将我国村落形态划分为集村和散村两大类,主要是受地理因素的影响,村民沿河流、湖泊、山谷、道路、平原、盆地等建造住房、修建农田、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从而形成条带状、环状、团状等集村或者是不规则状分布的散村。范少言、陈宗兴认为,乡村聚落空间结构是指农业地域中居民点的组织构成和变化移动中的特点,以及村庄分布、农业土地利用和网络组织构成的空间形态及其构成要素间的数量关系。

不同村落形态的形成主要受制于不同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塑造了不同村落村民们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传统村落的世代村民为了更好地安居乐业,主动地依托村落所处的地理环境,以村落为空间载体,依据河流、山川、土地等自然资源,充分考虑地质、地貌、水文、日照、风向、气候、景观等方面因素,合理地进行村落的选址与布局,负阴抱阳、背山面水、藏风聚气等是村落选址布局的理想模式,从而形成了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互生共融、有机协调的独具地域特色的聚落空间,例如,浙江兰溪的诸葛八卦村、武义的太极星象俞源村等。同时,村民们结合村域特色自然资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合理地安排多品种农作物的交叉性、季节性和周期性种植,实现耕地的轮作和休耕,使用畜禽粪便、植物秸秆、草木灰等作为农家肥。传承和运用传统自然农法的经验和地方性生产技术,发展地域特色性的原生态农业,同时也形成了独具地域特色的乡村景观,如云南哈尼族梯田、珠三角的桑基鱼塘、江西婺源油菜花等。按照村落人口增长与村域自然资源的可承载性与可循环再生利用的原则,形成了崇尚自然、勤俭节约、循环有序的乡村生活方式,有机地将自然再生产与村落的人口再生产结合起来。因此,以传统村落的聚落空间为载体形成了山、水、林、地、人的有机融合、和谐统一,使传统村落具备了“天人合一”生态价值,有效地实现了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三)以聚族而居为载体形成了村落共同体的生活价值

在长期的乡村社会形成与发展中,乡村居民从最初的聚群而居逐渐发展到以婚姻血缘与亲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家庭为核心的聚族而居,从而形成了村落共同体。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对“共同体”作出界定的基础上,把共同体与社会作了比较,“一切对农村地区生活的颂扬总是指出,那里人们之间的共同体要强大得多,更为生机勃勃: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因此,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⑤因此,由于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纽带聚族而居的人们共同生活在村落共同体中,才逐渐地形成了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家庭以及同宗的家族,构筑起相生共融的村落生活空间,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可以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食物的安全与美味、邻里的守望相助、熟人社会的互帮互助与经验传承以及乡村慢生活的悠然自乐等村落共同体的生活价值。例如,福建省漳州是南靖县黄氏宗族聚族而居形成的土楼村落———田螺坑村、湖南省江永县周氏宗族聚居的上甘棠村。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大量的传统村落逐步解体或消失,另一方面久居于钢筋水泥、拥堵交通、尘霾空气以及快节奏工作中的城市居民愈发希望可以在短暂的节假日里可以“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然而,要“记得住乡愁”首先必须要留下乡村,才能“系得住乡愁”。而能够“系得住乡愁”的恰恰是以传统村落聚族而居作为交往载体而形成的村落共同体的生活价值,其犹如陈年老酒般散发出浓浓的乡情乡味,吸引了无数的城里人驻足其中、休闲度假,流连忘返。因此,近年来,乡村旅游发展方兴未艾,由起初单纯的“吃农家饭”逐步发展到如今的“吃农家饭、睡农家炕、干农家活、享农家情”。

(四)以家风族训和村规民约为载体形成了乡村文化传承与道德教化价值

中华五千多年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根植于源远流长的传统村落文化,而几千年来的农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农耕文化孕育了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钱穆认为,按照自然环境的种类,可以将人类文化分为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和商业文化三类,并认为农业文明就是农耕文化,中国文化是自始到今建筑在农业上面的。

朱启臻认为,以村落为农业生产载体在农业生产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业物质文化,如不同时期的农业生产工具(犁、耙等)、农田水利建设(广西的龙脊梯田、李冰父子的都江堰水利工程等),这些丰富多彩的农业物质文化凝聚和体现了劳动人民的勤劳智慧,成为传承乡村文化的“活化石”,为研究不同时代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耕文化提供了主要的研究依据。

同时,以村落为载体,也有利于民俗文化和民间信仰的传承发展。例如,在农耕生产中形成的天干地支汉族历法纪年、一年中的二十四节气、汉族的传统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以及与地方农耕生产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民间信仰(如沿海渔村的妈祖文化信仰、杭嘉湖平原水乡的蚕花娘娘文化信仰等),都是以村落为传承载体,在长期的农耕生产生活中所形成的约定俗成的民间习俗和民间信仰,并通过各种民间文化活动以及代际口口相传得以有效传承。在以血缘、亲缘关系为纽带,以家庭为核心的宗族性传统村落中,形成积淀延续了尊老爱幼、长幼有序、勤俭节约、耕读传家的优良家风族训,守望相助、和睦邻里、淳朴敦厚的乡风民俗以及村规民约等。例如,江西婺源县理坑村村民民风好学,崇尚“读朱子之节,服朱

子之教,秉朱子之礼”,被世人赞为“理学渊源”。浙江省永嘉县苍坡村李氏宗族历来秉承“一等人功臣孝子,两件事读书耕田”的家风族训,世代人才辈出,村民和睦相处。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村落或消失或衰败,越来越多的传统民俗文化和民间信仰正在逐渐消失,乡村文化呈现荒漠化之态。以传统村落为载体,可以充分发挥优良家风族训、乡风民俗以及村规民约对村民的道德教化与约束功能,也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净化人们的心灵、感化人们的行为,以及通过乡村文化传承唤起和激发更多人内心记忆深处的“乡愁”,重建家庭的天伦之乐、邻里的守望相助、社区的和谐包容以及共同体归属感,重新追求和塑造真、善、美的“精神家园”。

三、传统村落价值的活态传承与村落可持续发展

传统村落作为具有悠久的人文历史、浓郁的乡风民俗、生态循环的农耕生产以及独特的民居建筑的村民生产生活共同体,其多元化价值的传承保护与村落可持续发展应该是一个活态有机体系。冯骥才认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不但不矛盾,反而可以和谐统一,互为动力,两全其美。保护传统村落决不是原封不动,而应该是尊重历史和创造性地发展。只有传统村落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宜于人居,人们生活其中感到舒适方便,其保护才会更加牢靠。

因此,传统村落保护首先必须要对其综合多元化价值及其载体予以解析,通过对传统村落价值的活态传承与重塑,有效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一)基于自然农法为核心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再造有机循环农业

传统村落的先民们为了宗族的世代繁衍生息,十分注重凭借有限的自然资源来确定村落选址布局,或择沃土改良田而稼穑,或逐肥美水草而牧渔,或踞高山茂林而采猎,逐渐形成了“遵天时、顺地利、勤劳作、重节俭”的道法自然的传统农业耕作方式。同时,为了能够长期地实现“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传统村落的村民们十分注重对自然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从而形成了以自然农法为核心的农业生产方式以及独具特色的农业文化信仰和民间习俗。例如,从事农耕生产的村民们为了保护和恢复地力,一方面有计划地适当采取轮作与休耕的方式使有限的耕地肥力得以恢复;另一方面通过圈舍饲养家畜家禽,用青草垫圈,将动物粪便与青草混合沤成厩肥,或者是将人体粪便和有机生活废弃物堆肥,在播种时作为底肥或青苗期的追肥,既有效地增加了地力,保持了土壤的疏松透气性,又增加了农民副业收入,实现了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有机循环,提高了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地处山区和湖区海边的村民们则以各种乡规民约或民间信仰等形式十分重视对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循环利用,在野生动植物孕育繁衍时期主动禁猎禁渔禁采等。

面对工业化、市场化的激烈竞争,单一依靠弱质性的传统农业无法使村民安居乐业,乡村也难以可持续发展,片面地发展工业也只能加速乡村的衰亡。因此,在城市化、工业化发展中,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必须要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动员和凝聚乡村内源式发展力量,充分挖掘和发挥乡村综合多元性价值,才能有效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城市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加注重食品安全和舌尖上的美味体验,对于那些采取自然农法种植的老品种杂粮、蔬菜瓜果以及养殖的土猪、土鸡等有机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高。因此,对于那些农业历史悠久、传统产业优势明显以及仍然具有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的传统村落,以留村的中老年村民为主体,以村落精英为引领,以互助合作为平台,通过传承以自然农法为核心的传统农业耕作方式,充分整合利用村落独特的农业生产条件,激发其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再造有机循环农业,实现以有机农业为主导、农副产品加工为辅助、乡村旅游服务产业为目标的三产融合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从而真正实现“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例如,浙江海宁的云龙村依托优越的自然条件和悠久深厚的蚕桑民俗文化,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桑蚕技术,形成了以农桑为主题,融合桑树种植、桑果采摘、桑蚕养殖、游客体验旅游等为一体的桑蚕农业示范基地。2009年,云龙村蚕桑生产民俗作为“中国蚕桑丝织技艺”中的主要代表性项目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被列入“中国蚕桑丝织文化遗产生态园”项目。

(二)基于山、水、林、地、人“天人合一”的村域生态环境,重建生态和谐的“美丽乡村”

中国农村地域广阔,各地自然环境、人文历史差别迥异,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传统村落。

然而,传统村落的选址布局大多是遵循着山、水、林、地、人“天人合一”的原则,先民们在建村伊始,充分立足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条件,将村庄的选址布局与村域周边的山、水、林、地等自然生态环境融为一体,或依山傍水建村、或毗邻沃土而居,并逐渐形成了与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相适宜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乡村生产生活方式,从而营造了一个个适宜世代村民繁衍生息的生产生活的聚落空间,并形成积淀了深厚悠久的传统乡村文化。

然而,建国以来,由于频繁的政治运动(尤其是“大炼钢铁”“以粮为纲”等)以及农村人口激增等导致大片森林被砍伐、大片山地被开荒、大片河湖草场被围垦,严重破坏了山、水、林、地、人“天人合一”的村域生态环境,从而导致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的窘境,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的生态危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你们收入不断增加。然而,农村山林、耕地、水面、草场等自然公共资源日益遭到过度开发,农村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尤其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靠近城郊的越来越多的传统村落被推平建成工业园区或居民区。远离城市的传统村落也难逃厄运,清澈的河流被工业废水污染,肥沃的良田被化肥农药污染,昔日热闹的村庄被“空心化”。长期以来,传统乡村的世代村民们形成了“回归自然”“勤劳节俭”“天人合一”以及“耕读传家”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然而,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冲击,乡村生活方式也越来越城市化了,在追求舒适、便捷以及“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中,也导致乡村垃圾遍地、水体污染以及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等问题。随着国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和路径,即基于山、水、林、地、人“天人合一”的村域生态环境,重建生态和谐的“美丽乡村”,这样既可以使逐渐富裕起来的村民安居乐业,又可以吸引期待“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城市居民来休闲旅游,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传统村落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始建于北宋时期的传统村落———何斯路村,过去由于耕地少,交通闭塞,曾是义乌市最贫困的小山村之一。改革开放后,村内青壮年劳动力陆续外流,垃圾遍地,耕地抛荒,村庄日益“空心化”,人居环境也每况愈下。2008年以来,在以何允辉为核心的新乡贤团队的带领下,始终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以及持“真善美”的原则,大胆创新,充分立足整合及盘活村庄自然、人文等特色

资源,实行“一草一木皆股份,男女老少皆股东”的股份合作制,发展薰衣草特色生态产业和乡村旅游休闲产业,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如今的何斯路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生态协调、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该村先后获得“全国生态村”“浙江省文化示范村”“浙江省绿化示范村”“浙江省特色旅游示范村”“浙江省森林村庄”“中国美丽田园村”“全国十大生态村”以及“国家AAA级景区”等各种桂冠。

(三)基于天伦之乐的家庭生活、守望相助的村落共同体与道德教化的村落文化,重塑和谐共融的“幸福乡村”

昔日传统乡村社会,村民们多秉承“耕读传家”的族训,族内乡绅以“学田”“族田”设立私塾,尊师重教。建国以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础教育,农民文化教育素质不断提高。然而,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撤点并校等,中青年不断洗脚进城、少年儿童纷纷离开村小进入乡镇中小学,许多农村家庭开始“碎片化”,留守老人老无所养,留守儿童少无所教,留守妇女情无所依,“乡、土、人”一体化的“熟人社会”逐渐“分崩离析”,“原子化”状态凸显。在各种现代化因素的裹挟之下,传统乡村社会所固有的“守望相助”“积德行善”“耕读传家”等传统道德正逐渐淡化及消失,乡村文化日趋凋零及至断根,从而导致大量的传统村落迅速地消失,越来越多的人愈发怀念那“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的乡村田园生活。随着农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村民们也逐步从自身的生活体验中自觉地感知到真正的幸福生活应该是基于天伦之乐的家庭生活、守望相助的村落共同体以及独具特色的村落文化,重塑和谐共融的“幸福乡村”。例如,何斯路村立足村庄特色资源,充分激发村庄内生力量,吸引了一批外出经商务工的中青年村民回村创业与生活,发挥乡村的农业生产价值和生态价值,发展生态产业和休闲旅游产业,有效地增加了村民收入。同时,该村立足何氏宗族的“和”“孝”文化以及“理学传家”的族训,通过“功德银行”、文化礼堂、老年大学和“百万育才计划”等乡村文化创新载体,重新焕发出乡村的道德教化价值。通过基于天伦之乐的家庭生活、守望相助的村落共同体与道德教化的村落文化,激发村庄的内生力量,使昔日破败的“空心村”重新变成了“老年有所依所乐、成年有所业所为、少儿有所养所教”的幸福乡村。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DT缙云书院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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