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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华:中国社区重振与乡村复兴的关系

[ 作者:孙华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10 录入:王惠敏 ]

传统乡村、传统村落是自然形成的,以家庭种植业、养殖业为基本产业模式的聚落,它拥有的不仅是村落建筑本身,它还有村落赖以生存的田地、山林、草场和湖沼,一个自然的村落就是由依托这些自然资源形成的若干家庭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区。传统村落在遗产分类里面应属于农业文化景观,它是人类利用土地耕作获取主要生活资料所形成的传统和景观,它体现了乡村社会及族群所拥有的生存智慧,折射了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农业文明的结晶。为了守护这些最后的家园,国家近年启动了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和利用工程,不过如果资金投入不当,突如其来的大规模、高强度干预也足以毁掉一个村落,如西江千户苗寨和肇兴侗寨,2012年重置世界遗产预备名单时我只能把它取消,因为它已经完全变成了城镇,一个没有土地的旅游小镇。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面临着错综复杂的问题。我们认为,土地权属的分解过细、社区组织的涣散无力、城乡关系的偏差这些看似与传统村落保护关联不紧密的问题,其实是导致传统村落萧条瓦解被破坏和失去发展动力的最根本问题。

中国乡村自古就有中央王朝设置的基层行政单位,但多数时候它们发挥的作用并不理想。秦汉到魏晋南北朝,乡、里这些基层机构的作用比较明显,一直管到村这一级,长沙走马楼出土的吴简显示了当时地方管理之细。中古以后,中国乡村基层组织逐渐转变为以当地大姓豪族为基础、以传统习惯法为准则、以乡绅为权威中心的乡绅自治形式。有一种极端的说法叫皇权不下县城,事实上,后来中央政府在乡村确实主要依靠乡绅来共同治理。

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中国的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乡绅连同他们所在的有产阶级被打倒且消失,代之而起的是自上而下委派的农村干部。从此他组织代替了自组织,成为农村的主要管理机制。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制度和村民都在村集体中务农的时代背景下,生产队或村党政组织也曾经十分活跃,并在组织村民改田改土、耕种收获、上缴公粮,以及分配钱粮、地方治安、调节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年青一代基本脱离乡村进城务工,企业雇主与他们的利益关系更加密切,在他们心目中,家乡村官的权威开始下降。这一作用由于各种原因又被加强,如二权分立、永久不变的执行,虚化集体所有权、实化个人使用权的政策措施等。

鉴于农村基层组织能力下降,国家推行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大学生村官选派,以加强乡村的社区建设。但是目前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太短,更多地是作为一个选拔干部的训练机制设置的,村官刚刚熟悉农村情况就离开了,难以为乡村建设发挥太大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应该充分发挥那些出自本村社或相关村社,成人后外出在城市务工或经商归来,或在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文教科技单位及军队工作并退休的人们的积极性,要有政策鼓励城内的成功人士退休后回到家乡,建设自己的乡村,特别是那些蕴含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传统村落,它们更需要拥有文化修养、怀旧乡愁、管理经验、经济基础和人文关怀的本地老人回来,参与甚至主持村两委的工作。落叶归根的老人成为乡村贤达,他们与村内自己产生的村干部及外来的大学生村官共同作用,或许能够使包括传统村落在内的乡村管理步入良性循环。为了将人留在农村,政策上要大力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软件建设,特别是较好的教育和医疗条件。

第二,传统乡村如何才能社区等性?我认为政府、专家及其他外来保护者应当进行社区动员,与传统村落的村民充分沟通,在村民自主、自愿和自发的前提下组建能够代表绝大多数拥有者意愿的合作社、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在现有的村两委的组织框架下,注重保护和延续传统的村社组织,使村落传统社区恢复一定的自组织能力。另外,要发挥传统村落文化精英的带头示范作用,村落里有威望的老者在宣扬教化、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等方面仍然能起到重要作用。

一个村落能否保持继续发展的活力,健全的村落管理机制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目前农村是缺乏管理的。实施传统村落保护计划时,要发挥好乡村传统管理机制的作用,调动村里的文化精英和创业能人,尤其是在外面见过世面的年轻人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积极投入到自己家乡的保护和发展事业之中。雅安420灾害地震重建时,其中有一个村就基本采用了灾后自建,他们成立了一个自建委员会,充分利用QQ、微信,把城里的人都召唤回来帮着出主意,然后进行规划设计和重建,政府只是把灾后重建的经费补贴下去,不再做其他事情,这样反而做的比其他好些村都做的好。

其三,可以将整个村落作为一个需要保护、传承、展示和发展的系统,建立生态或社区博物馆等,并由村民开展宣传和维护。生态博物馆中可以建设一个资料兴趣中心或认知中心,集中保存和展示村落信息,并成为村民认识自己乡土的场所,从而唤起其文化自觉和自信。

其四,既要开展认知传统建筑的宣教,也要对村落建筑采取适当的改造措施,提高村落老屋的外部美观性和内部宜居性,并设计建造一些体量不大、价格适中、节能环保,且能保持传统的新民居,通过乡村精英率先入住的示范带动,将传统村落的风貌长期保存下去。

其五,外来的专家和团体应支持、鼓励和帮助村民自己制定保护传统村落的乡规民约,以便村民按照传统维护和建设自己的住宅。村民按照专家的指南,想怎么建、实现什么功能、用什么传统样式,自己选择,然后专家帮助进行一些设计。我们应该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建立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基金,支持那些愿意按村落传统和保护要求维护住房外观、改造房屋内部的家庭,从而使这些遵守村规民约并作出贡献的村民得到奖励和补偿。

最后应该强调的是,我国的传统乡村的保护与发展,绝不只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事,这涉及到国家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政方针。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领域的专家机构应该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否则我们将无所适从。

作者系北京大学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北京)副主任

(本文系作者在第二届世界乡村发展论坛上的发言)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乡村文化人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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