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闭幕。这次会议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分析了“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并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那么,什么是要素市场化配置?它与产权制度之间有哪些紧密的联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又起着怎样的重大作用?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在接受中国乡村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能够优化城乡间的协调发展,而产权制度的完善则为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提供了制度保障。
党国英:
我们讲,要素是土地、资本和劳动。这些要素如果通过市场来配置,可以提高效率。
通过市场引导,能够把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的方向,使得城乡之间最短缺的要素能够得到满足,那么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
但是这个资源配置,需要资源的权力边界要清楚。如果一块地,不知道是谁的,或者说是谁的不太清楚,那这个市场流动就会很困难。所以要素的权力的边界要清楚,也就是说完善产权制度。这个产权制度主要是要明确产权的归属,产权的相关的责任,因为这个产权所产生的收益分配,如何决定。这些事情说清楚,法律上规定清楚,市场配置才有可能性。
所以这个改革意见,肯定对乡村振兴有基础性的,重大的意义。
党国英表示,事实上,我国针对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和产权制度的完善,已经做了多种探索,也取得了很多成就,积累的丰富的经验。
党国英:
在农地方面,其实我们在土地承包制改革以后,逐渐形成了我们叫做“三权分置”,这样的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通过改革实践,把这三个方面的权力,大体上,做出了一个比较明确的一个规定。这个变化对我们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当中的规模经营的发展,对提高农业的竞争力都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才产生了我们中央十九大报告里面讲的一句话,就是要实现小农和现代农业的结合方式,通过土地流转,通过土地要素市场,实现规模经营。
再有一个方面,就是发展股份合作制度。把资产分成等额的投入,然后把它作为股份,分给农民。这种做法,就让每个农户资金的份额十分清楚,资金的收益十分清楚,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做决策,表决,都有了一个好的办法。
再一个方面,就是农村建设用地,咱们国家在几年前开始安排了一个叫做“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那么通过这几年的改革,不断去探索,不断调整改革的目标,允许各地主动做出一些探索,我们通过调查看也发现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归根结底,市场资源化配置和完善的产权制度相结合,就可以让拥有要素的主体获得自由而有保障的活动空间,进一步发挥主体和要素的活力,而主体和要素的激活反过来能够促进市场的活力,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党国英:
激活主体, 拥有要素的所有者你要给他一定的自由,给他在市场当中自由活动的空间。他活了,他手里的要素才能活,他活了,市场才能活。所以这个市场是关键。具体说,我们要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然后让要素的拥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按照市场的要求自由活动。然后呢,有了这样一个相对自由的市场,有了这个要素拥有者的自主决策的机制,有了一定的自由度,就会得到一个关于要素的合理的定价。比如说,土地一亩一年的租金是多少,资本它的利息是多少,劳动,要去打工,没有户籍限制,没有那么高的人为的门槛的设置,他的工资又是多少。这样的话就形成了一个由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的这样一个条件,所以主体,要素本身和市场,都可以更加灵活,更加有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乡村之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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