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主编推荐

刘义强:中国农村治理的联结形态:基于历史演进逻辑下的超越

[ 作者:刘义强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22 录入:王惠敏 ]

  【内容摘要】现代社会的多元性决定了治理的复杂性,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不能仅着眼于当下,更需要从历史的脉络中梳理有利于推进治理的要素。治理是一种要素的集聚,更是一种要素的联结。在农村社会的封闭状态下,形成有效治理的关键在于稳定性联结形态的构建,而在开放条件下,往往消解性力量大于联结构建的力量,难以形成一种稳定性的联结形态,以保证治理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未来农村社区的治理,不在于构建某种单一的联结形态,更重要的是构建一种复线的弹性联结,这是一种多层次、多样化的联结形态,相信这是对农村治理现代化路径的有益探索。

  【关键词】农村治理;社会联结;历史演进逻辑;弹性

一、导 言

  转型中的农村社会是一个多元要素参与杂糅的动态性图景的社会,这就决定了农村治理的复杂性。如何在复杂的图景中厘清实现良好治理的有效机制,是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首要面对的难题。首先,从农村基层开始的改革开放以农民的家户经营体制代替了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体制,使农村回归到“家户”的传统上。然而,这是一种新的家户传统,即以农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这就使得农民在村内的家户自主性的扩展并没有脱离集体的框架。不过,改革开放开启了一个农民市场化、社会化的环境,农民向村外的经济社会发展,却越来越将农民引向个体化,并对农民的村内生产生活空间产生巨大的影响。其次,在前现代化社会和现代化社会中,农村都是国家治理与发展的基石。在中国传统社会,呈现的是国家上层风云变幻、波诡云谲,而作为治理根基的农村社会却鲜有变迁或变化缓慢的图景。不仅如此,传统社会的家国同构体制还使得基层社会成为重建国家统治的修复剂。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呈现的是国家上层有序发展,基层社会变迁迅捷的新的结构性变迁图景。

  要之,农村治理不得不面对家户自主性日益扩展的农民,也不得不面对市场对农村的侵蚀,同时需要承接来自国家推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这是一种现时要素的汇聚所造就的治理复杂性。同时,转型中的农村社会不得不面对来自传统因子与现代性因子的共聚所产生的积极方面和摩擦。这表明,我们当下的农村治理是有着深厚历史命题和现实难题多重挑战的情境。在这个情境中,治理现代化的完成不是撇却哪一个因子或要素的问题,而是如何构筑多元要素之间的联结问题。“离散化”、“碎片化”是无所谓良好的治理的,撇却碎片化和离散化的首要工作即是型构一种或多元联结形态。没有要素之间的联结,就无所谓治理的现代化,更遑论实现良好治理的目标。

  历史是发展的最好“导师”。我们当下所处的农村社会正经历从所未有的大发展、大变革,这就决定了没有现实的可供借鉴的直接经验,回归农村发展的历史中,回归到历史基层治理的图景中去探索与发掘将是可行的路径。在这个意义上,克服离散、碎片化的状态,实现不同要素之间的联结不仅是当前农村治理中需要克服的障碍,也必然是历史图景中的治理所要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唯有将当下的治理联结问题放在历史连续统的发展进程中审视,才能够厘清其发展演变的趋向,也才可以明晰时代问题的历史情境,从而对于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具有重要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联结形态:历史镜像的解析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实践性的,它是一个从小范围向更大范围扩展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小区域的互动向更大区域和更深层次互动的过程。这一不断扩展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决定了人们之间的互动存在断裂和联结两种形态。社会的发展会逐渐弥平断裂形态而扩张联结形态,这是在当前农村的复杂动态图景中需要着力于构造有效联结的必要性。

  社会的发展是将人引向更广阔社会空间的过程,从个体层面来说,是自主性不断扩展的结果;但从社会层面来说,是由封闭逐步走向开放的过程。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是个体自主性与社会互动的结果,互动的节点在于流动性。人的流动的最大特点是“变”,随着人的流动性的增强,铸造联结形态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在封闭的社会情境中,不同要素之间的互动具有“累积效应”,而在要素之间互动的过程中,受到外力干扰的程度较弱,更容易形成有效的联结形态。开放社会的流变性是一种不稳定的存在,如果缺乏有效的内核机制,稳定联结形态的形成将受到挑战。这是流动性对联结形态构建的影响,是外在嵌入要素层面。

  外在嵌入要素既塑造了联结形态建构的可能性,同时也对联结建构所要解决的问题有着很深的影响。在封闭社会中,农村治理的联结所着力的是国家与农村社会的纵向联结关系。由于社会的流动性很低,一方面意味着农民纵向的升跃的路径很有限,这在传统社会表现为通过科举考试的制度性路径和“揭竿而起”的非制度化路径,而在1949年以后的农村社会,则由阶级性所锁定。另一方面表明农民横向层面的交流极其有限,“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以及蜂巢结构均是对封闭治理状态的概括。当然,封闭社会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横向的扩展,只不过,它要么是极其有限的,要么是被纳入纵向的治理结构中,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未脱嵌于社会之中。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变,首要的即是农村社会的横向扩展过程,往往这个过程也伴随着纵向联结关系的大变革。农村社会的横向扩展过程,是以农民对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参与过程,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农民都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风险社会中。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形塑农民的联结也将遭遇各种挑战,这些挑战直接威胁的是联结的稳定性。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联结与联结形态具有以下特性:

  其一,联结是一种过程,它的结果是联结形态。人类社会的发展展现的是不同要素的互动组合过程,在长期的发展互动中,一些要素呈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要素的组合过程即是一种联结过程,其目的是支撑特定的社会结构。在封闭社会中,尤其是在传统社会,在长期的国家与农村社会互动中,逐渐找到了联结国家与基层的核心力量,即士绅。由于这个阶层的上下联结效用极其有效,自它产生起就成为历届官僚国家采纳的重要机制,即便是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也不例外。随着时间的打磨和支撑基础的逐渐形成,传统社会的联结形态就产生了,它不仅形塑了国家与农村社会的纵向联结,而且在农村社会内部也塑造了有效的联结。虽然1949年以后国家与农村社会的联结过程并不如传统社会般经历了漫长的探索,但由现代国家政权塑造的联结形态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间段内是相当有效的。

  其二,联结形态具有一定韧性,它具有维护结构稳定性的功能。之所以强调联结的结果是联结形态,是因为形态具有某种程度的稳定性特征,不论是漫长的时间和实践的浸染,还是凭借强有力的支撑力量,联结形态都有着较为稳定的基础。只不过由于支撑基础的不同,联结形态的韧性程度也不同。具有一定韧性的联结形态具有其自身的再生逻辑,传统的伦理宗族联结被历代统治者奉为规则,成为新王朝兴起后的重要治理成规。同时,联结形态具有维护结构稳定性的功能,韧性高的联结形态不仅能自我再生,同时还能够成为修复上层社会的黏合剂。

  其三,联结形态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情境下的要素联结将产生特定形态。联结形态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便改变了其存续的外在表现,但联结形态的内在内容却难以轻易去除。不过,联结形态具有一定的韧性,就决定了社会的发展具有产生使联结韧性断裂的要素。从封闭社会走向开放社会的过程,就是一个对封闭社会形成的特定联结形态产生消解的过程。不过,如果联结形态的韧性程度低,在联结形态内部本就存在消解联结韧性的力量。当这种内部消解的力量与外在的消解力量相结合的时候,具有一定韧性的联结形态中的各联结要素将迅速离散化,这就开启了一个新的联结形态建构过程。

  总的来说,如果没有有效的联结,就没有有效的治理。形成联结的过程在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中具有多种路径,并没有哪一种联结形态能够维持不变,甚至在某些社会阶段中,只有有限的联结却没有有效联结形态的构建。当今中国农村社会正处在治理与发展的大变局中,是一个多元要素杂糅并存的阶段,如何构建有效的联结形态,需要从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进行厘清、解析和借鉴。为了考察的便利,本文将中国农村的发展分为封闭社会和开放社会,但中国农村治理的复杂性显现的不是一个简单地从封闭向开放转变的过程,而有着更加复杂的图景,不过本文将展示一个完整的农村治理的联结发展过程。在此基础上,本文立足于当下农村社会转型的实践,提出构建新的联结形态以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针对性题解。

三、封闭社会的联结形态考察

  (一)传统社会的伦理宗族联结

  研究者都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做了双层的划分,即县政之上的官僚政治和县以下的乡村政治。这一方面是由于传统国家监控能力的有限性,即国家是不得不维持有限的直接治理边界,而给社会留下一定的自治空间。在这个意义上,吉登斯认为,国家与民众(亦即农民)之间总体上的主要联系在于国家需要征税,农民对于“天高皇帝远”的中央权力履行了有限的义务后,可以鼓腹而歌,帝力于我何有哉!以至于韦伯将乡村称之为“没有品官的自治区”。另一方面,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来往自如的双轨形式……在所谓专制政治的实际运行中也是如此。”由此,在传统农村社会,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上层政治与基层政治的节点是如何解决的;二是县以下的乡村自治是如何可能的。

  用费正清的话说,“士绅的产生是用来填补早期的官僚政府与中国社会(它正在不断扩大,非官僚政府的力量所能控制)之间的真空。”由此,“皇帝任命的任何县官只有获得当地士绅的合作才能进行治理。”金观涛、刘青峰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体化”特点在乡村社会的特点是国家依靠凭借着大量官僚体系之外、但认同这种意识形态的知识分子来实现乡自治,士绅就在地方社会中“居于不可动摇的统治地位”。事实上,士绅往往能够成为乡村社会的领导者,也与士绅家族对土地的占有状况有关,而不仅仅是学识文化的优越性。

  徐勇教授对古代乡村社会的分层考察认为,土地的占有、政治权力和声望是三维的分析视野,而声望的来源有宗族地位和学识两个方面。费孝通先生认为由于“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也是一个变迁很慢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传统的效力是能够长久维持的。相比较来说,土地的占有能出现“千年田,八百主”的现象,政治权力有着没落与兴盛的变化,乡村社会的声望维度具有更加持久性的特点,正是这个持久性形成了乡村社会的伦理宗族联结形态。

  由血缘生发的宗族在传统乡村社会中是显性的联结组织,它的形成与乡土社会中的农民“所遇着的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有关,“好古是生活的保障”,祖宗崇拜就成为农民联结维系的重要内容。“每一个宗族原则上在村里有自己的宗祠,除了祭祀器具外,祠内往往有一块匾,上书宗族承认的‘德律’(家法、家规)……在必要时,宗族还施医舍药、操办丧事、照顾老人和寡妇,特别是兴办义塾。宗族拥有财产,主要是田产。”此外,村庙或祠堂不只是一种公共的场所,还是村落内部解决纠纷与协调内部关系的“执法”处。宗族除了道德式的维系和经济性的共享之外,对祖宗的敬畏也衍生出了宗族的领袖,即费孝通所说的“长老统治”,他实际上是家庭教化性权力的扩大,在变迁很慢的传统社会,族长成为了宗族得以维系的灵魂。由于宗族所具备的全套意识形态、政治和经济共同体的架构,韦伯将它称之为“最小的行政管理单位,也是一种经济合股方式”,金观涛、刘青峰则认为“一个宗法制家族,俨然一个小社会”。

  如果说宗族是传统社会的显性联结组织,那么人情关系则是隐性的社会联结方式。研究认为,传统中国,家是“维系整个社会凝结的基本力量”,但中国的村庄缺少凝聚力,“与其说是生活和功能性的共同体,还不如说是许多农家的聚居地。”虽然农民的家庭与村庄之间存在区隔,但一方面血缘宗族将农民纳入到比较挺更大的宗族空间中,另一方面由于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即便没有血缘宗族的联系,但土地关系的邻近实际上在造就一种交往关系的密切性。这种伦理性的人情关系蕴含在农民日常生活中,也是村庄作为农家的聚居地所型构的,因为农民不仅需要生产,即作为生产单位的家庭组织,也需要超越于家庭的其乐融融的交往圈子。所以我们可以认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针对村庄之间的某种合理性,但在村庄之内,由于土地的邻近和聚居的集中,农民的隐性交往是必然存在的。

  总的来说,传统社会的基层治理并不是散状的,即便是面对国家呈现出异质性,但在农民所赖以生活的村庄并不是如此。“习俗和传统在乡村社区中持久地存在着”,即便它们有着或显性或隐性的表现形态,“即便它们与统治精英们的信仰和实践具有巨大的差距,它们通常仍是巩固了而不是倾向于以任何方式来动摇国家的权力。”有学者将这称之为“家国同构一体化”的社会结构的稳定性,由家庭出发型构的这种社区联结是几千年的中国底层社会基本没有变换的秘诀。

  (二)国家统合的刚性政治联结

  斯科特认为,“前现代的国家能够有足够的情报保持秩序、征收税赋、招募军队就很满足了,但是现代国家进一步希望要掌握国家的物质和人力资源,并使之有更高的生产力。”中国现代国家建设进程虽然开始得也比较早,但现代国家政权对基层社会的渗透的真正成功在于“共产党政权的建立,它标志着国家政权‘内卷化’扩张的终结,”而国家政权“内卷化”是现代国家深入乡村社会必须要克服的障碍。

  杜赞奇认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实现国家政权建设的成功在于“它从基层开始建立了与国家政权相联结的各级组织”。实际上,建立与国家政权相联结的各级组织只是显性的联结形式,更重要的在于党与民众在意识形态上实现了更好的联结,这是隐性的,也是显性的基层组织得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艰苦卓绝的革命道路是从农村开始的,是以争取农民为先的。杜润生先生认为,共产党领导反帝反封建,使“农民取得土地,党取得农民”,从而实现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通过“土地还家”,对于农民来说是土地情结的满足和经济福利的增加,但同时也“涉及一场根本性的权力和地位的再分配,以及原先存在于地主和农民之间的基本社会关系的重新安排。”杜润生先生将这称为“重组基层”,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使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以及政令统一通行等诸多好处。通过土地改革积攒的动员能力,党将民众组织起来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而先后开展了合作化运动、“大跃进”以及集体化运动,并进而发展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公社体制是将农民与国家直接对接起来了,劳动是为集体,生产和分配都是由公社决定,从而使得农民的生产生活高度国家化了。“不管是通过党支部还是生产队长,农民都直接感受到了国家的权力。”然而,这种联结并没有实现“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口号,因为这种靠积攒的人气推动的刚性政治联结虽然达到了形式上的完美,但在具体的联结构筑中一直存在着反制的因子。

  虽然党动员农民积极地参与革命,但农民的“最初目的并不是为了某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他们甚至也不奢望在新的政治中心的决策中扮演有影响的角色。相反,他们只是渴望某种让步,以帮助他们处理社会和经济问题。”所以,当农民通过土地改革取得土地之后,农民就变得保守了。虽然在土地改革中,国家是通过诉苦机制来让农民确认自身的阶级身份,并建构起国家观念的,但由此建立起的是一种“感恩型的国家观念”。国家继续带领农民实行集体化运动,并没有获得农民心理上的认可,而是建立在农民对国家的感恩心态上。即便党通过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来作为组织农民的基础,但“农民不相信来日方长的许诺,只承认立竿见影的好处。”但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农民身份上和生产生活上都纳入了国家的政治序列中,杜润生先生将农民的这种选择称之为“无权者的机会选择,或者说‘羊群效应’。”然而,一方面,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并没有解决农民饿肚子的问题,农民集体的“瞒产私分”现象较为普遍;另一方面,由于合作化和集体化运动使得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疏远了,即农民不能直接从耕种的土地上获得产出,“出工不出力”成为农民对集体劳动体制的一种非对抗性的反应。所有这些,高王凌称之为农民的“反行为”,即“反道而行”的“对应”行为。

  不过,这些“反行为”的存在,绝不是农民个体的选择,而是一种集体的选择,只不过集体的范围可能是生产大队,也可能是生产小队。这需要从传统的伦理宗族联结与新政权的政治行政整合的博弈中找寻原因,王沪宁对此有过细致的分析。王沪宁认为,“人们通过多次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来打击村落家族文化,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家族文化,但是其作用从根本上说是有限的。因为关键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没有为人们突破旧的结构积蓄下足够的力量。”如果说作为显性的宗族组织被破坏,但村落内在的血缘秩序以及长期交往形成的人情关系是难以依靠刚性权力来消解的。而且“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确定生产小队作为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组织单元,通过相互之间的密切空间接触,强化了自然村村民之间的情感羁绊和利益的高度联系。这种小范围的传统联结方式的延续虽没有能力向更大的范围扩展,即并没有造成农民与国家的对立,但却直指经营体制,这成为破除人民公社体制的“炸弹”。

  要之,党领导人民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新的政治,新政治彻底改造了旧政权的基础,但却没有“按现代的政治和行政原则来组织乡村社会,”而是通过“运动”构建向共产主义理想的推进。虽然裹挟了农民的高度认同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作为刚性权力的外衣,但政治权力所造就的联结也必然是刚性的。由此,刚性的联结虽然取得了形式上联结的成功,但在联结的构建中,乃至在联结形态的内容中都存在着瓦解形式上稳定的联结的因子。

四、开放社会的联结状况考察

  农村社会由封闭走向开放是现代化的必然,虽然现代化本身会带来城乡差距的政治后果。二十世纪的中国农村社会经历了两次走向开放的过程,一次是从传统社会中走出来的,另一次则是从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中走出来的。虽然两次农村社会的开放所要破除的内容不尽相同,但却都是国家政权建设和经济商品化所导引的,这必然带来联结形态的某些相似性和不同性。

  (一)传统稳定性联结的消解

  杜赞奇认为,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乡村,经济商品化的发展和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是这一时代的两个巨大历史进程。与传统国家相比,二十世纪前期的民族危亡使得中国走上强化国家权力的道路,对乡村社会的直接表现是政权下沉吸取更多的财源。为了保障财源的稳定,国家不仅要使县级吏役官僚化,而且要使县级以下的行政体系正规化,使其能更有效地推行国家政策。这与传统社会“皇权不下县,县下唯自治”的状态迥然不同。杜赞奇认为,“二十世纪的国家政权现代化运动迫使乡村领袖与传统文化网络逐渐脱离关系而越来越依赖于正规的行政机构”,结果是大部分乡村精英“退位”,地痞恶棍充斥于乡村政权,乡村领导人从“保护型”经纪人向“营利型”经纪人转变。结果是国家扩大了税源、国家政权深入了乡村社会,但国家却并没有能力控制深入乡村社会的政权力量,按照杜赞奇的解释是“国家政权的内卷化。”

  二十世纪上半期,农业的加速商品化引起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不过它的作用是与国家政权的下沉共同推动了传统农村社会的联结形态的消解。租税结构的变化、税赋的增加以及保护型领导人的退位的综合作用,使得乡村社会的农民迅速分化,村庄内在的伦理宗族联结形态也出现了多元的变化。黄宗智对华北农村的考察发现,“紧密内聚的自耕农村庄,大多团结起来应付外界,甚至集体武装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高度分化松散了的村庄,则多任凭外界权势服务的投机分子摆布。半无产化了的村庄,则在官僚机构与村庄社团的拉锯中来回折腾。”

  总的来说,农业商品化这个来自市场力量对传统联结的消解力度远没有国家政权这个刚性的要素大,刚从两千多年封闭状态中走出的农村社会在接受商品化中有的可能是观望和慢步适应,但对国家政权这个熟悉而且强势力量的介入则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不过,二十世纪上半期的历史显现的却是这两种力量的急促增强,依靠精心构建和时间沉淀的传统联结形态不说被完全破除,也呈现出风雨飘摇的特点。

  (二)脆弱的联结:村民自治的理念与现实

  对人民公社体制的破除来自于依靠国家政权构筑的刚性政治联结本身的不稳定性,这破除的力量是深嵌在乡村社会自身中的。国家在加强与农民的政治联结构建的同时,农民非对抗的抵制行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最终的破除仍在一个“分”字。

  家庭经营体制相对于“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来说,是一种对家户主义的回归,而首要的原因是“中国的家户经营有利于调动农业生产积极性”。这是一种“将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与较大规模的地产联系起来的制度安排”,即土地归集体所有,而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与此相适应的是,农民获得了积极的自主性,虽然这种自主仍然是一种有限的自主。具体体现在:第一,农民的劳动是自主的,不再是集体劳动;第二,农民的人身是相对自由的(受户籍限制),不再是被督促的公社社员。

  农民经济上的自主消除了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存在的基础,国家和基层社会都亟需一种新的联结机制来重构失序的基层社会。改革释放的活力使农民成长为了现代意义上的公民,部分地方自发地选择了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国家迅速将这种群众性自治组织提升到国家层面进行推广,形成了一种国家帮助在基层社会建立自治组织的效应,并通过法律保障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合法性。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在理念上和法律上一方面型构了农民、村委会组织之间的民主联结的关系模型,即由农民通过民主选举自主选择村委会成员,而村委会成员代表村民进行村庄治理,村民与村委会成员之间的这种双向互动形成了村内的民主联结。另一方面又型构了村委会组织与基层政府(基层地方国家)之间的协调配合的关系模型。这两者的结合被学界称之为“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

  事实上,村内的这种民主联结模型有其合理性基础。其一,农民回归到家户经营固然激发了活力,但同时村庄公共事务却无人管理,通过农民自主选择的村委会组织填补了村庄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其二,农民自主性的增强和身份扔受限于村庄内,以及农民赖以耕种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不是家户所有,这都使得村委会组织具备了联结村民的基础。如果这些条件与民主联结模式的铸造诞生于一个封闭的社会,也许能够形成更高的效力。只不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农村社会所要面对的是一个流动性日益增强的开放社会,它为稳定性联结形态的构建提供了消解环境。

  乡村社会走向开放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农民被卷入市场化、社会化的过程,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农民的流动。所谓农民流动,就是“农民为寻求其他生活来源而暂时或长时间离开原村而处于流动状态”。对于农民的城乡流动,从积极的意义上说,农民“从偏僻的、落后的、被历史遗忘的穷乡僻壤”走出来,“卷入现代社会的旋涡中”,通过社会化配置方式,首先他们在经济上获得了远高于农村生活的资本财富,在思想上“不再迷信传统和权威”。他们的“文化及觉悟得到提高,养成文明的习惯和需要”, “在态度、价值观和行为方面转变得更加现代化”。然而,也正是农民流动,土地产出的价值对农民的吸引力越来越降低,紧随而来的是村落社区生活对于农民的意义在下降。正如涂尔干所说。“一旦他可以频繁地外出远行,积极地同他人进行交往,在外地经营自己的业务,他的视线就会从身边的各种事物中间转移开来。他所关注的生活重心已经不再局限在生他养他的地方了,他对他的邻里也失去了兴趣,这些人在他的生活里只占了很小的比重。”从这个意义上说,定位于村级层面的村民自治需要面对来自农民流动引起的不关注的消解力量,同时农民对外的开放形态并没有转化为朝向行政村的“半熟人社会”打交道的社会制度当中,这是对民主联结所能够构造的理论强度的消减。

  另一重消减力量仍是来自于国家和基层政府,这是由国家发展战略的客观非均衡性和“压力型体制”这个大环境造成的。在乡村社会的实际运转中,村级运作必须接受乡镇分派的诸多任务,有人将这种状态称之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业税费、计划生育等政策性任务要落实到农民身上,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就将这些任务全部压倒了村委会组织身上,乡村关系不仅变得比制度性规定复杂。景跃进认为,“只要村委会承担着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管理任务,那么,它们的关系就非常可能具有领导与被领导的特征,而很难保持指导与被指导的性质。”同时村级干群关系也远比民主治理来得复杂,徐勇将这种治理概括为“力治”,即依靠个人能力、政治权力和宽社会暴力进行治理。徐勇认为,“‘力治’是转型时期的乡土社会的离散性造成的,而以个体本位的‘力治’又进一步强化了乡土社会的离散性,迫切需要以新的方式加以整合。”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社会是一个农民自主性得到扩张的阶段,国家以村民自治的理念和制度实现基层社会的民主联结具有战略性和可能性。然而,农民的自由流动和行政体系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都对逐渐成长的村级民主联结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也必然造成成长中的民主联结形态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乡村社会呼唤新的改变,呼唤新的有效联结来形成更有效的治理与发展。

五、弹性联结的构建: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开放社会的发展是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的,多元化的社会要形成有效的治理所要照顾和面对的要素也呈几何级增长,要在多元要素汇聚的农村社会生态中型构有效的治理,首要的是实现多元要素的联结型治理,但这种联结不是一种松散的关联,而是一种建立在自主性基础上的弹性联结。弹性联结的构建虽然不是良好治理的终极机制,但却是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和实现良好治理的关键前提。

  与21世纪初不同的是,改革开放之后的八九十年代是一个“分”、“流”和“压”汇聚发展形成了乡村社会的离散,也正是这些对于国家型构的民主联结形成了强大的消解力。而新世纪以来,这些消解力或者发生了转变,或者向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也必然展现出一种新的治理图景。

  在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进程中,国家作为一种有组织性的权力,自始至终都发挥着最重要的形塑功能。在西方话语体系中,这被定格为“东方专制主义”。因为国家自始至终都扮演着对乡村社会的资源汲取功能,只不过国家是一种直接“在场”还是一种间接汲取的差别而已。自2001年以来,先是农业税赋的逐渐减免,接着从2006年开始,农业税赋的全面取消,以及新的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强,这就扭转了国家对农村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式,从资源汲取转变为资源赋予。在农业税取消的争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农民的意识里,种地纳粮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现在农民不缴农业税了,他们的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一定会受到影响。”这是从时段来看可能存在的问题,然而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农业税费的取消以及支农惠农政策,农民对国家的感恩观念再次建构起来了。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感恩型国家观念”向何处发展,是否能够向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现代公民实现实质性转变。当前,由于没有国家义务的存在,农民获得了残缺的权利,但现代公民义务观念还没有有效建构起来,农村社会的治理进一步走向了离散化状态。

  这是一个新的发展契机,不仅是因为国家角色的创造性转换,而且市场对农民的吸纳、对农村的侵蚀都越来越强。这一方面是农民的自主性选择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市场资本特性所造就的。但正如波兰尼所说,现代社会的各种变化是由一种所谓的“双向运动”所支配的,即“市场的持续扩张以及这一运动所遭遇的在特定方向上制约其扩张的反制运动。”这种反向的社会运动体现为保护人民、他们的土地和文化。虽然社会化、市场化不断把农民卷入到陌生、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社会里,但另一方面,国家已经开始在农村社会推行一系列的保障性政策,但这只是一个有效的补充,农民积极行动起来重构联结才是克服离散化和碎片化的主要路径。

  要重构农村治理的联结形态,除了要接受当下的挑战,即市场经济的深化乃至全球化的挑战,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层社会的根基性稳固问题。同时,还要正确面对来自历史长时间段积累的联结传统的挑战,一是止于晚晴社会的伦理宗族联结形态,二是1949年后形成的国家刚性权力联结形态,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脆性联结形态等。也就是新型联结形态的构建所需要面对的既有历史的承载,同时又有当下时空的挑战,这是构建弹性联结形态的时空条件,如下图1所示。

刘义强:中国农村治理的联结形态:基于历史演进逻辑下的超越(图1)

 


 

图1  农村联结治理的时空体系

  在这个复线杂糅的时代,徐湘林认为,“中国目前面临的危机是一种‘转型的危机’,即在经济——社会转型中由于各种利益冲突和治理能力滞后所产生的危机,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结构性转型的必然现象。”要克服农村治理转型中所面对的挑战,必须要明确体现为构建一种弹性联结形态。国家与社会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市场与社会之间,没有有效的联结就难以构筑有效的治理。农村治理的有效联结,必须能够在横向上能够联结农民家户、村庄与市场资源的快速融合,在纵向上能够实现农民家户、村庄组织与国家政治组织的有效对接,以实现资源和信息的融通。这也就决定了农村社会的联结治理已经超越于封闭社会的单线联结形态,而是一种多元化、多层次的复性联结形态,如下图2所示。

刘义强:中国农村治理的联结形态:基于历史演进逻辑下的超越(图2)

 


图2  农村联结治理的理想类型

  从纵向上来看,农民是以家户为行动单位,在家庭内部是一种情感归依式的联结。中国传统有所谓“相依为命”的说法,这说明在家户作为统合单位是以家庭成员的“感情支持”来支撑的。在家户单位中,可以为了家而牺牲个人,但如果出现为了个人牺牲家,那就是对家户的背离。当前,深受市场化环境影响下的农民在家户的养老反哺上呈现出了某种程度的情感消解,对这种情感消解的反强化是维持治理的稳固家户基础的关键。以家户为根基,农民向村民自治的组织空间扩展,虽然村民自治的民主联结愿景受到了来自多元化的挑战,但正是通过村民自治的村委会,农民实现了与国家的间接勾连。而从自上而下的视角来说,国家从中央到乡镇乃至行政村的联结则是一种权力嵌构方式,只不过权力的呈现方式不同,有对基层资源汲取中的强制力,也有对基层资源赋予的柔性表征。

  从横向层面来看,来自传统社会的联结因子与来自市场的利益因子在农民个体或家户的层面上的博弈一直存在。虽然伦理宗族联结形态不复存在,但在市场化环境下,农民从共同的宗族纽带中寻找认同联结的愿景再次呈现出来了。不过,这已经难以凝结为有效的联结形态,而是通过象征的再生产满足个人的心理归属需求。来自市场的利益因子对传统联结形态的消解虽然是慢节奏的,但却是“革命性”的。然而,市场在制造对传统的消解的同时,也在形塑一种新的联结因子,即以利益为导向的联结。市场是利益的“角逐场”,也是劳动分工的必然产物。参与市场的分工是以利润和货币为目标的,不论这最终指向是维持生存还是扩大再生产。在这个意义上,市场对于农民的刺激是利益导向的。即便农民以家户为单位参与市场面对的是难以预估的风险,但农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向市场的嵌入,这是利益的驱动。同时,市场也将在它所感觉到利益的地方无孔不入,这是资本的逐利本性使然。

  总的来说,本文建构的弹性联结的理想形态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理现代化的尝试。当前,国家通过“项目下乡”嵌入到农村公共服务中,有研究认为,这种国家通过外源性输入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形式是一种建构国家与农民有机联系的制度安排和现实选择。也有研究关注市场化的经济精英或农村自发的经济合作组织在整合农村内在资源与市场资源中的联结关系。所有这些研究可以认为是在回应构建多元化弹性联结的尝试,而我也可以相信本文亦是在系统研究农村治理联结形态的有效尝试。最后,需要明了的是,构建有效弹性联结的过程中,不可忽视不同面向的联结机制的“异化”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联结机制的杂糅性,即农村治理要素的构筑并不是单一要素的作用,而是多元的互构,如权力嵌构与市场的利益导向相结合,所产生的权力化资本或资本的权力化等;二是联结机制的变异性,如家户是个人的情感依归,却可能产生理性的叛逆等;三是联结机制的排除性,如权力嵌入对象征再生产的压制等等。这表明没有一劳永逸的治理现代化路径,需要通过实践的力量不断予以完善,也需要理论研究的不断推进,在这方面,相信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略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学习与探索》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