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主编推荐

张学勤:如何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

[ 作者:张学勤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01 录入:吴玲香 ]

原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张学勤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听了甘肃、山东、湖南、新疆、浙江等地方的发言以及周老师的技术要点讲解,分别从加固改造、机构队伍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落实施工责任等方面,介绍如何做好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很受启发。这些经验既符合农村实际,也是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希望各地认真借鉴,大力推广。一会儿,赵晖总经济师还要做全面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就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讲3点意见。

一、为什么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大家知道,农民群众历来将住房当做安家立业的头等大事,而质量安全问题又是农民住房的头等大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新建住房长期保持较高的建设速度,农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每年新建农房约400多万套,住房面积从人均不足10平米增加到33平米,砖木、砖混结构农房逐步替代了土坯房,现代化的洗浴和厨卫设施也慢慢进入千家万户。但总的来说,一个趋势就是农民自建房面积越来越大,层数越来越高,质量安全隐患也越来越突出。造成这个问题的因素很多:

一是农房建设长期以来是农民自主设计、自我投资、自主施工。农民自身缺乏必要的建房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往往聘请当地工匠或施工队伍承建。2004年我国废止了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认定,对农村工匠资格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大量无资质的施工队成为农房建设的主力军。这些队伍没有基本的业务培训,也缺乏质量安全意识,建设靠经验,队伍靠拼凑,安全只能靠运气。

二是农村自建房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现行《建筑法》明确指出不适用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2层(含2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但我国还有半数左右的村庄没有编制规划,已有规划的村庄在实际中条例规定没有得到贯彻,乡镇往往知情不报或听之任之,县级主管部门也基本无能为力。

三是监管和技术指导相当薄弱。农民自建房的量大、面广,城市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和服务不愿意也无力覆盖到农村。上世纪90年代乡镇机构改革后,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队伍多被撤销或合并,乡镇基本没有能力进行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更谈不上技术指导。一些有管理或指导的乡镇,顶多也就是开工放个线、竣工填个表,中间则不闻不问。

当然,还有农村建材市场鱼龙混杂,建材产品质量低劣、以次充好,农民建房资金不富裕等等问题。总之,上述这些情况造成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问题频频发生。最惨痛的教训就是2008年的汶川地震,导致数百万户农房倒塌,造成极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几年河南、浙江等地农民自建房垮塌事件也屡屡见报。目前,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已成为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出指示,国务院领导多次进行批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进行了专门部署。可以说,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已经到了不能不管、必须要管的时候。

那么,为什么要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这是我们必须做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是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目标之一,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的住房安全是中央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必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其次,这是经实践证明是可以做的。2008年以来,中央已累计支持2311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相当于全国农户总数的12%,在历次地震中经受住了考验。如2012年云南宁蒗县、新疆新源县地震中,改造后农房受损极小,其中新疆无一受损。2014年云南鲁甸8.3级地震中,鲁甸县和巧家县已实施危房改造的3万套农房中,倒塌的仅占千分之三。

再次,这是我们当前能够做的。多年来,中央、地方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和监管手段不断完善,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各地住建部门摸索出了很多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的好办法、好经验。山东专门印发了《乡村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并在所有乡镇设立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海南全面推行农房报建制,将农房设计等纳入审批程序,刚才新疆、甘肃等地也介绍了有效经验。总之,只要肯下力气、抓对路子,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问题完全可以管的住、管的好。

二、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这次我们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是在大量调研、多次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的,既考虑了保障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的最基本需要,也考虑了地方组织推进和监管的难度和可操作性。下面,我做一个简要的解读。

(一)关于总体要求

我们的总体要求是,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实行“5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最终要实现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

(二)关于五个基本

1.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

我们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基本标准:一是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二是承重结构稳定,受力明确,强度满足要求;三是抗震构造措施齐全并符合规定;四是围护结构完善、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五是非结构构件均有可靠连接。当然,还要保证建材质量合格,施工规范。各地可结合实际,细化标准,作为通用图集的强制性内容,要求设计单位、专业人员遵照执行,同时农村建筑工匠也要熟练掌握。

2.全面实行基本的结构设计

我们提出农村危房改造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不得开工建设,这是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条件。基本结构设计要对照上述基本标准进行制定,内容应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设计要点。可以是住建部门推荐的通用图集,设计单位、专业人员的专业设计,也可以是承建建筑工匠提供的设计方案。需要注意的是,卫生厕所等居住功能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3.全面实行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

我们知道危房改造大多数由工匠或施工单位实施,加强工匠管理和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他们按基本的结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是保证住房质量的关键环节。各地必须明确未经培训的建筑工匠不得承揽危房改造施工。县级以上住建部门要免费开展工匠培训,让工匠普遍熟知基本结构设计和关键部位施工要求。各县(市)要建立工匠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和公示制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要依法追查施工方责任,公布有不良记录的工匠黑名单。危房改造户要按照基本结构设计,与承建的工匠或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即使是有能力自行施工的危房改造户,也应签署依据基本结构设计施工的承诺书。我们将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施工人员信息、工匠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协议或承诺书等相应材料的照片。

4.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检查

我们提出基本的质量检查必须覆盖所有危房改造户。县级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按照上述质量安全基本标准,制作质量检查表,组织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至少开展3次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当场填写质量检查表,并与危改户、施工方3方签字确认。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后再签字。质量检查表要拍成照片上传到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另外,对于统一新建或改建的,由省级住建部门制定现场质量检查办法。

 5.全面保障基本的管理能力

这里主要指的是管理责任的落实问题。我们明确省级住建设部门对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督促、抽查和指导等工作。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开展培训、现场检查、宣传和技术服务等。各地可以借鉴山东经验,明确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有条件的地方每个乡镇配备1名专业管理员,并配备村级协管员。

三、如何推进质量安全管理

同志们,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央高度重视,群众迫切期盼,我们义不容辞。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勇于担当。各级住建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摆到维护农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战略高度,作为一项落实保障贫困对象基本安全住房目标的根本性制度来抓,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要把中央交给我们的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深刻认识到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可分割、不可推卸的内容,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抓起来。

二是加快推进。省级住建部门要抓紧落实《通知》,明确“5个基本的底线要求不能变,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的内容。要制定简便、易行的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或规范,方便基层管理人员操作。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将质量安全监管的范畴拓展到整个农房建设管理,争取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所有新建或改建农房均有基本的质量安全管理。

三是加强监管。要建立《通知》执行情况的巡查机制,重点检查县、乡镇和行政村对《通知》中“5个基本要求的落地情况。其中省级住建部门巡查要覆盖到所有县,市县住建部门巡查要覆盖到所有行政村。省级住建部门每年10月底前要汇总本地区巡查结果并报告我司,我们也将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现场检查中将《通知》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执行《通知》要求不力的地方,我们将进行通报,并扣减下一年度危房改造分配指标。

四是做好宣传。各级住建部门要组织相关媒体做好贯彻《通知》要求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面向乡镇、行政村、施工队伍和工匠进行宣传,确保每个乡镇、行政村和工匠普遍知晓质量安全管理“5个基本要求。要通过刷标语、发明白卡等多种形式,让危房改造户真正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发挥好他们的监督作用。

同志们,开工没有回头箭。希望大家把这项工作当作今后农村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真正用心思、下力气抓好,切实为贫困贫困支起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乡村建设(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