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主编推荐

李东泉:新型城镇化视角下的地域文化传承

[ 作者:李东泉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10 录入:王惠敏 ]
    摘要:本文在分析文化内涵和解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空间载体为骨、文化资源为肉、精神内核为魂”的文化传承整体性思路,进而结合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的实践,探求新型城镇化视角下实现地域文化传承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地方文化;文化整合

 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为什么会在新型城镇化战略中对文化给予如此高的重视?如何界定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传承内容并实现规划目标?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只给出了指导性的原则,在已经完成的一些省市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对于文化传承的理解较多侧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建筑等物质性内容。物质文化虽然是文化的重要组成,但文化的含义及文化传承的内容都不止于此。笔者在文化内涵分析和解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以“骨、肉、魂”为主体内容的文化传承整体性思路,并以湖南省为例,提出了相应的实施策略。

文化传承的意义

文化传承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被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直接原因是我国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文化的忽略与破坏。正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所指出的:“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城乡建设缺乏特色。一些城市景观结构与所处区域的自然地理特征不协调,部分城市贪大求洋、照搬照抄,脱离实际建设国际大都市,‘建设性’破坏不断蔓延,城市的自然和文化个性被破坏。一些农村地区大拆大建,照搬城市小区模式建设新农村,简单用城市元素与风格取代传统民居和田园风光,导致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习近平总书记所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就是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提出的要求。可见,对文化传承的重视意味着发展方式的转变,体现的是一种立足于生活质量提高而非过于注重城市物质空间扩张的发展观。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文化与每一个城市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没有文化模式的变革是不可持续的发展。发展的含义并不仅仅是工农业生产的增长,还包含社会产品的丰富以及生活方式、观念和意识形态的改变。从社会学角度看,如果大多数居民对“发展”没有自觉地认识,那么即使他们参与了新型的经济活动,也会力图以不损害自己传统文化的方式去改善生活机遇和提高生活水平,因此我们以往的发展方式面临如下挑战:若不全面改革文化价值和规范,物质上的繁荣就可能受到限制[1]。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寻求传统文化中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部分并予以发扬光大,也就是努力实现传统文化向现代化的转化。

对文化传承的理解

众所周知,“文化”一词的内涵与外延甚广,但并不是所有的文化要素都与城镇化有关,或者说,需要在城镇化规划中予以考虑。而且,文化有先进与落后之分,也并不是所有的地方传统文化都符合时代发展需要。那么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传承什么文化以及怎样传承呢?要回答这个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入理解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涉及到文化的定义和分类。

1.文化的定义

文化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对其概念的定义并没有统一答案,而且“文化”一词的含义也处于不断演变之中,到今天,不同学科、不同人对“文化”的界定已经有160多种。本文通过文献比较,采用我国社会学家司马云杰的定义,即“文化乃是人类创造的不同形态的特质所构成的复合体”[2]。该定义中的“特质”,主要有两个含义:一是指人类创造物的最小独立单位;二是指人类创造物的新的内容和独特形式。即并不是说人类活动的任何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内容和形式都是文化,只有当它们以独特的形式表现新内容的时候,即构成一种新的特质的时候,才称之为文化。该定义中“特质所构成的复合体”,指的是人类的文化很少是以一种单一的特质存在,而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是包含着各种特质相互关联的全部总和。最后,定义中的“形态”主要是指文化存在的形式和状态。任何文化都不可能离开一定的形态而存在,它是物质的、精神的,也是物质与精神结合的。

2.文化的分类

通常说来,文化可以简单地分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两大类。其中的非物质文化可以更进一步分为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这种三分法涵盖了构成文化的要素或层次,也是文化结构理论的主要观点[3]

3.新型城镇化的要求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说明文化传承首先要注重看得见的物质文化,与新型城镇化的实践结合,则体现为城镇传统风貌保存和城镇特色塑造。为此,《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对文化的理解并不止于此①。首先,新型城镇化同样意味着要发展,在城镇空间作为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的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必须要考虑的内容。其次,精神文化是社会发展的核心,精神文化的现代化既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其发展目标,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精神文化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4.文化传承应遵循原则

一是看得见的文化与看不见的文化并重,或者说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同样重要,不能顾此失彼;二是在强调保护历史文化的同时,还要思考如何实现地方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三是要重视文化资源对地方发展的作用,思考如何使文化资源转化成有效的地方发展资源。

文化传承的整体性思路

基于上述认识,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文化传承应包括三部分主体内容,也可以称为三个层次,用通俗的文字分别简单概括为“骨、肉、魂”。“骨肉魂”分别代表地方文化的不同方面,需要在文化传承中进行整体性考虑(见图)。

1.文化传承的“骨”——空间载体

“骨”是地方文化在城镇化进程中,以城镇的总体格局和体现不同地方特色的城镇空间布局为代表的具体体现,其中核心部分是对历史文化城、镇、村的保护。作为人类文明主要标志的城市,是一种文化象征。不论是省域尺度层面的城镇体系空间格局,还是具有不同特色的各类历史文化名城,既是地方文化的主要空间载体,也是地方文化的主要内容。作为独特自然环境地形地貌中的产物,地方城镇(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在形成过程中,通常与自然山水格局有机结合,其中蕴含的山、水、城的紧密关系,不仅是当地居民的共同记忆和宝贵遗产(所谓乡愁的主要空间载体),也是今后城镇建设中特别需要予以保护和学习借鉴的地方。可以说,“骨”撑起新型城镇化文化传承的主要空间架构。

2.文化传承的“肉”——文化资源

“肉”是指各类文化资源。如果说地方文化精神是典型的非物质性文化代表、城镇是典型的物质性文化代表,那么文化资源则是除上述两者之外的既包括非物质性又包括物质性在内的“凝结了人类的劳动成果的精华和丰富的思维活动的物质的、精神的产品或者活动”[3]的总称,主要包括历史人物、文物古迹、民俗、建筑、工艺、宗教、语言、文字和戏曲等。之所以将各地的文化资源称为文化传承中的“肉”,一方面是指文化资源内容丰富饱满,另一方面是指正确认识和利用文化资源,能够使之转化为地方发展的资源。在面向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应充分认识和发挥各地所拥有的丰富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文化资本,助力新型城镇化目标的实现。

3.文化传承的“魂”——精神内核

“魂”指的是地方文化的精神内核,是与一个地方的振兴和发展道路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因素,如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和基本价值观等。文化精神属于隐形文化,也是一种间接的生产力。这种根植于地方文化土壤、又经历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磨练而积累下来的地方所独有的文化精神,曾经激励地方民众生生不息、奋发图强,在新的发展阶段,也是提升地方认同感、团结当地居民为家乡发展做贡献,以及培育文化资本发展软实力、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的内在力量。人类的精神文化构成了人类的精神世界,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精神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价值观是支撑人类生活的精神支柱,它决定着人类行为的价值取向,因而它对于人类的生活具有根本性的引导意义。所以说,精神文化是文化传承中的“魂”。

文化传承的实施策略(以湖南为例)

湖南位于中华文明南北中轴线和以长江为轴的东西轴线的交汇点上。两千多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由西向东、由南向北的移动,湖南形成了以“湖湘文化”为核心内容的极富特色的地方文化。湖南文化与其特殊的自然地理格局紧密相关,也与其发展历程密切相关。湖南新型城镇化规划中的文化传承策略,需要结合其独特的自然背景和历史演变过程,具体体现“空间载体为骨、文化资源为肉、精神内核为魂”的思路。

1.保持“四水一湖”的城镇传统总体格局特色

自然山水铺就湖南地方文化的独特本底,其中水系的分布,是影响湖南省域城镇空间布局的最大要素。“湘资沅澧”是贯穿湖南省境内的四条河流,不仅历史上大部分城镇都依山傍水而建,而且在依靠水运为主要交通方式的时代,水系也奠定了湖南省域的经济地理格局。主要表现是在四条河流汇入洞庭湖的地方,都形成规模较大的城市,沿四条河流的两岸及其支流,则是大小不等的城镇。因此,“四水一湖”是湖南省域城镇分布总体格局的突出特点。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需要通过环境保护、加强水质,提升沿江环湖各城镇的景观质量,维持“四水一湖”的总体格局,这是对湖南省城镇发展历程的总体继承。

2.“骨”、“肉”结合而成的文化区和文化带

“骨肉”相结合的空间策略表现为一方面通过强调文化分区以保留各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另一方面通过跨行政区的文化带以加强区域间的文化整合。

文化区是以不同地区盛行的文化特征的差异而划分的一种空间单位,即在同一区域内,某一种文化要素、甚至多种文化要素(语言、宗教、习俗、艺术形式、道德观念、社会组织和经济特色等)以及反映这些文化特征的景观呈现一致性的特征[4]。在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划分文化区的主要目的是将其作为加强地方文化传承的基本空间单元。特别是对于较大尺度的区域规划来说,根据区域内的不同文化特色划分出次级文化区,有利于强化文化特色,而鲜明的地方文化特征通常能够促进地方凝聚力的提升。同时,在文化分区的基础上,有利于区域内优化文化资源的配置,合理开发文化产品,发展文化产业,防止过度或无序竞争。根据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因素的特点,湖南全省很自然地形成五大板块,分别是湘东、湘北、湘西、湘中以及湘南。在不同的自然属性板块上,叠加上长期的人类活动之后,形成了湖南独特的地方文化,成为五大文化分区的重要依据。

考虑到文化的发展传播往往以跨区域相似的文化景观现象存在,在体现“多元”的文化分区基础上,应以文化资源的相似性为主要标准,进一步确定跨行政区的文化资源带,以促进区域间的文化传播和融合发展。与文化区不同的是,文化带在划分的过程中,更看重不同地域文化中具有共同性的文化资源,并以此类资源之间的联系,打破行政边界的限制,沟通不同区域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帮助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根据湖南省文化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目前可以确定的有湘江文化资源带、湘东红色文化资源带以及湘中梅山文化带。

3.发扬光大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湖南新型城镇化的内生动力来源

湖南先民文化传统中,蕴含着一种惯于发扬主观能动性,敢为天下先的性格特征。这些性格和精神,一脉传承迄今,成为湖湘文化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的基础。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5]:“淳朴重义”,“勇敢尚武”,“经世致用”和“自强不息”。湖湘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独具特色的区域文化,就在于这一精神特质。这一精神特质,曾经在历史上对湖南地方文化的形成发挥重要作用,使湖湘文化能够经久不衰,引领数代湖南民众,推动区域发展乃至国家进步。改革开放以后,湖湘文化中的包容开放和独立创新精神,又引领湖南人在娱乐、体育、出版和媒体等众多文化产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这是地方文化精神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发挥时代价值的具体表现。

4.多元包容和多方参与是地方文化传承的主要发展方式

湖湘文化是湖南地方文化的主要内容,但湖南文化并不仅仅是湖湘文化。或者说,湖南文化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湖湘文化。从文化基因来看,湖南文化是中原的外来移民与本土土著居民特别是少数民族相互融合后的产物。至今还有大量少数民族分布在湖南西南山区农村。可以说湖南文化从空间分布特点上来看,是一种以湖湘文化为核心、以土家、苗、侗和瑶族为代表的少数民族多元文化所包围的核心-边缘结构。因此,在强调湖湘文化基本精神的时候,不能忽略湖南诸多少数民族的存在及其特殊性,应以一种包容的心态,让体现汉民族精英文化的湖湘文化基本精神与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共同发展。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国情国力》杂志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