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如30年前,谁也不会清晰地知道今天的农村是这个样子一样,30年前会是什么样子,也是勾画不出来的。即使勾画出来,也不算数。
30年前,中国的改革刚刚从农村发端,当时的改革,是从最边远落后山区年年要救济的地方开始的。1978年,安徽小岗村18村民以托孤(即如果失败遭遇不测,孩子由其他村民抚养)的方式,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手指印,同年11月,贵州日报以定产到组”姓社不姓资”通栏标题,报道了贵州极为贫困的顶云公社,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办法。记得之后,小平有个说法,对于落后的地方,索性用丢包袱的办法,让他们去搞(大意)。出于解决农民吃饱肚皮的这些探索,在极度短缺的年代,打开了一个突破口,引领了中国改革的方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可以说,是农村的主动改革,推动了被动的城市。
30年后的今天,星移斗换,中国农村的发展,必须依靠城市化的进程来带动,农村成了被动的一方,没有城市化的健康发展,进一点提高容纳农民进城的空间,消除已有的2.5亿农民工的半城市化现象,中国农村的进一步改革,就没有充裕的条件,农村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受阻。
我认为,这是中国城乡30年到了今天发生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变化,即主导力量的变化。如果对这一点缺乏认识,其他都免谈。下面就所提问题,说说想法。
依我的认识和所知,我认为农村比较理想的状况是:农村的人力资源与土地资源,在可以利用的一切现代科技水平条件下,实现最佳组合。村仅作为一个农村社区存在,曾经由完全具备生产组织功能的生产大队演变过来的村,将完全失去生产组织功能(现在已经大大弱化了),而由各种具备实体性质的合作社、公司等所取代。按公布数,中国现有耕地18.2亿亩,三分之二属中低产田土。如果水利设施到位,中低产田土改造到位,大规模的集约经营到位,中国不仅可以实现粮食完全自给,而且还会有大量的粮食和农产品输出,参与国际竞争。从而为合作社或公司等赢得更大的运作空间。在这种方式下,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将消失,而出现合作社或公司等的股份成员,出现农业工人,出现农业工人家庭等。这依然可能是需要有国家保护政策的一个产业,但是,其间的组织者和生产者及其生存方式,和旧有的农民已经完全不同了。
但是,要达到这一步,涉及到若干重大问题需要解决。下面点到为止。
一、土地制度。之前的土改、互助组、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人民公社、土地承包等一系列土地权属关系变动,都是按照当时国家政策的分配式结果,而非交易行为。现在农民只拥有经营权。在这样一个极为复杂的基础条件下,中国最合理的农村土地制度,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如果有了顶层设计,如何打破既有框架,也是一个难题。而如果没有大规模的土地流转,生产力的大发展,难关重重。
二、土地的稳定产出和高产出,必须依靠完备的水利设施。未来的种植区域,必须与水资源的调度相符。所有的田土,都必须测土配方,大量的中低产田土要整治、要改造。所有这些都涉及大规模的投入。目前的水利设施、土地整治,几乎都涉及到国家大规模的投入或部分投入。在这种投入和形成的产权关系下,如何使之与未来的种植区划和土地经营规模相适应?举个简单例子说,一个大水库,与数百公里的水渠相连,如果规模经营地在下游,上游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由于权属和管理方式方面的原因,随便一个小动作,就扼住了下游的命脉。
三、生态重建中的若干问题。仅以林业为例,国家实施的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六大工程,还有难以尽数的各种工程,是防治水土流失、涵养水源,保障农业生产条件和全社会居民生活的重要条件。这些都涉及到国家的巨量投入,有的是国家补助,林农管护,从而构成了复杂的权属关系。没有林农的收益,就没有生态保护,没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就没有林农的收益保障。究竟该有一套什么样的制度设计为好?
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说不完,知乎答题也不能写得太长。就上述三个问题而言,就已经很难很难了。而现在国家要考虑稳定,要解决当前急需,出台的不少新政策,在当前来说,是必要的,对今后的改革来说,又会形成新的障碍。比如,对现在土地承包权的固化,必然会大大增加土地流转的成本,种粮补贴等惠农政策,已经具有刚性特征,而且未必是真正种粮的农民才得,今后该如何变动等等。
至于未来会不会有人种田,我在昨天关于“未来中国为什么越来越少人想种田?”中,已经答过了。不是大问题。新一代农民必然会产生,城市人、学有所成的人,都可能成为农村土地和种田的经营者。就说到这里吧。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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