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实践落地?6月18日下午,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专家座谈会在湖南师范大学里仁楼举行,本次座谈会由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三农工作专家组主办、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承办,湖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宗林、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赵成新、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谢资清、省乡村振兴局法规处处长廖红兵出席,中共湖南省委三农工作专家组组长、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陈文胜,中共湖南省委三农工作专家组成员、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邹冬生,中共湖南省委三农工作专家组成员、原湖南大学副校长杨胜刚,中共湖南省委三农工作专家组成员、省社科院人力资源与改革发展研究所所长王文强,中共湖南省委三农工作专家组成员、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瞿理铜,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部分特约研究员以及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参加会议。
在“大国乡村振兴讲坛启动仪式”上,陈文胜介绍乡村振兴研究院的基本情况。谢资清致欢迎辞,她表示,乡村振兴湖南师范大学一直在行动,本次在全省率先举办《乡村振兴促进法》研讨会彰显了学校的智库担当,将为湖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库动力。
刘宗林在会上作主旨报告。他认为《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说明党中央对乡村振兴这一国家战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必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他强调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实践层面,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好《乡村振兴促进法》,让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知道《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要通过各级地方人大,各级地方政府把《乡村振兴促进法》里面的一些倡导性、授权性的条款通过地方立法,把它变成约束性强的、操作性强的,便于考核检查的地方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
随后他以《努力构建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为题,从着眼“三线”管制、“三系”构建、“三基”提升、“三融”结合、“三治”并举、“三改”同步等六个“三”,探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他强调,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当中提出的七大战略之一,围绕六个“三”统筹谋划,一是着眼“三线”管制,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第一条线是加强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控制,防止城市的过度膨胀来挤压乡村的发展空间;第二条线是加强生态红线的管制;第三条线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管制。二是着眼“三系”构建,推动乡村产业兴旺。要构建绿色的生产体系,解决“怎样生产”的问题;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回答“生产什么”的问题;构建现代经营体系,回答“谁来生产”的问题。三是着眼“三基”提升,夯实乡村振兴基础。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缩小城乡发展之间的巨大差异。四是着眼“三融”结合,推动乡村协调发展。首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解决当前农村向城镇单向流动的问题;其次要推进农村三产融合;最后推进农村区域融合,解决农村地区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五是着眼“三治”并举,强化乡村治理的能力。坚持德治为先、法治为本、自治为基,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厘清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责任边界。六是着眼“三改”同步,增添乡村振兴动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改革,要坚持农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是改革的原则。
主旨报告环节由赵成新主持,他表示,我国首次对乡村振兴工作立法,彰显了乡村振兴在我国两个一百年目标中的战略地位,也立起了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脱贫攻坚取得胜利之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中心,历史性的转移,所以法治建设要求比以往任何时间更为迫切,更加需要为新阶段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在研讨发言环节,与会人员纷纷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展开热烈的交流讨论。他们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将更加有效发挥法治对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
陈文胜在会议总结时表示,组织此次专家座谈会,率先学习宣讲《乡村振兴促进法》,目的在于深刻把握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以法律落地实效推动乡村振兴在全省的创造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