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石,也是小微、“三农”、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的重地。搞活县域银行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不仅是银行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补齐金融短板的当务之急,也是银行业扎根基层、壮大客户群体、推动自身转型发展的长久之计。
3月23日,第99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湖南银监局副局长唐智杰介绍了湖南银监局推动银行业改进县域金融服务的举措、成效等情况。
近年来,湖南银监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壮大县域经济”的号召,结合湖南实际,提出“一个战略”,围绕“两个目标”,突出“三个抓手”,加强与改进县域金融服务,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推动形成了经济金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构建“一县两行”
改善县域银行服务供给结构
湖南省具有农业经济比重大、县域经济比例大“双大”的特点,县域经济占全省GDP的近六成,第一产业比重比全国高2.9个百分点,小微企业数量占比近九五成,县域、“三农”、小微不仅是当地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方面,也是银行业务发展的“蓝海”,更是银行业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础。
但长期以来,县域一直是银行业服务的短板,以“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县域中小法人银行不发达,造成了金融服务供给与经济结构存在偏差,县域存贷比偏低、资金外流、储蓄向投资的转换率低,不仅县域实体经济得不到有效的资金供给,也抑制了银行业的自身发展。
唐智杰表示,增加县域金融服务有效供给,必须在鼓励大型银行加大县域金融服务力度的同时,突出法人导向,从体制上打造“门当户对”的县域金融服务供给结构。基于此,2013年湖南银监局在全面调查县域金融机构经营及服务状况、深入总结宜章县“一县两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坚持法人机构主导、加快构建“一县两行”、完善县域银行体系的政策主张。
“‘一县两行’即在每个县改制组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设立一家村镇银行,支持做优做强 ‘当地人民自己的银行’,促使‘当地的钱留在当地’、‘当地的资金用在当地’。”唐智杰介绍,为进一步推进“一县两行”的构建,湖南银监局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达成了“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农信社股改”、“2017年年底前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等重要共识,省政府将“做大本土金融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纳入《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突出“三个抓手”
有效增加县域资金供给
在具体操作上,湖南银监局通过“三个抓手”,即强力推进农信社股改、大力培育村镇银行、坚决遏制县域资金外流来增加县域资金供给。
在农信社股改方面,实施“两重点”、“两倾斜”、“三挂钩”。“即突出城区机构整合与高风险机构改革重组,主要领导精力和监管资源向农信社改革倾斜,将股改和风险处置情况与农信社高管履职评价及任职资格挂钩,与分局和分局局长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与当地引进银行机构挂钩。”唐智杰介绍,农信社股改去除了陈年之患,增强了资本实力,建立了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切实发挥了服务县域经济主力军作用。截至2016年年末,全省累计开业农商行93家,批筹3家,剩余6家已完成清产核资或正在申筹。其中,县域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已开业79家,其余8个县(市)改制已批筹或正在申筹。
他表示,“立足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既要充分发挥农商行的县域金融主力军作用,又要高度重视村镇银行的‘补位’和‘激活’作用。”为此,湖南银监局制定了《2015—2017年全省村镇银行培育发展规划》,持续引导支持省外符合条件的银行业机构作为主发起人来该省设立村镇银行,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农商行作为主发起人组建村镇银行。截至2016年年末,村镇银行设立40家、覆盖47个县(市),县域覆盖面达54%。
除此之外,该局还出台了《关于湖南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按照“适度竞争、适度保护”原则,加强县域银行机构设置统筹规划,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并优先支持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到县域新设分支机构,适度控制其他商业银行到县域新设分支机构。同时,将存贷比作为新设县域分支机构的前置条件,对拟到县域设置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其拟设地所在市(州)现有县域分支机构存贷比不得低于40%,并承诺两年内新设机构存贷比达到50%以上。
体系健全供给增加
发展能力增强
在监管政策的引导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新服务下,目前,湖南省县域金融服务不断完善。
例如,当地县域银行服务体系正在充实。2016年年末,全省共有县域银行机构网点6171个,占全省的63.4%,比2010年年末增加353个,占全省新增机构的42.6%。地区分布上,40个国家贫困县新增网点132个,占县域新增网点的37.4%,2016年年末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县域银行业机构门类增多,网点覆盖面提高,金融服务持续改善。
此外,县域资金供给也实现了有效增加。2016年年末,湖南省县域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6578.8亿元和8048.7亿元,比2010年年末分别增长170.6%和192.5%,年平均增速达18.1%和19.6%,高于全省存、贷款同期平均增速1.37个和3.95个百分点。2016年年末县域存贷比为48.5%,比2010年年末提高3.6个百分点。
唐智杰特别强调,农商行和村镇银行提振县域存贷比、增加县域资金供给效果明显,二者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也促使更多的钱留于当地、用于当地。更重要的是,“两行”发展壮大的“鲶鱼效应”,与湖南银监局将存贷比与机构设置挂钩的监管政策,共同有效推动了大中型银行完善授信机制,提升了县域机构经营自主权,推进了银行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切实加强了县域金融服务,大中型银行县域分支机构贷款比重和存贷比均明显提高。
在服务县域经济的同时,农合机构通过股改化解了历史包袱,增强了资本实力,监管评级普遍上升,创新与发展能力更强、活力更足,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全省农合机构通过股改累计消化不良贷款513.5亿元,亏损挂账33.8亿元,整体风险有效缓释,不良率由2010年年末的16.3%降至2016年年末的3.36%,监管资本由43.9亿元增加至636.9亿元,资本充足率由2.5%提高到13.1%;2015年监管评级三级以上的农商行51家,较2013年增加31家,二级以上农商行增至12家,获得贷记卡、投资等资质的机构也有所增加。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金融界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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