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初,包括最高检在内的多个部门表示要加大整治力度,将打击矛头对准“村霸”,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2017年2月22日人民网)
近些年,在一些农村和社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十分霸道猖獗,他们欺行霸市、横行乡里、操纵选举、煽动滋事、欺压百姓,霸占资源……他们把党纪国法玩于股掌、视为无物,他们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基层社会治安秩序。一些百姓迫于他们的强势和威胁敢怒不敢言,而更多的民众早已对这些“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深恶痛绝。
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出击,自上而下打“老虎”、拍“苍蝇”,反腐倡廉成效显著。为群众深恶痛绝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不再是法律法规外的漏网之鱼。正如报道中的4个典型,河北”最牛村主任“孟玲芬因故意损害财物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获刑20年;安徽黑社会成员“无为一霸”因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最获刑20年;河南涉赌“九处处长”张中彦因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诈骗等最获刑25年;贵州“敢持械与公安民警对峙”村主任张运红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子等罪获刑20年。诚然,何等嚣张的“村霸”在重拳反腐下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公报中强调要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由此可见,整治“村霸”已是中央乃至地方上的一项重大专项行动,一定会获得群众的一致赞誉。
窃以为,在整治“村霸”中还需建立监督查处机制,开始专栏、公开举报热线、举报邮箱,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及举报信息,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举报作用,确保整治“村霸”不留死角,一旦确认,严查严惩,并公开透明处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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