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河南汝南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食药监局局长雷明奎中午聚餐时因饮酒过量死亡,参与聚餐的另外5名官员和2名司机均受到处分,其中3名官员被撤职。(新华社11月24日)
又一则领导干部工作期间因为饮酒过量死亡新闻,或许对于此类新闻,早已略感视觉疲劳,是新闻中的旧闻。如什么村支书陪镇干部饮酒致死,什么地方税务干部陪调研领导猝死,什么镇长赴任首日饮酒身亡等等如是,已让观者见惯不惊。但问题是,如果这位食药监局局长没有饮酒过量,没有死亡。那么,这一干人等是否会收到撤职、降级、警告处分呢?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执行愈加严厉当下,在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各类禁止工作期间宴请、饮酒等文件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单位、个人依然目无法纪,顶风吃喝,甚至还出现饮酒死亡这样的悲剧,又该当谁深思?
当然,不得不说这位局长真是酒量有限,不但自己死去,还拉着一些人“垫背”。那么同饮者冤吗?这还真不好说,因为,“酒品看人品、酒量看能力”早已是部分干部交流间的墨守成规。更有“领导干部不喝酒,一个朋友也没有;中层干部不喝酒,一点信息也没有;基层干部不喝酒,一点希望也没有;纪检干部不喝酒,一点线索也没有。”“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同志要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的官场氛围。为此,假如局长饮酒没有过量,也只是说说而已。
诚然,自中央颁布实施八项规定以来,吃喝风有所收敛,但并非决绝。暂且抛开本案是否是公款吃喝,但从一个侧面还是反映出吃喝风依然严重。这既让群众深恶痛绝,也损害政府权威,然而前赴后继的饮酒死亡更令人警醒。所谓“有所好,下必甚焉”,领导干部的道德修为,同样影响着社会风向。在开会后的午餐间都能喝酒过量,足以说明平时的随性而为。笔者想说的也就是这个理儿。就算局长饮酒没有过量,你也是领导干部、也是公众人物,你们的聚众饮酒都不太适宜,更何况还过量致死。
当然,这也说到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纪检监督。虽然是会后饮酒致死,但还是说明平时要求不严、纪律监察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给被监管者有机可乘和打擦边球机会。为此,假如局长饮酒没有过量已经成为过去式,需要监督的现代式和将来式。还是得加大平时的监督和管理,仅靠党内监督是不能达到良好效果的,还要发挥群众的力量,调动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公务员内部相互监督;得把出台一系列整治党内作风的法规、条例落到实处;得根除酒文化中的一些陋习;得加大违规违纪的惩戒力度,别总是既定事实成立后才“亡羊补牢”。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假如局长饮酒没有过量再次证明,杜绝领导干部饮酒死亡或是违规饮酒,不能文件发一茬又一茬,口号喊一遍又一遍,须得实现令行禁止的功效,须得靠严格的制度发力,以刚性的规定 引导官员自律,凭有力的监管约束官员行为,靠严厉的追究问责惩治官员跑偏。否则,难保下一位领导干部不会违规饮酒。
(作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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