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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不是潘金莲》看法制在基层

[ 作者:张锐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23 录入:16 ]

没文化的人也不可以这样子——从《我不是潘金莲》看法制在基层

《我不是潘金莲》上映4天已斩获近3亿票房,再加上前期“互撕好戏”,无论戏内戏外,都是一时热点。(华西都市报11月22日)电影讲述了村妇李雪莲为一件“小事”不停上访告状的故事,以一个小人物执着,表演了一场当代“官场现形记”,但与惯例不同的是,这次得到同情的是官员。

村妇李雪莲在电影中的表现,就跟网络一张著名表情差不多,“我们没文化的人就是这样的”,既可气又可悲。他们真的是“没文化”么?看过电影的人都会有自己的评价。无论是为了分房福利还是其它什么,这种“没文化”透着小农小市民的狡黠,却最终演出一场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荒诞剧。

很多人对电影的故事感同身受,就是因为这样的事无时不刻都在发生。现在普法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宣传不可谓不全面,却总是有这种小聪明的“假离婚”出现,一方面固然有制度的“小空子”,更多的怕还是贪心在作祟。总是想着走捷径,至于这条捷径是否遵守法律,却不在他们考虑范围内了。也许相比较可能的利益收获,对比法律惩处,诱惑力还是更大一点。

就拿现在多发的“医闹”、“碰瓷”等事件来说,一旦闹成功收益不菲,没成功就再去找下一个倒霉蛋,法律并没有对他们形成威慑力。这种“没文化”的人是真的不懂法么?他们就是太懂法了!我们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就跟电影里的官员一样,可悲且可恨,为了“官帽子”没有担当,和稀泥的水平倒是一等一的,给“没文化”的村妇折腾得寝食难安也就不奇怪了。

“弱势群体”没有实际那么弱,“强势群体”没有想象那么强。不能说“我弱我有理”、“我强我蛮横”,都应该有个统一的规范,这就是法律。现在讲全面依法治国,就说明普法已经取得了应有的成果,就是该讲执行的时候了。“没文化就是这个样子”不应该再成为托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是真正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用一句经典台词来做个结语,“道歉如果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保证法律的执行力,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和稀泥不枉法,“没文化的人”才会消失。

作者单位:中江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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