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保障改善民生考虑,国家近年推出不少惠民性政策,有的辅以各级财政支持。然而,一些惠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被钻空子,专项资金及补贴被套取等情况也日渐增多。(人民网 11月14日)
2013年至2015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367人,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94人,合计占同期查办职务犯罪总数的19.4%。私营业主刘雪艳在郝景新关照下,获得在柳壕镇、隆昌镇建立禽畜粪便处理站的资格,利用协助政府采购设备的机会,先后套取财政资金268万元和239万元,并先后11次送给郝景新53万元。从典型个案及全局情况来看,目前涉农政策领域已成腐败重灾区,不少官员将腐败之手伸向扶贫惠农资金,把惠农项目当成敛财提款机的情况比较突出,对社会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
对于涉民生领域的政策性腐败,一般程序上看似合法、合理,表面上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任何界限,实质上是借助资源的分配和权力的执行来谋取私利,其中的漏洞还需制度和监管来补齐。
拿惠农项目做幌子,堂而皇之的将惠农资金套现的官员,个个与奸商存在稳定的“官商”利益输送关系,从辽阳惠农示范工程腐败窝案中不难看出,四级财政支持的惠农示范工程在专项资金申报、支付等环节,相关管理规定过于宽泛;资金使用的监管途径、方法、责任主体、追究机制等规定还不够明确。
因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亟需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才能定好规矩,对于混沌状态的滥权行为,当头棒喝是第一步,“-权力+制度+监管”才能治标治本、长治久安。要想权力不任性,前提是做好“权力减法”,制定权力清单。关键是做好“制度乘法”,织密制度防护网,把权力关进笼子。重点是做好“监督加法”,强化监督体系,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莫向扶贫惠农伸手,伸手必被捉!
作者地址:绵阳盐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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