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6年前三季度,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04起,处理3565人,党纪政纪处分2490人。山东省纪委强调,要严肃问责追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规章制度一旦松于执行,势必只是白纸一张,空话一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做到宽严适度、不枉不纵,让问责的利剑出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条例》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一条重要原则明确下来,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细化具体化,体现了我们党强化责任追究的坚定决心。在问责工作中,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通过强化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不犯或少犯错误。
特别是,终身问责倒逼终身履责。终身问责不单指向事后追究,而是从源头上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建立起责任意识,对自己的岗位、权力和决策,真真切切地负起责任来。在当下,这非常有利于推动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的建立。尤其是,将终身问责写进《条例》里,表明了终身问责制将规范化、法治化和常态化。
近几年,不但中央制定了问责制的各种细则,很多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地制定了相关的具体规则,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成效。国家还特别加大了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对违反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对侵占群众利益的责任人的严肃查处。通过对这些问责案件的查处,加大了对官员的约束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真正对权利负责,减少了工作中的过错和失误,提高了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作者地址: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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