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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为老母办寿宴被罚”,难逃“本末倒置”之嫌

[ 作者:栖寒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26 录入:16 ]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一村民为自己87岁的老母亲办了13桌寿宴,但当天就被举报违规办宴席,随后,这位村民被要求缴纳650元,一份现金缴款单显示,这笔钱是“违规办宴席认识费”。南坝镇纪委表示,该村民违反了村规民约,故做出上述处理。(8月24日 成都商报)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怀疑自己以前的判断,纪委不是只管党员干部吗?什么时候要监督村民了呢?再次查阅资料,明确纪委职责是负责党内监督,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构。那么,村民为老母办寿宴又有什么错呢?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纪委作为一个党内监督部门,却借用村规民约管理村民的办寿宴情况,还要求涉事村民缴纳罚款,镇纪委的做法难免有些“本末倒置”之嫌。

近些年来,农村红白喜事摆酒的吃喝风、攀比风愈演愈烈,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返贫。红白喜事摆酒现场,不时有些村民聚在一起,炸金花、卡五星、斗地主、推筒子,也导致了赌博风蔓延,酒后扯皮打架的事情屡有发生。所以,一些地方为移风易俗,节俭办事,就想出了通过村规民约进行约束的办法。笔者觉得这是好事,是一件值得提倡的好事。

俗语讲“过犹不及”,我们都明白凡是都有个度,过了就不太好。针对村民为自己87岁的老母亲办了13桌寿宴,从排场上讲,仅仅13桌,办的规模也不算大,并且主要以自家人为主,兼带请了少部分邻居。为什么要办这次寿宴,村民也作了说明,是自己的老母亲最近体弱多病,农村人都讲究冲喜,所以才张罗为老母亲办这次寿宴。为此,“村民为老母办寿宴被罚”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其实,针对农村的一些吃喝成风不好的现象,用“村规民约”约束存在的不正之风,无疑是必须的。但也不能因此就搞一刀切,更不能搞些不疼不痒的问题凑数。“村民为老母办寿宴被罚”之所以引发民众热议,一个原因是让人怀疑纪委是不是找不到腐败的官员,纪委监督村民没有合理解释;另一个原因则在于,这有点“不许周官放火,也不许百姓点灯”的意味。

纪委反腐当然应该零容忍,不论事情大小,只要有违法违规行为,都得接受处罚,但这都是针对党内干部。村民为老母办寿宴被罚650元认识费,南坝镇纪委表示,该村民违反了村规民约,故做出上述处理。在笔者看来,纯属本末倒置,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村民为老母办寿宴被罚”看似笑话,实则凸显管理失能,再深入挖掘,也有滥用职权之嫌,实属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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