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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党兴、政事乱”毁前程

[ 作者:李蜀国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13 录入:16 ]

李世洪,曾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2013年选为齐家社社长。有犯罪前科却劣行不改,通过请吃请喝、送红包等手段,拉拢腐蚀等手段,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90万余元予以私分。案发时,李世洪个人违纪违法涉案金额达161万余元、修同明154万余元、杨进学26万余元,如此小官大贪,令人触目惊心。(华西都市报2016年5月10日)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是选人用人不善还是灯下黑呢? 近年来,从“小官巨贪”现象,到基层窝案串案,无不警示我们,“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是宗派主义的一种典型表现,我国自古有之。唐朝的牛李党争、北宋的新旧党争、明末的东林党争、清末的帝后党争,都使其时的政局愈发糜烂,留下了“朋党兴、政事乱”的历史警思。陈瑞林,案发时年仅26岁,年纪轻轻大有作为之人却短时间内即被李世洪等人的“哥们儿义气”加“糖衣炮弹”拉下贪腐深渊,全然不顾党纪国法,最终以125万元的“成绩单”葬送了自己的前程。看上去是所为的“铁哥们”实则是以利益为核心,以权力为纽带,以谋利为目的,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抱团腐败,严重败坏了政治生态,带坏了社会风气。是悖离党的性质宗旨,是污染政治生态的重要祸源,是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非组织行为,是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土壤。针对“微腐败”的特点,管住“微权力”是关键所在。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只有信息透明、流程监管、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在征地拆迁、惠民资金、工程建设等高风险领域加大治理力度,落实好“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从而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让权力健康运行,让干部实在做人、干净干事。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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