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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分是法治的进步

[ 作者:萧仲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03 录入:7 ]

随着上海近日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目前中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已达29个。梳理各地方案可见,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不少地区降低了落户门槛,放宽了落户条件。(中新网4月29日)

户籍自创建以来,就有农业户籍与非农业户籍。从当时历史状况看,户籍区分制利于政府管理,方便群众利益分类分配,是一项顺应时代需要的举措。

改革开放后,城乡之间人口流动频繁,尤其大量农民流入城市谋发展,城市建设留下他们深深的烙印。有些农民靠本事在城市里发家致富,甚至买车买房,却始终逃不过“农民”的身份烙印。其中,户籍成了制度的围墙,隔离了他们甚至他们的子孙后代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养老、失业等待遇,城乡两级分化严重。

鄙人以为,管理社会秩序的制度执行不能因循守旧,适当时应该作出调整。譬如计划经济时代的“粮票”制,改革开放后仍被延续,办理流动关系复杂繁琐,很不方便人才流动,后来就被废止。

放眼当下,城市里的“外乡人”中超半数是农民,或农民的子孙后代,农村里则多是老弱病残及少部分青壮年。这种现象证明,城乡互通无碍,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的区分对现实管理无过多意义,反而可能成为新型社会管理的障碍,户籍管理要便民利民就必须改革创新。

所以,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籍区分制是必然,是社会管理的进化,法治的进步。接下来,需要更多精力做实户籍改革后的系列管理,尤其做好户籍无差别化后,如何确保城乡居民教育、医疗、养老、失业等公民待遇的再平衡。如此,消除城乡差别将迈入崭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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