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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 星期四

洋楼不敢拆是进步,也要防止“找麻烦”

[ 作者:冯峰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306 更新时间:2016-04-29 录入:7 ]

据光明网4月25日报道,2016年4月23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某城中村改造现场,孤零零地矗立在拆废墟中,无人敢拆迁。该小洋楼顶部不但设有两层观光亭台,并且外表华丽结构对称。该小洋楼周边已陆续拆迁完毕,不远处已开始进入地基施工。

据现场施工人员介绍,该房屋主人为这个改造的城中村的村支部书记。因所住房屋为五层洋房成本高,所以可能因一直不满意政府及开发商等拆迁赔款及安置方案等问题。因而一直搁浅等待解决。期间也无人敢去轻易拆迁。

强拆和钉子户被断水断电的新闻是越来越少了,此事涉及钉子户的是村支书,党员干部是应该响应国家号召,但公民个人财产是不容侵犯的,不管他是村支书还是公务员。新闻一出双方也会很大压力,村支书不注意就会被扣上一个不支持国家建设、思想觉悟不高的帽子,而后续的舆论压力会集中在开发商的开发过程有无违法行为等等上面来,但这些不是坏事,我们期待合理合法的解决拆迁问题。

不少人揣测村支书房子这么豪华贪了多少?也有人担心一个党员干部不和政府一条心做钉子户,思想觉悟不高是不是要来个处分什么的?近几年我国村级两委班子基本按照经济发展带头人选出的,经济上有一定优势也不奇怪,同时在严惩贪污腐败的大环境下,相信当地纪检部门也会重点审查村支书的经济情况。而最近几年我们越来越少的见到房屋被强拆的新闻,单从征地拆迁这一块证明了我国依法执政理念得到有效的落实。公民的财产不容侵犯,身为党员干部当然有义务配合政府拆迁工作,但拆不起我们的房子就别动,开发商的合法利益要保护,村支书的合法利益同样要保护。

早几年有不少为拆迁发布的和合理的行政命令,也看到法官被停职,劝母亲拆迁等类似事件,相信村支书一定遇到过“找麻烦”的政府行为。为了政绩“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不因发生在当下,要禁止掉政府“找麻烦”灰色手段,需要我们继续推进依法治国,严格考核这些有可能有“污点”的政绩,把权利关进笼子里从一点一滴做起。

作者地址:四川北川县贯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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