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就“人大立法工作”召开记者会,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透露,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初步拟于今年年内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内部进行两次初审,明年将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完成审议。(环球网3月11日)
2013年,媒体客观报道了湖南稻米镉超标事件,“镉米”事件引发社会对土壤污染的关注,经过调查,湖南省大面积的土壤污染主要源于有色金属开发。放眼全国,仅土地重度污染已达1%,据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联合发布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总的调查点位超标率为16.1%,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从目前公布的土地污染现状来看,土壤污染以无机型为主。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土地污染形势严峻,已拉响红色警报。
我国国土面积963.406万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仅1.4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耕地面积位列世界126位以后,却养活了位列世界第一人口。我国人多地少,土地压力巨大,而土壤污染直接关系着百姓的菜篮子和米袋子,长远来看势必会影响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土壤污染防治重要性不言而喻。
“净土”势在必行,然而土壤污染防治却没有法律支持。作为“向污染宣战”的三个主战场,大气、水污染防治法已相继出台,同样被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规划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3年易稿10次,拟明年完成审议,土壤污染防治将有法可依。笔者认为,我国是农业大国,土地是庄稼之母,“地之不存,毛将焉附”。《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净土”各项措施必将有法可依。
作者单位: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广新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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