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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保障“好人有好报”

[ 作者:王红峰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25 录入:12 ]

昨天下午,郑老虎躺在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昌安院区的病床上,有些神志不清,嘴里仍喃喃自语。他在等谁?侄子郑国祥说,“他做了一辈子好事,临老了觉得孤单,还是希望有人来看看他。”2016年1月最新一期的“浙江好人榜”上,郑老虎和杭州的韦思浩老人一起入围。1985年,郑老虎从原绍兴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退休后,义务修路护路二十载,热心于助残、助困,平时省吃俭用下来的7万多元退休工资,几乎都拿去做了善事。“他的钱平时都用光了,现在要抢救,费用有些紧张。”郑国祥说(1月14日浙江省文明网)。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呼吁:让“好人有好报”的制度保障亟须建立和完善!

志愿者做好事不图回报,是志愿者的品格。让志愿者“好人有好报”,则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志愿者在参加公益活动时并不奢求回报,但是我们理应尊重他们的付出,并用公共的资源去保障和鼓励他们。据了解,志愿者大部分是生活在城乡基层的普通百姓,他们中有的生活艰难、有的身患疾病。为此,各级文明委和工青妇等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志愿者关爱帮扶机制,发动全社会在向志愿者学习的同时,积极倡导和树立“好人有好报”的社会风尚,让志愿者感受到他们有困难也会有人帮,让他们也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如对在生产、生活、生病治疗方面有困难的志愿者,通过扶贫解困、扶贫助学、扶贫助业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春节临近,对优秀志愿者开展走访慰问;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健全志愿评级和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机制;为志愿者建立志愿服务意外保险,等等。

“好人有好报”是由来已久的道德观念,与我们的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好人有好报”是价值导向,有助于正能量的传递、良好社会生态的培育。旗帜鲜明地让好人不吃亏,好人将会越来越多,而所谓的“道德冷漠”、“道德寒流”将成为历史名词。有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如果我们人人都来做义工,个个都来当好人,那么“爱国家、爱社会、爱他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的社会生态就会水到渠成!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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