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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新村需破除陈规陋习

[ 作者:林波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10 录入:吴玲香 ]

近日,石家庄市赵县大安六村因一纸村规民约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民约中对红白事分别给出了具体的操办标准,其中一条标明“彩礼超两万元按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论处”。(网易新闻)

高彩礼的现象在某些农村地区确实存在,其形成的原因不一而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严重,加之大量青年进城务工,女青年选择留在条件更好的城市,加剧了农村婚龄青年男女比例失调;此外,部分村民错误地认为,彩礼是女儿身价的标志,嫁女儿不收彩礼,意味着女儿不值钱,因而出现了互相攀比下的“行情”上涨现象,使得彩礼居高不下,助长了高彩礼婚姻之风。

移风易俗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需要观念的转变,这就注定了要一步一步来,慢慢改变风气,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现代化新农村,让美好的环境留住年轻人,让小伙子、大姑娘这些年轻一代愿意在农村生活,客观上改变农村男女比例失调的现象。

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破除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究排场等陈规陋习。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村规民约,并限定随礼金额,约束“随礼”乱象,扼制攀比之风,以制度约束,营造清爽、和谐的文明乡风。

加强教育引导。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网络、微信、QQ、标语横幅、LED字幕、广场大屏幕等平台宣传高彩礼的的危害性,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认识,潜移默化地影响村民的行为习惯。引导农村家庭把精力用到勤劳致富、脱贫奔小康的道路上来,逐步改变不文明的婚嫁陋习,有效制止高彩礼婚姻的发生。

(作者单位:射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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