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村务’让群众信任我、理解我,真好。”前不久获得连任的临颍县新城街道办事处五里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德甫7月1日说。 近年来,临颍县依托“阳光三权”体系在全县推进“阳光村务”,让村务“上墙进栏”,群众对村“两委”干部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临颍县推广的“阳光村务”有效改善了干群关系,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7月5日 大河网)
“阳光村务”,并不是什么新名词,但要真正配得上“阳光”二字,还不是件容易的事。所谓“阳光村务”,是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受监督的最基层“政务”。这样的制度各地都有,但如何才能真正做到“阳光”?如何才能让群众真正的“明明白白”?这就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村务公开栏”到处都有,有些地方就是看不到什么内容,或者很久都不更新一次,完全是装装样子罢了。因此,像临颍县这样样的“阳光村务”,公示的内容详实、具体,只要持之以恒,必将形成良好的村务格局。
“阳光村务”“上墙进栏”,实际就是群众的“明白墙”。村一级行政单位,是最接地气的基层,肩负着政策方针的具体落实的重任。在有的地方,许多的政策百姓是不清楚的,有的群众无不自嘲式地说:“管他的,能给我点算点,反正是国家的钱,我也没吃亏。”这就说明,有的群众即使得到了一些照顾,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特别是一些地方的“低保户”“贫困户”“危改户”更是让人雾里看花。在这样的背景下,这“阳光村务”的制度就显得非常及时。
好多落马干部在忏悔时都说,是由于自己心中无戒,又没有人对自己及时提醒、警示,就在背离群众的路上渐行渐远。但是,除了组织、领导的提醒监督之外,还有什么能更好地警示自己呢?这“阳光村务”就在党员干部的心中竖起了一块高大的“警示牌”。要把村里的大小事情都进行公示,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如果稍有偏差,就会被群众戳脊梁骨。有了这样的意识,就会在平日的工作中提高警惕,自觉地不碰“红线”,不越“底线”。
曾几何时,在一些地方,村支部、村委会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出现了裂痕,相互的信任度大大下降,特别是群众对干部,更多的是不信任。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许多的惠民政策得不到落实,群众如坠五里雾中。实行“阳光村务”,就是要把村两委的工作暴晒于阳光之下。干部坦诚了,群众就信任,彼此间的裂痕就会消失,哪怕有一道深深的鸿沟,也会被相互的信任架起一座纯洁的“连心桥”。
其实,“阳光村务”的关键还是在于“阳光”。只要村“两委”真正能把全面的工作展现在“阳光”下,接受各级的检查,接受群众的监督,就既能让群众明白,更是对干部的警示,良好的干群关系的形成,是村级工作的最好铺垫。群众明明白白,干部清清白白,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地址:四川省合江县自怀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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