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 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中透露,将研究出台地方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坚决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新华网 12月25日)
“把柴火从锅底抽掉,才能使水止沸”是釜底抽薪最为浅显的道理。比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两个坚决,足以看出财政部对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决心与信心。然,“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地方债,一直以来是个别地方推动相关行政主导型投资,实现“保增长”的短期政绩;或是以此为契机,给相关联人提供利益输送便利;或是助推GDP、城市建设、形象工程为导向的习惯性动作。至于钱花出去了,到底收到了多大效果?不得而知。为此,追责地方债尤需监督前置。
从通报中得知: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的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二是金融机构放松风险管控要求,大量违规提供融资;三是违法违规融资行为问责不到位;四是金融监管部门问责金融机构的制度尚不健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严。可见,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将其在任期间的债务增长纳入绩效考核,是杜绝以不负责任的融资透支地方未来发展空间的短视行为有力之举。但要规避片面强调招商引资和短期经济增长指标;完善对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约束机制还需多管齐下。
地方性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近年来,由于国内国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以及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减少,加重了一些地方政府对债务的依赖程度。诚然,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有利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如果地方政府不具备胜于市场的信息优势;对产业前景的判断出现不可避免的偏差;跟在已有项目“屁股”后边跑,如公路铁路建设、工业园区等。那么,在产能过剩,回报大打折扣语境下,势必对地方经济良性发展的巨大威胁。
债台高筑,超过了偿还能力,事关本地经济发展全局和可持续发展。将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共担风险,及时有效防止违约风险扩散蔓延;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审慎处置,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鼓励地方政府合法合规增信,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徒法不足以自行。”以法治手段治理地方政府债务,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可赞。更得将各类预决算报告数据口径细化,对各分类分项进行审查监督落实,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关进笼子,把好“前门”、堵住“后门”,筑好“防火墙”。
驰而不息,久久为功。警钟长鸣方能防范于未然。相信,只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制度建设,提高政府债务的透明度,让地方在举债机制上少一些不科学的行政化意志,多一些法律制度的遵循;少走一些无序举债的老路,多做一些改善投资环境、政商环境的创举;少一些急功近利的政绩需求,多一些长期建设理念。构建多元主体、多个层面的债务监管体系,地方债风险管控风险才能降到最低点,从而把地方债管得住、管得好。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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