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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千人被问责问住了谁?

[ 作者:江南曲社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20 录入:吴玲香 ]

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企业环境问题,会不会有人被追责?11月16日,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问责情况公开,问责总数超千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人民网 2017年11月17日)

“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这句带有诗意的话语传遍大江南北。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资源环境是公共产品,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对造成损害和破坏自然资源资产者,必须实行严格的追究责任,是主体责任的,要追究党政“一把手”领导责任之责;是分管责任的,要追究分管领导、部门领导的失职失察之责;是直接责任的,要追究当事者的渎职夫职之责。只有把板子打在个人身上,让问责的利剑高悬,才能为生态环境保护通上“高压电”。

超千人因环境问题被问责,表明了中央“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坚强决心,但从中也问出一些问题。

一问问住了部门官员。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有46人,地方政府299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66人,国有企业49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基层工作人员80人。从统计数据来看,在被问责人员中部门人员占到了近六成,是被问责的“重灾区”,可见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从现实情况来看,可以说存在环保执法机关懒政庸政、执法不到位、执法主体缺位的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只有认真履行生态和资源保护职责,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这样的党政干部才能留下终生的政绩,否则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二问问住了历任领导。牙克石市前后四任市委书记、前后两任市长、副市长受到党内处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见当地问题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而是由来已久,从而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老大难问题”,历经几任领导也没有彻底解决,以致几任领导都领到了自己的“黄牌”。对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三问问住了制度法治。2015年8月,由中办、国办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是中央环保督察进行问责时所依据的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重要的政治工具和法律工具。有法可依,对各级领导班干部被问责也就成为必然。环保法是追究直接负责环保工作的主管人员的责任,而“办法”规定了对四类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追究情况,其追责对象范围更加细化,也更加广泛。当然,仅靠一个部环保法、一个“办法”想解决全部问题,这是不可能的。所以,还需要完善其他配套的法律、法规,使生态环境制度法治更加完善,更加系统。

问责只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最终是为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通过问责让领导干部有所敬畏,有所顾忌,要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感,要以谨慎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权,要以廉洁的公仆之心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负好责。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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