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村支两委换届、村级合并等原因,每年总有一部分村干部退下来,成为普通农民,绝大多数村干部退职后都能模范地遵纪守法,积极支持村里的各项工作,帮助村干部抓好村里的各项事务,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也有相当一部分退职村干部心态不好,不能正确对待权力、责任和义务,仅从个人得失和个人利益出发,做了一些有损基层党组织形象的事情,成为农村的不稳定因素,也给现任村干部造成麻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阻挠政策执行。村干部退下去之后,自认为没有功劳有苦劳,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当政策涉及其本人或亲属利益时及力阻止,充当部分人的“保护伞”。二是思想观念退化。做社会公益时,他们往往表现不突出,捐款捐物不积极,有时唱反面角色。个别退职村干部甚至组织农民到处上访,充当宗族迷信活动的“代言人”,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宣传政策误导。有不少村干部退下去之后,不少群众便把他们当作“知心人”,在上级政策下达时,往往钻一些政策“空子”,误导群众,便充当了群众的“狗头军师”。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心态不平和。少数退职村干部欲想找回往日的“领导效应”,树立自己在群众的“形象”。二是思想有情绪。少数因行政村合并调整精简下来,认为现任的村干部能力不如自己强,水平没有自己高,经验没有自己丰富,于是处处看不惯;有的是因为某一项工作犯了错误被免职,或者成绩平平被提前退职,他们总强调客观原因,因而牢骚满腹。三是内心有失落。这些退下去的村干部认为在位时是如何红极一时,下台后个人实际问题无人问,在政治、生活、经济等方面的待遇不能很好地落实,能落实的也不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导致部分离任村干部有失落感,内心不平衡,总认为现任村干部和自己过不去,故和现任干部“抬杠”或进行打击报复。
退职村干部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有头脑、有经验、有影响,如果能有效发挥他们的正面作用,对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基层建议: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退职村干部的日常管理,确保退职村干部离职不离心,离职不离党,要求他们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并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评议不合格的离任村干部要进行处置,并与其经济待遇挂钩,时刻保持他们的先进性。对退职村干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政策观念、法制观念教育,努力提高和增强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建设新农村的热情。上级党委和现任村班子要与退职村干部建立定期谈话交心制度,每年至少召集他们开1-2个座谈会,既交谈工作,倾听心声,又随时掌握退职村干部的思想动态。退职村干部也可随时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反映给组织,畅通双向交流沟通的渠道,使他们心里话有处说,好意见有人听,好经验有人用。
二是落实各项待遇,解决实际问题。对那些在村里工作多年的退职村干部,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好待遇保障机制。上级党组织可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村级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条件和具体实施办法,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一方面让现任村干部干有所安,另一方面让退职村干部退有所保,彻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对退职村干部在任时的工资报酬,想办法优先兑付,让他们拿回属于他们自己的应有所得。同时,结合“七一”、年底等重大节假日注重开展走访慰问,对发家致富本领不强、家庭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退职村干部,通过乡机关干部结对、民政救济等多种途径进行重点帮扶和照顾,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和资金扶助,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三是搭建“展贤”舞台,重视发挥余热。要充分发挥退职村干部熟悉村里的情况,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的优势,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对退职村干部进行定责上岗,最大限度地发挥退职村干部的作用,让他们成为村的“六大员”:现任村干部的助理员、发家致富的领航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实用技术的辅导员、走村串户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使他们从“无职无为”到“有职有位”、“有职有为”,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对村里的一些突击性工作,如道路维修、计划生育等,如有需要则聘请退职村干部发挥余热,按照误工工日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使新老村干部拧成一股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选择合适机会把他们推选为村民代表、村小组长、村理财小组成员等角色,让他们继续能够参政议政,让他们在位时有位置,退位依然有形象。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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