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根基,每一位群众都是“根”上的一根“须”,为党和国家的事业源源不断地贡献着养分和能量。而“小微腐败”就是一条条“蛀虫”,如不加以重视,越来越多的“蛀虫”将咬断根须、阻断营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大树”将渐渐枯死,最终轰然倒下。因此,必须从严从快整治群众身边的“小微腐败”,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力度不断加强,“打虎”“拍蝇”频频出手,取得了丰硕的战果。然而,隐藏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仍然存在。近年来,中央针对农村出台了大量“惠民”政策、措施,然而在层层落实到基层时,成了一些基层干部换取好处的“砝码”。比如农村低保,要么优亲厚友,优先把低保名额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要么谋取私利,符合要求的人员也要“给点好处”才能享受低保。再比如粮食直补,也成了某些基层村干部眼中的“肥肉”,想方设法套取到自己的包包里,损害了群众的利益。除此之外,还有盖章、办事、开证明等等小事,某些基层干部不给好处就推三阻四,要么在开会,要么在下队,总之就是不给痛快办理,让群众来回跑几趟也办不成事,给群众造成了很大不便,让群众怨声载道。
上述这些“微腐败”的产生,实际就是基层干部手中的“微权力”在任性,因此,必须紧盯基层干部手中的“微权力”。首先,要加强基层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树立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感。其次,要加强监督巡察,定期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进行巡察监督,一旦发现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形成对“微腐败”的高压态势。最后,还要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对“微权力”的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尤其是把公开透明机制、群众监督机制等切实管用的制度建立完善起来,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环境。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基层干部作为最贴近群众的“官”,只有真正让手中“微权力”为人民所用,真心实意的为人民服务,才能汇聚民意民智、凝聚民心民力,才能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永葆党的青春活力。
作者单位:四川省梓潼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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