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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畜粪便变废为宝 既要发展也重生存

[ 作者:坤欣茹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05 录入:吴玲香 ]

7月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北京警方获悉,近日,北京警方破获一起“养殖场”污染环境案,北京市房山区13家无照养殖户集中在一起从事生猪和羊的养殖,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私埋暗管排放污水的刘某被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其余12名排污养殖户被行政拘留5日。(澎湃网)

禽畜粪便归根到底是一种固体废物,2001年我国颁布的《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就直接涉及到农村固体废物的处理等一系列规定。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首次将农村固体分为污染防治纳入到管理范围;2005年12月3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将农村的固体废物处理作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加以重视;2015年12月31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具体化,规定了怎样建设新农村的措施和内容。

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产业扶贫作为扶贫的核心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政府原本是鼓励扶持农村规模化养殖增加农民收入,无奈的是由于养殖场选址不科学、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基层环保力量薄弱等原因,导致规模化、集约养殖给周围环境的空气、水源、土壤、作物造成严重污染,按污染负荷计算,一头猪相当于10口人,10只鸡相当于7口人,污染问题严峻。在此次事件中,13家无照养殖户不仅无照经营,产生的牲畜粪便和污水混合后,不经任何防污设施处理,通过暗管、暗沟排放至大石河支流河道内,该河道内堆积大量建筑、生活、养殖垃圾,臭气熏天,气味刺鼻,没有卫生防疫、食品监督等部门的日常监管,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也存在食品安全方面隐患,最终养殖户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得不偿失、悔之晚矣。

目前,科学技术给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福利,但是任何问题都有其两面性,怎样趋利避害是我们应该着重考虑的事情。远古时代的人们在极其艰苦的自然条件下,都能从事着改善和保护环境的话动,在科学发达、法制健全的今天,我们更应该把这些放错位置的资源更好的为我们服务,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建设和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更要重视生存的环境。

(作者单位:马尔康市龙尔甲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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