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风申今年79岁。作为河北省赵县南杨家庄村五道古火会的会头,他是“省级非遗传承人”。去年2月19日,他在制作古火会上需要燃放的烟花时,被警方拘留,后被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6月29日,中国新闻网)
非物质文化遗产,顾名思义就是无法通过物质的形势来进行传承的文化,并且所有人又及其的少,只能说是接近于遗产,是古代先哲留给我们的重要文化。但是在这些文化中却有一部分是具有暴力倾向的。就拿我国的四大发明来说,指南针、火药、造纸术、印刷术,而我国的古火药就存在暴力倾向。
如果是政府掌握着这项技术还好,但是现在国家机关很难去关注这些古代流传下来的古火,毕竟古火的威力小,不能应用于现代军事,所以其利用价值很小。所以,现在掌握着古火等技术的大部分是民间机构或个人。但是这些毕竟是古人流传下来的文化,是我国历史文化发展的有力物证,理论上又该进行保护。
现在却出现了非遗传承人被法院起诉的现象,在这种现象中,其实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起诉的原因无非是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避免那些有着非分之想的人恶意利用。而非遗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保护古文化的传承。那么就没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来从中周旋吗?
笔者认为,其实是有的。既然是文化传承,那是不是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管呢?或者说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介入下,让文化能够有效的传承,并且能够保证安全呢?笔者认为,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限定和监管。首先,限定区域,让这些古火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使用,不得流传;其次,监管计量,通过计量的监管,使古火能够数据清晰的显现在监管部门的面前;再者,不定期核查,通过不定期的核查,让其不会外流,保证社会的稳定。
现在看来,虽然法律直接介入可以一劳永逸,但是对古火的传承有着很大的影响,甚至会中断其传承。所以,为了保障古文明遗产能够顺利的传承,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通过更多的措施来保障古火的传承。
作者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都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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