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是国家干部的事,村干部又不是国家干部,可以不用遵循。”近日,在乡镇暗访时,偶然听见一村干部这样对下乡宣传纪律规矩的纪检干部说道。
村干部是不是干部,从来都不由村干部自己说了算。从村干部的定义上看,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从村干部的现实作用来看,村干部在基层组织中担任着一定职务,拥有着一定权力,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在基层自治中扮演着“干部”的角色。
现实工作中,一些村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没有领会到真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内涵,在享受干部身份带来的权力时往往把自己当干部,到了履行干部职责时却又推三阻四、大打“脱身仗”,丝毫没有干部应有的觉悟和意识,沦为了“徒有其表”的村干部。
事实上,在人民群众的眼中,村官也是官、村干部也是干部。在广大农村,村支“两委”干部是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群体,是政府与群众沟通的的桥梁。村干部手中掌握的是群众最切身的利益,身上挑着的是老百姓沉甸甸的期望,怎能不把自己当干部?
“基层不牢,地动山摇。”村干部是理顺农村治理体制、打通政策下达“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倘若村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责任意识出现了滑坡,影响的不仅仅是村一级干部队伍的形象,严重时更有可能危及基层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威信,进而使整个农村治理体系受到影响。
村干部也要把自己当干部。在我国,村干部除特殊情况下由上级临时指派外,绝大部分的村干部是由选举产生的,行使的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因而,其干部身份除了荣誉外,更重要的是责任。一些对自身身份存有认识误区的村干部要及时转变观念,更加重视和珍惜干部这层身份与荣誉,积极主动将干部身份与为民务实联系起来、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在不断带领群众攻坚克难中充当起“领头羊”角色,用实际行动谱写一曲基层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赞歌。
(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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