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汝城县为例
农村财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百姓关心的焦点和热点,如何更好地推动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促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已成为各地探索和追求的目标和方向。以汝城县为例,该县2005年9月便出台《汝城县村账乡管财务管理办法》,2009年印发了《汝城县村级组织民主理财暂行规定》,对于推进村级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做了以下相关规定。
1.所有村必须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姻亲不得担任小组成员。理财小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审议本村年度财务的预决算方案,有权参与决策和制定重大财务计划事项,有权审核本村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支出。每月的25—28日为民主理财日,理财日要做好民主理财记录,对本村的收支单据要进行逐张审核,合理的加盖民主理财章,不合理的收支一律不予入账。
2.全面实行财务公开。各村要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对于多个自然村组成的行政村,每个自然村都必须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具体设立地点及格式由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选地并统一设置,每月的8—10日为公示日。
3.公开内容。(1)收入情况。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收入:土地、果林、水面、企业等发包及上交收入;经批准的筹资、土地补偿费、国家专项扶持金、贷款及其他专项拨款、救济扶贫款;损赠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利息、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盈收入等)。(2)支出情况。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支出:各项生产性建设支出,村庄道路及公益福利事业支出,村办企业项目开支,社会抚养费,救济扶贫专项支出;报刊费、电话费、水电费、村级办公费、会议费;村干部报酬、村干部保险费、养旅费、交通补助费、学习培训费;离职干部退养费、慰问费;奖励资金、公益事业支出。(3)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情况;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及使用、管理情况;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分配,管理等情况;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村级民主理财及财务年审计情况。
每月财务收支明细表由各村财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示并拍照存档,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于公示日派专人实地督察,对于应公示而未公示造成群众上访的乡镇纪委将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并责令限期整改。
从实施的效果看,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对于促进基层干部廉政勤政,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效果显著。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也不断凸现,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计专业知识缺乏,由于不懂财务,无法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不胜任理财工作,根本不能有效的发挥监督作用。一般在选举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时,大家只注重当选人的威信,而忽略了年龄结构和知识水平,选出的理财小组成员往往年龄结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受能力所限,理财监督一般只停留在账务的表层,只能直观地查看单据,了解大致收支情况,很难发现账务中存在的较为复杂的问题。
2.民主理财未能真正覆盖到村级整个经济领域,对重大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参于不够,缺乏参政议事的主动性。如对集体资产的转让、租赁、各类经济合同的订立及重大投资项目的计划制订及招投标等一般由村主要领导或村两委班子决定,很少请民主理财小组参与。
3.不少村民民主观念淡薄,参与监督的意识不强。当前,随村民外出务工、做生意的日渐增多而导致召开村民会议难度也不断加大,民主理财更难落到实处。有些村根本不按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也不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例会集中审议,一般都是将村干部签过字的单据加盖审核章了事,或会计拿着报账单到理财小组成员家签字,有的干脆由村干部代签,民主监督变成走过场。有些村虽也按时召开会议理财,但理财小组成员怕得罪领导干部,一切围绕村委会的指示办事,民主监督组织变成了村委会的办事机构。
4.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与落实农村群众知情权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具体操作上,有些村把专业性的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在公示栏一贴了事,村民对那些会计专业术语普遍看不懂也看不明白。有的村把财务公开当做应付检查的运动,把收支情况贴上墙并拍照留念应付完检查后随即揭掉;有的地方搞半公开,只公开主要项目,不公开明细,有的村只公布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对群众十分关心的重大财务事项比如基建费的支出、承包费的收缴等却不愿作全面、如实的公开;有些地方干脆直接在数字上做手脚,如把村民最关心的招待费问题,分解成几个数字,转换成几个科目向群众作虚假公开,或把一些敏感开支全部列入“其他”一个栏目,将真实情况隐藏起来,欺瞒群众,逃避监督。
5.财务公开形式单一、时间模式化。各村财务公开形式基本都是贴在村头的墙上,容易遭人为破坏。财务公开时间固定化,一些重大收支如集体债权债务和财产物资处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款的结算审计情况等内容无法做到跟踪连续公示。
6.财务公开后的信息反馈机制不健全。一些村只公开、不答疑,对群众提出的质疑置之不理。未能发挥财务公开的作用,失去村级财务公开的真正意义和目的。
二、对策建议
1.提高理财人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由群众定期民主推选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财务知识、敢于说话、对群众负责的党员群众,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定期组织他们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真正达到懂财务、会看账、能监督,成为农村财务监管的行家能手。同时,要完善民主理财小组产生和退出机制,对那些责任意识不强,对存在的问题不敢向村干部指出,对理财活动情况一问三不知的要坚决予以调整。
2.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加强民主监督机制。民主理财小组在每一财务事项发生时,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集体资产处理等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合同订立等对重大投资项目;土地征租用;大额举债;村干部的工资资金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有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参政议事,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资料要加盖“民主理财小组监制章”,民主理财小组要对项目的实施和款项的收付追踪监督,并建立相关台账。
3.大力推进民主议事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管理集体财务的积极性。严格民主理财程序,做到事前参与制定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方案,事中监督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经济活动运行情况,并对财务账目记载真实合法情况等进行监督,事后对财务计划和经济活动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等。定期召开理财例会,审核当月的有关财务收支情况,重点是审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依法依规办事、开支审批手续是否健全等,同时要及时对违规违纪情况进行登记,并拿出处理意见。根据审查结果,写出审核意见与建议。民主理财会议必须有2/3以上成员参加,审验内容必须经全体成员2/3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4.进一步完善、创新财务公开内容。财务公开内容要广泛、全面、具体,不能仅限于枯燥的财务报表数据。凡是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凡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向村民公开。另外,农户承担的集资款,土地征收、救济、捐赠、优抚等财物发放,呆账处理、重大经济事项等情况及其他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事项,也要进行公开。并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财务公开的内容。同时,要创新其报表内容,剔除多余的专业用词,可以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修改明细内容,简洁明了、逐笔逐项地体现各村季度内发生的所有收入、支出事项,表格设置要说明银行存款、现金、资产、负债等余额情况,对村重大投资事项、公益事业的资金筹措和实施情况以及其他重大资金分配都要及时、分项公开,必要时可以一事一公开,让村民能更加直观地了解本村财务开支内容和经济发展状况。
5.灵活掌握财务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公开时间应当及时,如年初公开年度预算情况、财务计划;年末公开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工程情况即时公开,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应随时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并接受大家咨询、质询,进行沟通和解释。要从方便群众出发,公开地点不能仅限村部,应根据村民的居住集散、日常活动及人流量等情况,在村民相对集中场所增加公开栏。除公开栏外还可以通过网络、电信、会议、设立明白纸、明白卡等形式,将集体的财务活动信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强化群众监督。建立财务公开意见登记簿,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于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群众也可向理财小组成员反映问题,由理财小组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对一些重要的财务问题还可直接向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提请解决,并对问题的处理进行监督。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可以联合纪检、审计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财务公开工作情况大检查,并对蓄意应付差事,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人和事予以严肃处理。
作者单位:汝城县财政局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