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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铭:跑路村官背后是监督缺位

[ 作者:田铭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20 录入:实习编辑 ]

7月9日,有网友在当地论坛爆料称,常州青城村村支书陈某跑路了,然而,因网帖语焉不详,这条信息并未引起网友的太多关注。此后两天,不断有人在网络上发帖谈及此事,且情节越来越丰富,按网友的说法,陈某因无力偿还巨额高利贷,只好跑路。随后,这一说法得到当地村委及镇政府的证实。(7月17日新浪网)

“企业村官”在基层建设中可以说是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也为村组建设、地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然而,在市场竞争白热化的今天,也让商场成为企业的“战场”,让不少企业能人在“商战中”消失,让不少企业负责人、老板因为压力而“跑路”,“企业村官”也不例外。如眼前这位“跑路村官”,面对上亿欠债,刚刚还带领村民抗洪,转眼间却“人间蒸发”,成为“跑路村官”

在笔者看来,“企业村官”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则惠民利民,成为全村带头致富人,带领一方百姓致富,反之则负债累累成为全村最大的“债主”。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企业村官”背景的双重性,要求他在企业发展方面必须符合市场竞争,要符合“优胜劣汰”规则。另一方面,“村官”属于国家基层组织的建设者,属于国家基层干部,在官场和商场之间,不少人倾向于官。正如当地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所说,“他要不做村支书,不会有这么多人敢借钱给他”。

笔者认为,村官虽不属公务员序列,但在村民眼中,却照样是“官”。就如陈某,尽管他的公司很红火,但真正让债主们吃下“定心丸”的,还是他的村支书身份。如果没有“村官”的身份想必没有那么多人愿意为他“投资”。

因此,政府必须加以重视,积极加强制度创新和工作领导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为保证,让相关执法部门在执纪问责期间有法可依,有法可行;加强对“企业村官”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摸底做到“知根知底”。加强对“企业村官”的风险监控,防止“企业村官”变成“跑路村官”。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白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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