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廉政网消息,为集中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甘肃省纪委会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开展了以“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违纪问题686件,处理1516人。(西部商报 7月12日)
扶贫原本是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关心关怀贫困人群的爱心款,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特征。它是国家的惠民善举。然而,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某些部门发生的扶贫领域腐败,可谓是“前腐后继”。什么扶贫款、救灾款和移民安置款,被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私分的案例层出不穷。一些基层干部甚至手越伸越长,从农民的养命钱、救灾钱到“孩子钱”“死人钱”,几乎无所不贪。报道称,甘肃省纪委自“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强化“三查一通报”等工作措施,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精准监督,严打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笔者以为,此举可以有。
其实,但凡有一点点良心的人是不会把黑人抻向扶贫济弱的款项的。但事与愿违的是,扶贫领域总会或多或少出现不应有的“咸猪手”。究其原因,扶贫资金之所以被人惦记,和资金的监管难有一定关系。但也不排除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是发生这一问题的根源。以查处的1609件为例,在处理人员中,县处级7人、占0.5%,乡科级457人、占30.1%,村干部1052人、占69.4%。从中不难看出,基层一级的贪腐尤为严重。或许这些腐败看似数额较小、微不足道,但这种“零距离腐败”,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成败与否。所以就得以雷霆之举予以严惩。
当然,这就说到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监督。毋庸讳言,从目前大多数地方的监督情况来看,最有效的监督就是审计,然而审计监督也有自身的缺陷。它往往是事后审计,资金使用结果的审计证据容易取得,而有关项目立项、资金分配、执行过程中真实、详细、完整的第一手资料往往较难取得,难以起到事前尽早防范、事中及时纠正的作用。这也正好应验了一句话“有利益的地方,便有利欲疯长,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大官还是小官。”试想,当贪念滋生、监督滞后,怎能不衍生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与扶贫群众“分羹”的尴尬语境?
如果用“落井下石”“火上浇油”来形容扶贫领域的贪腐,其实一点都不为过。它无疑让困难群众的生活雪上加霜的同时,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因为对于基层干部而言,虽然官不大,却是“全天候、全科型”干部,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集各种权力于一身,而且扶贫款项最终要分配到基层、拿到贫困地区贫困户手中,都得由基层干部经手办理。所以得从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申报、规划、实施、验收上下手,从程序上减少扶贫资金滞留现象,提高使用效率,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同时,做好村务公开,强化村级民主监督。保障群众对扶贫领域政策、资金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言以蔽之。扶贫领域的“咸猪手”,再次给相关监督部门以警醒,如何加强对各级干部党纪法规的教育?如何从思想上构筑起“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的防腐堤坝?如何从严从快查处违纪问题,形成震慑?如何强化扶贫领域制度体系建设,细化扶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如何实行一岗双责,强化监督实效性,让老百姓真实感受决策者的为民务实态度和公平公正决心?总之一点,当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咸猪手”,才能让老百姓真实感受“获得感”存在。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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