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56.1%,但获得城镇户籍的人口仅为36%左右,仍有2亿多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没有城镇户籍,导致其在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方面难以享受市民待遇。同时,农民工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技能培训,在城市就业和生活的能力不强,难以在城市扎根发展。针对这些问题,应遵循立足国情、因地制宜的原则,改变重物轻人的传统城镇化思维,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着力提升其能力素质,提高其平等参与、平等发展能力。
健全市场机制,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和歧视性规定,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可以将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服务和管理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促使进城务工农民和市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同时,切实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及时收集、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实现城乡、区域信息共享,推进规范的就业中介组织建设,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推动产业发展,提高就业质量。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作用,尤其是大力发展服务业,使之成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重要领域。不断完善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的相关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实现农民工就业本地化。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注重培育壮大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为农民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加强改革创新,完善制度保障。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提高农地生产效率的同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将其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融入社区。鼓励引导农民工参与城市社区管理、社区文体活动等,为他们搭建与城市居民沟通交流的平台,增加不同社会群体的接触机会,促进全社会形成不同群体之间平等交往、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的融洽氛围,逐步消除认同偏差和歧视。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缓解进城农业转移人口的心理焦虑,增强进城落户农民的自信心和归属感。
开展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农民工自身技能和素质的提升是其在城市稳定就业的保证,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这有赖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机制。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应更加注重专业化和实用性,更加切合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同时,适应农民工个体发展差异,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应更加注重因材施教,尊重农民工意愿,激发其创造活力。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科学的培训管理方法,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努力满足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双方需求。
作者为杭州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东方城乡报 2016年7月12日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