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近日,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
法治中国,法入人心,凡事都有法可依,有法可查。但是,任然有少数干部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偶尔会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的问题产生。更有甚者,“仰仗”自己位高权重,把法律碾压在地,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情代法。殊不知,这些行为是毁自己的发展道路、损害国家形象,阻碍时代发展脚步的“致命杀手”。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两者之间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助力全面建成小康和实现伟大中国梦,每一位干部都是责任主体,每一位干部的一言一行既可是“助推剂”,亦可是“绊脚石”。干部们学会树立“法律意识”,规范自我的言行,才能当一位起到助推作用的“放心干部”。
“人无学,则不明理”“人之有学,则有力”。学习是进步的阶梯,更是一个人与时代同在的“必需品”,能够避免被时代“抛弃”。 树“法律意识”,干部应有静心学的态度、深入学的专劲、持续学的耐劲。从不会的地方学起,从不懂的地方改期,从难理解的地方问起。“腹有诗书气自华”。学习法律知识,树“法律底线”,干部们才能“腹有法律干劲足”。
“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职者知”。干部应带头用法律思维武装自己,遇事遵守法律,拒绝养成“走后门”“转空子”等不良习惯。切实在工作中做到办事找法律依据,解决问题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使用法律武器,谋划工作走法律程序,处理问题依靠法律方式。干部的言行会像一座灯塔一样指引群众,营造全民学法、用法氛围,真正刮起全国上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旋风。
树“法律意识”,是给干部一面镜子,查找自我的差距与不足,督促自我进步;是给干部一把梳子,树立自己的法律漏洞,整理自我学习思路;是给干部一架梯子,让干部在无形的压力下转变压力为动力,学会用法规范自我行为,做一名“放心干部”。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实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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