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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玉贤等: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作者:程玉贤 李海艳 石月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28 录入:吴玲香 ]

与城市相比,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存在建设资金不足和管理不善等诸多问题。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文化权利,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国家适时地提出了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本文即是在此背景下探究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的意义和路径。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什么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为满足农民基本文化需求、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利,向农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行为及其相关制度与系统的总称。其内容:

一是公共文化政策、法律制度体系。提供公共文化政策法规、构建社会公益的价值观念系统,是公共文化繁荣发展的基石和根本。

二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各种文化历史遗存和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广场、文化中心、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场所。

三是公共文化生产、运营体系。是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部门和直接作用于服务对象的服务机构体系。

四是公共文化信息体系。收集、分析、发布公共文化社会信息系统,通过运行系统,让广大人民群众直接了解公共文化服务信息。政府也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群众的文化需求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五是公共文化资金保障体系。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助、赞助、基金等,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血脉。

六是公共文化人才体系。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业余文化队伍和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人员、辅助人员等,是保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发展和运营的关键。

七是公共文化考评体系。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好坏、是否到位、是否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等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保证群众得到真正的公共文化服务。

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主要从这七方面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为什么要引入社会力量?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化是指政府在为农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或产品时调整自己的职责和范围,将非政府的社会化主体引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过程中来,从而提高供给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将社会力量引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以下意义:

有利于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随着农村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最终消费者和享受者,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正在逐步多元化、个性化。而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服务供给决策方式,使农村居民不能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文化服务需求,导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失衡。相对于政府单方供给,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化更能够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发展的个性化文化服务需求,同时也可弥补政府和私人部门供给的不足。

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一个良好的资金保障体系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血脉,然而我国政府财政对农村公共文化只能进行有限度的投入;另外,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给政府财政带来很大压力,实现其供给社会化能够整合社会资源,将政府财政与社会捐助等相结合,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有效弥补政府财力不足。

有利于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效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化由于在组织形态和结构上与政府的科层制等级结构不同,这使得它在运作过程中具有平等参与、灵活多样、决策高效等特点,打破了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垄断性,从而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竞争和压力机制,在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时树立成本意识,自觉节省开支,提高供给效率。
有利于推进农村社会民主化进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化措施,迫切需要建立一种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机制,使农村居民的公共文化需求得以充分地反映,为政府与农村居民之间提供了更广泛的沟通渠道,使政府更加了解农村居民的真实文化需求,从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因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化的过程将有助于政府与农村、农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推进农村社会民主化进程。

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作用与社会力量参与的关系,努力形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

政府当好主角 开好处方

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要当好主角,应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和公众需要采取多项措施,拓宽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
积极,增强社会力量。随着农村群众自办文化热情的高涨,作为文化部门应该顺势扶持,积极引导。例如,当前农民喜爱的健身舞、秧歌队等形式时尚,老少皆宜,群众参与热情高涨,相关文化单位要结合新时期文化特点适时引导、培训。对民间艺术团体和民办非盈利文化组织在农村开展内容健康、弘扬正能量文化活动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增强社会力量满足群众对多彩文化的需求。

努力,发挥示范效应。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民办文化团体、企业、个人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大张旗鼓的表彰与鼓励,给予相关荣誉,设立功劳簿。使贡献者时时看到,因为自己的努力而使农村公众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通过榜样的示范效应,让有钱的出资,有物的捐物,有才艺的献艺,有能力参与活动的不错过机会,需要占用场地的能够得到支持,掀起各行各业积极为基层公共文化阵地服务的氛围,促使农村公众文化活动不断开展。

优惠,创新政策。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创新政策,扶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中。可以采取民办政扶政策,对民办博物馆、展览馆等民间文化场馆实施优先供地,土地价格参照公益用地标准优惠。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文化产业,在市场准入、项目建设、税费优惠、投资、融资等多个方面进行扶持。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开展农村公益性文化活动、资助文化项目、创办非盈利文化企业等民生事业,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捐赠数目。用良好的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本的介入。

严格,优化运营。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固定财政投资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数额,在基层干部综合考核中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分值,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政府搭建平台,聘请志愿者或者民企对现有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比如,艺术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广场、文化书屋等进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免费开放,维护其正常运营,促使公共文化活动的有效持续开展。

鼓励,丰富产品。要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政府通过选拔、培训方式,鼓励各行各业文化志愿者创作适合农村需要的作品,到农村开展文艺献演和艺术辅导等公益性活动。壮大民间文化骨干队伍,通过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带动群众学习文艺,共享文化。组织开展各类重大节日庆典、彩色周末、元宵灯展、专题晚会、健身歌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在活动中激发创作热情和优秀产品产生。采取购买服务、委托承办、项目外包等形式、吸引社会文化团体、非盈利机构在政府部门的引导、监督下向农村群众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鼓励民间艺术团坚持常年开展活动,让优秀的民间艺术瑰宝得以保留。

社会力量当好配角 主动参与

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和市场都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社会力量要主动承担起责任,积极参与,尽量满足农村公众快速发展变化的多样化多层次要求。

提高认识,科学合理利用好扶持资金。无论文化企业、个人、还是民间艺术团体、社会组织、文化协会都要认识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特点和原则,不以经济效益为目的。要以满足农村大多数公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以便利大众化为价值。社会力量投入的资金以及政府的补贴都要发挥应有价值,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提高自身素质,强化队伍建设。所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包括志愿者服务队伍和业余文化队伍,都要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文化鉴赏水平和作品水平,以自身高素质带动群众文化水平和欣赏能力的提高;用文化作品和自身形象吸引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促进乡风文明和群众身心健康。

创新参与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所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组织都要与时俱进,根据农村公众文化需求兴办文化实体,创新文化内容,资助文化项目,赞助文化活动、组织文化队伍,使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形式新颖多样,让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参与中获得快乐。
持之以恒,拓展服务领域。农村群众自发组织的秧歌队、健身舞队等群众性文化组织、团体、文化企业也要引入竞争机制、制定相关考核评价体系,有序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竞赛。尤其是牵头人对活动开展要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争取天天有活动,周周有娱乐,月月有演出,节日有庆典,调动群众在自己的舞台上尽显风采。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改革与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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