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农民工是农民工中数量最庞大但很少被专门研究的基本群体,其数量和工资的估计受到既有农民工数量和工资调查研究中统计口径不一致的困扰。以微观数据为基础的一致统计口径可以纵向连贯、横向可比地考察受雇农民工数量与工资的变化趋势。研究发现:(1)外出农民工数量已从增长阶段进入基本稳定阶段,其内因是农村劳动年龄人口不断减少,这是城市化和市民化的必然结果。(2)受雇农民工数量总体上虽略有增加,但也已进入相对稳定阶段,而且青年农民工(35周岁以下)的比重在逐年下滑。(3)受雇农民工工资水平虽有显著上涨,但与城镇职工的相对差距却有所扩大。(4)学历工资的阶梯状分布在大专及以上学历阶段呈现跳跃性,且这种跳跃性仍有扩大倾向。研究结果揭示了农民工群体内部的结构性分化,同时也表明了农民工市民化的复杂性和现实困难性。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队伍伴随着我国的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而日益壮大,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中举足轻重的力量,农民工问题也受到了政府部门、学界和社会的共同关注。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发布了《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2006年,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也出版了《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强调“要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然而现有大部分研究仍把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事实上,农民工已经不是一个同质性的群体,譬如外出农民工与本地农民工、外出农民工中的自雇与受雇农民工,他们在经济收入、资本占有、社会网络、社会资本、价值取向、行为模式上都表现出结构性差异,已出现“二次分化”。外出且自雇农民工在收入、社会地位、发展前景等方面都要优于受雇农民工,自雇者更容易融入城镇社会网络,其生活状态、生活质量、对市民化的意愿也与受雇者大相径庭。同时,受雇农民工又是农民工中的大多数,是农民工市民化的主体,是较难融入城市的群体,也是更需要被特别关注的群体。倘若我们的考察仅仅止步于包括受雇和自雇农民工的总体状况,那受雇农民工群体的境况就很可能会“被改善”,工资等数据会遭到“被平均”,农民工内部的差异就会被忽略。如此一来,当我们在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之间进行对比分析时,就会因为对象选择的偏差导致比较结果的可信度降低(城镇职工的比较对象应该是受雇农民工而不是全体农民工)。国家统计局自2009年开始发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已经开始关注受雇农民工与总体农民工之间的差异,不足的是统计局的资料时间跨度较短,无法从更早的时期对受雇农民工的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另一方面,学界也甚少单独对受雇农民工进行专门分析,截至2014年5月,中国知网(CNKI)中关于“受雇农民工”的搜索结果只有1条。可见,对受雇农民工进行更细致的结构性分析是十分必要且有实际意义的。
受雇农民工的数量和工资是研究其流动行为、生存状态、未来发展、城市融入的基础,但现有各种统计调查对农民工相关数据统计口径的不一致影响了我们对受雇农民工数量和工资的把握。以“外出农民工”的界定为例,怎样算“外出”,是出村还是出乡镇?出去多长时间才算“外出”,是1个月还是6个月以上?统计口径上的差异会造成相关的统计数据在横向上无法比较,在纵向上难以连贯,大大降低了数据的信息价值。有鉴于此,本文对农民工相关统计口径的确定将综合考虑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统计口径能够准确反映农民工的相关特征。(2)尽量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的口径保持一致。该系列报告作为国家权威数据来源,是我国今后关于农民工情况调查的首要资料,只是自2009年才开始发布,时间跨度较短。(3)尽可能兼顾已有主要调查的共同点。尽管某些调查只在某一年份或某些地区进行局部性调查,无法对全国农民工的数量和工资进行趋势推断,但仍有比较和借鉴意义。
本文的新意在于,以“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以下简称“固定观察点调查”)微观数据为基础,结合其他统计数据,纵向连贯地考察受雇农民工的数量和工资的变化趋势,并尽可能与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相衔接;同时,在描述性统计上揭示一些新现象,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情况分析变化趋势背后的原因,从而为研究受雇农民工提供基础性资料。考虑到农民工发展的阶段性,本文选取2003年作为考察的起始年。固定观察点调查由农业部组织,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抽样调查,样本选择充分考虑了各省、区、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类型、农业生产结构类型,对考察农村、农户的变化情况具有典型代表性。固定观察点调查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连贯性和追踪性较强。该调查始于1984年,一直逐年调查至今,详细记录了农村劳动力的来源地、外出时间、从事行业、从业地点、收入类别等外出从业信息,通过对固定不变的村和户进行长期跟踪调查,准确了解家户的动态变化。这也是固定观察点调查优于其他一些专题调查之处。二是职业分类较细。借助细分的职业变量,可以将农民工细分为受雇农民工和自雇农民工,从而能以统一的口径来考察受雇农民工的数量和工资及其变动情况。
受雇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群体之一,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民工市民化的根本。本文窥斑见豹,在统一口径的基础上,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对2003—2010年受雇农民工数量和工资的变化趋势及内在原因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对该群体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研究结果显示,外出农民工数量已进入相对稳定阶段,其保持稳定的直接原因是乡村劳动力外出比例的上升与乡村劳动年龄人口的下降达到了相对均衡状态,更深层的原因是城镇化、市民化导致了乡村人口的快速减少和劳动力的流动。在这背景下,受雇农民工也开始呈现企稳态势。虽然2003—2008年间受雇比例大幅上涨使得受雇农民工数量缓慢上升,但受雇比例不会无限上涨,而乡村劳动力的下降却是不可逆转的过程。可以预见,受雇农民工的供给也将进入稳定阶段。此外,受雇农民工中青年农民工(35周岁以下)的比重持续性快速下降,预示着受雇农民工数量的“拐点”可能就快来临。另一方面,受雇农民工工资虽然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相对城镇职工工资的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略有扩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壁垒造成的。此外,受雇农民工教育回报率存在阈值(大专水平)这一现象,暗示了受雇农民工可能遭遇比较严重的就业歧视,使得高中学历无法获得应有的收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外出农民工的学历以初中为主。
本文的研究表明,我国可能很快就会面临受雇农民工供给不足的问题,而解决该问题已无法从增加农民工供给这一途径入手。如何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同时解决受雇农民工相对供给不足、受雇工资偏低以及农民工市民化等问题,是“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和难点。本文认为,关键要抓住今后几年的相对稳定期,通过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和劳动力匹配效率来改善整个城乡劳动力市场结构,还需要通过制度的顶层设计来完善工资制度、户籍制度、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之间的协调。短期内,首先要打破行业进入、职业获得的户籍歧视,依靠个人能力来匹配相应的岗位;其次要加快职业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打通城乡间的信息不对称;再次对农民工的职业规划、晋升路径要和城镇职工一视同仁,让农民工工资有正常的增长机制。长期看,则需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和人力资本投资,依靠技术进步来减少对低技术劳动力的需求。针对受雇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困境,政府需要在教育投入方面对农村儿童和农民工培训有更大的倾斜,尽可能让受雇农民工的教育水平提高到大专及以上,从而获得较高的教育回报率。人力资本水平上升还能提高企业生产率,改善生产结构,促使企业利润率的增加高于劳动成本的增加,重构我国“双高”(高劳动报酬、高劳动生产率)的新劳动力成本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由于笔者暂时无法获得2011年之后的固定观察点数据,本文没有分析2011年之后受雇农民工数量和工资的变化趋势,这将是作者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其次,从更广泛的视角对农民工进行结构性分析也有待未来进一步加强。
作者简介:郭继强,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劳动经济学、收入分配研究;陈敏,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收入分配、代际流动研究;费舒澜,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收入不平等度量研究。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06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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