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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海:中国式农村现代化道路探索

[ 作者:刘金海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7-24 录入:曹倩 ]

——基于发展观三种理念的分析

摘 要:中国式现代化不同于西方现代化,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亦不同于西方农村现代化道路。基于发展观的三种理念,本文立足于当代中国农村发展实践,结合2006年以来18个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重要报告,对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进行探索。研究认为,当前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同时蕴含着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三种发展理念:物本主义不仅反映了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发展的一般特征,而且在当前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表现得较为明显;人本主义是对现代化进程中物本主义的修正,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也一直践行着“以人为本”的宗旨;生态主义超越了西方乡村浪漫主义,回归农村成为农业生产和人类社会生活载体的本原。综合来看,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三种理念在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中形成了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和谐共生的共时性局面。与此同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和拓展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不同于西方农村“单线式”现代化道路,中国式农村现代化道路是一条“复线式”发展道路。

关 键 词:乡村振兴;农村现代化;发展观;物本主义;人本主义;生态主义

一、引言

在农村现代化相关研究中,“农村”不仅是“传统”“落后”“欠发达”的代名词,而且处于“现代”的对立面;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常常与“发展”“改造”“改革”“建设”“规划”“振兴”等表述结合在一起。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农村,有“乡村改造”“乡村教育”“乡村建设”等社会实践,也有知识分子推行的“乡村运动”“乡村实验”“农村试验”等社会活动。笔者梳理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后发现:20世纪80年代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农村改革”“农村工作”等关键词语;21世纪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先后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等表述。从“农村改革”“农村工作”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央政策文件中关键表述的变化不仅反映了中国乡村的历史巨变,也意味着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即将进入一个“质变”时期。

中国农村现代化起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运动,这在西方被称为“左翼现代化道路”。关于中国农村现代化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的相关成果较多,主要聚焦于农村现代化的背景、进程、内容和途径等。这些成果有三个特点:一是多数从发展历史和实践角度进行阶段性总结,典型的如“三步走”和“四步曲”;二是均以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化指标为参照标准,例如工业化、产业化、城市(城镇)化和科技化等;三是以农业现代化为主线,在突出现代化目标共性的同时,更强调背景、内涵和具体道路上的特殊性。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后,在中国社会科学界特别是农经界兴起了对乡村振兴与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的研究。有研究者认为,乡村振兴是“区别于一切既有旧式现代性模式的新型现代化路径”;有研究者在此基础上界定了农村就地现代化道路。

上述研究为本文研究提供了三个方面的思考:一是应该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发展实践本身,并进行过程性而非标准化的分析;二是不能局限于阶段性的政策文件和战略实践,而应先从历史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发展进程有一个系统性的认识;三是不能就中国农村发展实践本身来探讨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而应该在比较当代中国农村发展实践与西方农村现代化道路的基础上,探讨并总结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

二、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三种发展理念

要比较中国和西方农村现代化道路,需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一条贯穿中西方农村现代化道路的理论主线——发展观及蕴含于其中的价值取向或理念。在这个方面,王野林梳理了发展观的三种理念,即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认为这三种发展理念在西方现代化进程中呈现历时态的演进过程,中间经历了两次转向,最终才得以在发展理念上形成比较完整的格局。

2003年,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正式提出科学发展观。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进行科学概括: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同时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意味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是人本主义,同时还蕴含了基于现代化的物本主义理念和基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主义理念。正因如此,本文在总结西方农村现代化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当代中国农村发展实践,结合对2006年以来18个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重大政策文件的思考,认为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蕴含着三种发展理念,即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

第一,发展意义上的物本主义。发展主义在西方的典型表现是现代化,追求的目标是物质财富的增长,推崇“以物为本”的价值取向,在发展理念上表现为“物本主义”。这不仅是现代欧美发达国家农村现代化的典型特征,也是后发国家和第三世界追求的发展目标。中国农村正在进行的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受到了物本主义的影响;中国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以“项目”“工程”等方式推进,使得现阶段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物本主义”特征较为明显。

第二,社会主体意义上的人本主义。西方发展主义思潮主要追求经济增长,其结果往往是发展实践的“异化”,对农村发展而言,则是农民的“异化”。中国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不仅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还要调动亿万农民的主动性,让农民重回农村发展的主体地位和核心地位,实质是一种“人本主义”的发展理念。

第三,可持续发展意义上的生态主义。西方现代化的结果是不平等的经济关系,由此导致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对农村而言,则是一系列的“异化”——农村对城市的依赖、农业的边缘化、城乡关系的扭曲和生态环境的恶化等。基于此,一些发达国家(例如西欧和北美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意义上重新界定了农业与自然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了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生态法则的生态主义发展理念。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不仅关注农业农村现代化,更是适时提出了“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发展目标,同时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主义发展观。

在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中,三种理念相继出现且形成并存的局面,既与对西方发展主义的反思和超越有关,更是体现了对中国农村现代化实践的总结。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和发展,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基于此,本文分析的重点是蕴含于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中的发展理念以及实践中的具体举措和表现等。在资料来源方面,除了研究当代中国农村发展历史和实践成就的文献外,更有引领中国农村发展方向的中央政策文件(特别是2006年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二十大报告)。

三、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物本主义倾向和反思

(一)西方农村现代化的物本主义特征及后果

随着乡村社会发展的演进,发展主义成为乡村发展的实践哲学。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是发展主义的典型形态。当今世界各国,无论处于什么发展阶段,都被纳入现代化的发展进程。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现代化进程均呈现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农业现代化(是最为典型的特征),各种现代化的生产要素无差别地进入农村,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替代了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二是农民的职业化,具有现代意义的农业生产经营者(farmer)无差别地替代了具有传统性且多样化的农民(peasant);三是农村的现代化,农村的各种公共产品、社会福利等与城市并无明显差别。

西方现代化进程通过两个途径摧毁了农村的“当然”形式。一是通过资本化的途径,直接剥夺农民身份的物质附庸,最为突出的便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异化为工业资本的土地资源。二是通过商业化的途径,以现代农业或非农业生产方式替代了小农生产方式以及由此延伸的社会行为方式,使得农民对外部世界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其结果是,农村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替代,“人对物的依赖”开始形成,“物对人的支配”大行其道——这是一种典型的物本主义。

物本主义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发展造成了三大负面且深远的影响。一是确认了资本在农村发展中的正当性和至上性。对资本偏好的现代化的推崇,实际上是认同了资本统治和剥削农民的合理形式,其结果必将忽视人的全面和平等发展。在资本挟制之下,农民无论怎么行动,其结果都于己不利。二是没有改变农民的身份地位以及农村的落后状况。西方国家的农村虽然在不断地推进现代化,但相对于城市和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和发展水平而言,仍是相对落后的;在发达国家的政策清单中,农村发展和农民权利仍然被排在后面。三是农村在不断地现代化,但农民仍然保持了历史的连续性,其与现代社会之间的鸿沟并没有因现代化而消失。这说明,“物的现代化”并未真正解决西方农村发展问题。

(二)现阶段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举措及特点

20世纪中叶以来,中国农业农村也走上了现代化道路,既不同于西方右翼的现代化道路,也不同于西方左翼现代化道路。原因是多方面的。首要的一个方面是,中国没有经历工业革命。然而,作为发展主义典型形式的现代化,依然成为中国最为主要的发展取向。在此基础上,一般现代化理论与中国发展实践相结合,其结果必然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崛起。另一个方面是,作为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继续沿袭西方道路,不仅永远处于落后地位,而且永远不可能跟上世界现代化的发展步伐。作为一个后发国家,受制于经济和社会条件,中国的现代化只能打破常规,走“赶超战略”,充分发挥国家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快速迈入现代化轨道。

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指引下,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通过民主革命,具有现代性的国家政权扎根农村,起到了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动力作用;二是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国农村走上了集体主义道路;三是通过市场化和体制改革,以农民就业市场化和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等方式重启了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四是21世纪以来开始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2006年以来18个中央“一号文件”的连续出台,描绘了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图景。

在第四个阶段,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具体措施依次主要有:建设标准农田并逐渐提高标准;启动种子工程,建立现代种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水利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科技逐步实现农技入户,建立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推行特色农业、订单农业、循环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设施农业等;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和“数商工程”;培育龙头企业、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家庭农场、联户经营以及建立各种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目的是以现代性生产要素特别是优良种子、肥料、农药、农业机械以及种植技术等,改变以家户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不断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促进农林牧渔业的全面发展和现代转型,培育现代性的农业生产和经营组织,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体系和市场体系,最终目标是“建设农业强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最为典型的是“村村通”工程和家电下乡政策等;在网络下乡的基础上,推进“互联网+”战略;逐步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农村能源建设、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治理、村庄安全建设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提高了农村物质化发展程度。

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受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并联式叠加”特征,特别表现在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乡村城镇化、信息数字化的“叠加”之中;与之相应,各种规划、政策、项目、经费也随之而来,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这意味着,当前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不仅时间紧,而且任务繁重。基于此,当前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多以“项目”“工程”等方式推进。前者如各种建设项目、产业项目、惠民项目以及各类试点项目、示范项目等,以“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为典型;后者频繁出现在党的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中央“一号文件”中,例如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仅与农业现代化有关的“工程”就有“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11项之多。

(三)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物本主义倾向及反思

从当前建设成效看,“项目”“工程”的推进加快了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明显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村现代化程度。然而,“项目”“工程”等建设方式及其结果呈现明显的“物本主义”倾向,带来了一系列的后续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项目”“工程”等方式推进现代化建设虽然目标明确,但主要集中于那些可在短时期内取得显著成效或有显示度的项目或工程。二是注重建设路径的扩展,但没有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负面后果。例如: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现代性要素输入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资本下乡,它始于流通领域,并扩展到生产领域,再扩展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虽然有政府监管和政策指导,但无法避免资本对农村经济价值的支配性获取。三是仅注重当前建设成效,而不考虑后期管理和长期效益。例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点,目前已经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效,然而仍存在供给不均衡、管理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使得长期效益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目前正在推行的数字乡村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亟待提升,一些地方在建设中还存在着实践误区。从整体上看,虽然目前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呈现的“物本主义”特征是阶段性的,但不能不引起注意。

物本主义倾向及其带来的问题会直接影响中国农村现代化发展。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且基础性的方面,但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短板。国家和城市应该承担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任,这就是“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理论基础。然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沿袭政府主导的路径,结果仍然是城市与农村各自“相对性”地发展。与中国城市发展进程及水平相比,中国农村仍然是“相对落后”的代名词;近些年来一些边远地区出现的“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叠加在一起,致使这些地区农村呈现衰败景象。另外,中央“一号文件”也一直蕴含着“三农”问题的喻义。为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上,县域发展战略适时提出,其目的是旨在通过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从历史进程看,西方现代化道路是18世纪工业革命的产物;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不仅是20世纪中叶以来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产物,更是21世纪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结果。从具体内容看,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实践场域、主体特性、建设动力和发展战略上均不同于西方。中国式现代化不能依赖于西方18世纪以来的工业化和资本主义发展经验,而应该立足于21世纪的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当代的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中国社会本身。推及中国农村现代化,它既不等同于农村工业化,也不等同于农业资本化,更不是单纯的物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和流通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一方面要尽可能地避免西方现代化道路带来的负面后果,另一方面要竭力规避以国家主导、城市主导和资本主导的农村现代化道路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四、对人本主义的推崇

现代化理论以工业化和资本化为导向,注重的是“资本”的主导权和“物”的现代化,而忽视了“人”的主体性。现代化虽然在整体上有利于社会发展,却是资本、工业和城市占主导地位,乡村、农民和农业处于被动、客体地位。这种局面必须扭转。在现代化进程中,要尽可能地避免发展上的“物本主义”倾向,并尽可能地突出“人”的主体性、主动性和主体地位、主导作用,树立与之相应的“人本主义”发展理念。

(一)西方农业资本主义化对人本主义的偏离

在西方农村现代化进程中,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很快经历了资本主义化过程。虽然英、法、美、德等国的农业资本主义化过程和方式各有不同,但都是以两个分离为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的分离;二是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其结果是,农民被剥夺土地而成为无产者,并完全从属于农业的资本主义经营者。

农业资本主义化对农民的影响是巨大的,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失去了农业生产的自主性,不仅自身成为资本主义农业生产的工人,而且逐渐地被排除在农业生产领域之外。二是农民被剥夺了社会身份的经济基础,丧失了作为独立社会主体的自主性,具体表现为大量农民无产者的出现。现实中,这两个方面是结合在一起的。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农业时说:“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三是农民逐渐失去了独立的社会人格——劳动者成为资本的附庸。原因在于:“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它不仅摧毁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生产力和农村生产关系,而且“破坏了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不仅如此,农业资本主义运作体系“还包括处于农耕活动的‘上游’和‘下游’的行业”,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有关的一切活动都被纳入资本主义体系。

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资本主义化虽然促进了农业生产革命,显著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是,资本主义农业生产的两大支柱性要素——资本和效率——始终是人类和社会发展的“异化”因素,贯穿于其中的是作为社会发展动力的“资本”与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对立;“效率”“平等”也一直是社会发展无法平衡的两个方面。农业资本主义不仅仅是资本对劳动者的支配,更是少数人对大多数劳动者的支配;更进一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旦占据了社会生产的主导地位,个体的独立性、价值和尊严等就被挤到了角落,而这些恰恰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正当前提。

(二)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人本主义倾向

在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虽然资本没有被绝对地优势化,但也引发了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本下乡有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但会挤压小农户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各种类型的资本下乡等,导致那些流转了土地的农民失去对土地经营的主导权和控制权。与此同时,大量农民工外出以及农村人口城镇化,造成了农村“空心化”“三留守”人员的普遍性。近年来,大量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可以缓解一些生产动力和产业发展方面的问题,但仍然缺乏可持续性的扶持和动力机制,例如可供利用的各项扶持政策在具体操作上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长远性的支持资金、贷款等仍然相对缺乏。

中国不仅是农业大国,更是农民大国,中国农村现代化不可能走西方农村现代化老路。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多元的农业现代化探索;21世纪以来,在城乡统筹战略基础上实施了支农惠农强农政策;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一系列农村重大战略和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农村正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农民根本利益的发展道路,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为农村发展提供了一些经验启示:没有农民的现代化,不可能有真正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充其量是农村的商业化和农业的资本化。在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承认农民是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主体,并在政策上予以尊重,在法律上予以保障。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培育新型农民。例如,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首先提出“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何为新型农民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与此同时,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新型农民纳入“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范畴,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农业经营主体扩展到“农村实用人才”,特别是“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对于中国大量的传统农民来说,这不仅是一个“历史性”的巨变,更是一场“跨越性”的革命,仅靠农民自身及其努力是无法完成的,于是就有了各种创新措施和援助方案。例如: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的“阳光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发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推动“人才下乡”,推进“神农英才”计划和“头雁”项目等。

第三,以自治为基,走共治之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村民通过村民自治对农村事务进行自我管理和服务。这一进程历经曲折,因战略重心的改变而不断调整,然而,由农民自己管理好农村事务的宗旨一直没有改变。在此基础上,通过乡村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立新型治理体制机制等,将村民自治进一步推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如今的乡村治理早已超出了村庄范畴。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县乡村联动,……提高乡村治理效能”。这一精神很快就在农村实践起来。2022年,湖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以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将普通民众直接纳入乡村建设治理各项具体过程,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性和积极性,凸显农民群体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地位。

(三)人本主义是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的“应有之义”

“以人为本”原为人本主义的基本观点,人本主义原则的实质就是主体性原则。从这个角度看,当代中国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发展理念不仅超越了基于西方经验的发展主义模式,更是避免了西方现代化带来的物本主义后果,是一种人本主义发展理念。从战略规划和实践绩效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代表的农村就地现代化道路,既有意识地避免了农民无产阶级化、农业资本化和农村依附地位的现代化陷阱,又突出了农民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的现实体现。

发展主义的哲学基础是“社会进化论”,目标是“目的论”。与发展主义不同,人本主义的哲学基础是“主体论”,目标是“权利论”。在人本主义理念之下,农民是农村社会的“当然”主人,不仅享有作为“农村主人”的“当然”权利,更是对乡村社会发展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这是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的“应有之义”,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农村现代化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以实现农民权利为中心,推进农民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的全面进步。二是中国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民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在农村现代化过程中主要表现为通过乡村建设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五、生态主义的回归

从社会化大生产角度看农业的现代化,无论卷入市场的程度有多深,资本化的程度有多高,都不可能改变农业生产的自然禀赋特性;不论农村如何商业化和城镇化,也不能改变农村社区的自然属性特别是群体特性等。对这两个方面的认识不仅导致西方乡村浪漫主义的兴起,还同时引起了对西方乡村浪漫主义的反思;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学者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促进了对人与自然、农业与自然关系的重新思考,进一步促进了生态主义发展理念的兴起。

(一)对西方乡村浪漫主义的反思以及生态主义的兴起逻辑

西方乡村浪漫主义的兴起是以对现代主义的批判为基础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批判。西方乡村浪漫主义认为,农村社区的生产方式是非资本主义方式的,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现代生产方式企图将农村自然式的生产方式资本化,本身就偏离了农村自身的发展轨道。二是对西方现代化道路本身持批判态度。西方乡村浪漫主义认为,现代化不能反映社会发展的趋势,反而导致农村对城市社会的依赖结构。基于前者,出现了追求“有机农村”“有机的、传统的、更自然的生活方式的理念”的极端浪漫主义。基于后者,重新发现乡村的独立性和价值,形成了另外三类浪漫主义思潮,分别是:关注农村在向后资本主义社会转型中具有潜在进步作用的左派浪漫主义(同时也是民粹主义的温床);迷恋“传统”并将农村复兴视为一个政治项目或是更大民族主义项目一部分的右翼浪漫主义;以田园模式将“小社区”本质化的贵族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的产生与乡村的社会属性有关,最为典型的便是田园美德、“道义经济”“熟人社会”等。它们与人的自然属性、人类初级群体的社会属性均有关。在现代化进程中,这些属性却为现代性所不容。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现代社会的形成,人类越来越成为“社会机器”的零件,失去了“自己”和人生的意义。这引起了对现代化理论的反思。伴随着现代化理论和思潮而涌现的,既有后现代主义思潮,也有反现代化思潮和逆现代化思潮,浪漫主义只是其中的代表性思潮之一。浪漫主义主要出现在以农民学为代表的研究之中,其背景及理论渊源主要受学科和研究对象的影响。以浪漫主义为代表的农民学研究虽然激发了人类社会的传统情怀,但唱响的仍然是农民、农村的哀歌。从这个角度看,浪漫主义不仅是现代主义的副产品,更是一种自产生时起便“过时”了的社会思潮。

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农业的兴起,不仅模糊了现代主义和浪漫主义在西方农村发展实践中的区别,而且抛弃了大而化之的宏观视角(例如区域、国家和全球层面更广泛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之间的关系),聚焦于微观社区的经济社会与生态、传统之间的关系,寻找现代技术与农村文化、历史传统之间的衔接点和对应物等,目标直接指向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义应是基于自然生态关心的生态可持续性或环境可持续性,也就是生态主义理论的生态发展或环境发展。”这不仅引起了对西方乡村浪漫主义的反思,还进一步引起了对现代化进程以及现代化理论的深刻反省。

本文认为,在现代化这一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中,应转变基于社会形态角度的“社会进化论”,树立起基于地理演化的“群体地域化”观念,聚焦于社会形态各组成部分与自然生态要素之间的连接机制和相互关系,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的平衡协调与协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树立社会与自然生态平衡的发展理念,实现社会形态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中国的科学发展观不仅坚持以人为本,而且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其中包含了人和自然协调发展以及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均衡发展理念。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命题。生态文明是一种将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人体生态融为一体的人类文明形态,贯穿于其中的便是生态主义发展理念。对农村社会而言,应该回归初级群体的和谐共生标准,将和谐共生标准和生产主义标准对接,确立生态主义标准,树立生态主义的发展理念。

(二)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生态主义倾向

中国农村发展实践既重视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和全面发展,也更加重视农村自身的特性和历史传统。中国农村发展规划中,不仅有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两大战略,更有乡村振兴战略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的加持。乡村建设和发展过程显现鲜明的生态主义倾向,不仅回归了农村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载体的本原,更是回归了农村是人类社会生存生活载体的本原。

首先是生态环境方面,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典型的如退耕还林工程、生态重点工程和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等,把生态环境恢复作为农村自然环境工作的重点,也是最终目的,为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等提供资源基础和可持续保障。与此同时,陆续加大了对各类污染(例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整治也是近些年来的工作重点。这些措施在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生态保障的同时,也提升了农民生活的美感和幸福感。

其次是生态农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对当前中国农村发展而言,最重要的是转变生产主义的农业生产方式,因地制宜,探索有利于恢复农村生态平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这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从“生态农业”到“友好生态型农业”,再到“绿色农业”。至于具体方式,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在此基础上,“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综其概要,基于农村资源、地方禀赋和人文传统的生态农业体系初具雏形,正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提及的“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最终达到“绿色兴农”的目标。

最后是生态文明方面,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宗旨。早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对中国农村可持续发展而言,这三个方面可以总结为“宜人”“宜居”“宜业”。“宜人”主要是指文化方面,例如:“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各类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事业;最近更是有“乡愁中国”的提法,意在通过或明或隐的“乡愁”,唤起现代中国人的生态意识和家国情怀。“宜居”主要体现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具体措施依次主要有:村庄规划要科学,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开展田园建筑示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宜业”主要体现在“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等方面。“宜人”“宜居”“宜业”三者的结合,不仅是生态主义理念在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现实体现,更是生态主义与物本主义、人本主义等发展理念有机融合的现实表现。

(三)生态主义对于中国农村现代化的意义以及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

对中国农村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而言,生态主义具有两大意义。第一,实践意义。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农村虽然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短板,但也不能急于求成。中国政府在中国乡村发展战略和规划之中,就确定了未来农村发展的方向,提前搞好农村发展规划的“顶层设计”,以避免重蹈现代化进程中西方农村衰败的覆辙。第二,理论意义。生态主义丰富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一个重要特征。

对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而言,生态主义具有三大价值。第一,生态主义承认土地的“初级”价值。土地的首要属性是物理属性,能够将自然能量转化为人类可以利用的生物能量。这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前提,在人类生产活动中处于基础性地位。第二,生态主义具有“人文”价值。自然生态不仅具有物理属性和生物属性,在人类社会行动中还具有人文属性。“乡村生活以其与自然的交融而更合乎人性。”第三,生态主义具有“长远”价值。生态主义的出现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意在避免西方工业化和西方现代化道路给人类社会带来的负面后果和消极影响。生态主义是在重新思考人类行为与自然世界关系的基础上所确立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发展方式,反映了现代社会发展面临的共同困境,意味着制定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规划需要有长远的视角。

六、中西方农村现代化道路比较

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既受近代以来西方现代化道路的影响,更受当前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影响。因此,既要从中西方对比角度对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进行总结,更要从发展观特别是三种主要发展理念的角度进行探讨。

(一)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特征

在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中,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并存。当前农村发展中的物本主义倾向反映了以现代化理论为核心的发展主义的一般特性,是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在当前阶段的现实表现。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西方现代化道路不仅导致“人的异化”,更是人类在发展观上走向“异化”的体现。在中国农村发展中,农民不仅是农村的“主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和建设者,更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果的消费者和享用者。不论是农业现代化建设,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服务于农民这一主体。这不仅实践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还是“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主体”这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观点的现实体现,也是对西方现代化带来的物本主义后果的修正。

在西方,生态主义是对发展主义反思的结果之一,缓和了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物的现代化”与自然生态破坏之间的紧张关系,回归农村作为人类社会生活载体的本原。当前中国在进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同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并把它置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的突出地位,不仅实现了从物本主义到人本主义的跨越,还在进行着从人本主义到生态主义的跨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是生态主义发展理念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集中体现。

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式现代化有五个特征,分别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其中,第二、三、四个特征与当前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中所体现的人本主义、物本主义和生态主义理念遥相呼应:中国式现代化是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意味着农民与其他阶层一样处于平等地位,并享有同等权利,蕴含于其中的是人本主义;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意味着“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同步发展,一方面否定了单纯的物本主义,另一方面又突出了人本主义,并把人本主义提到与物本主义同等重要的地位;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意味着将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二)中国与西方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比较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发展道路,虽然英、法、德、美各不相同,但发展观念是相同的,均是以现代化理论为导向的发展主义。在现代化进程中,虽然西方各国的政策和实践各不相同,但农村衰败是不可避免的。以现代化为主导的西方农村发展道路,不仅引起了西方学者对现代化道路的反思,也反映在后续的理念与政策调整中:前者如各种形式的浪漫主义思潮,后者如德国农村发展中的(梯级)均衡协调取向、法国农村一体化模式中的等值化理念以及美国涉农政策中的农业主义价值取向等。对西方社会而言,各个国家的农村发展走的仍然是一条“单线式”的现代化道路,不仅主径相同,而且方向趋同;在资本霸权和文化霸权的加持之下,乡村社会没有其他选择,只能逐步趋向于衰败。

中国的现代化在时间上晚于西方,在起点上不同于西方,在发展阶段上远高于西方;虽然中国的现代化是一个“被卷入”的过程,但却是一个不断自我创新和自主发展的过程。中国农村现代化也是如此。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不仅非常重视农民主体地位,更是突出人类与自然的共同、和谐、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原因在于,所谓的发展主义思潮仅是西方历史发展的产物,它有两个致命的缺陷:一是发展主义只是解决了“怎样发展”的问题,没有解决“为谁发展”“为什么发展”的问题,导致发展目的与手段的颠倒以及主客体的对立和分裂;二是西方发展主义是以“单线式”为主导的发展模式,以“物的现代化”推动所谓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了人文和生态两个方面的消极后果。

中国农村现代化则是一场有领导、有组织、有规划、有目标的乡村“建设行动”,自一开始就围绕着发展主义“怎样发展”“为谁发展”“为什么发展”这三个方面同时展开,实践中则表现为物本主义、人本主义、生态主义三个方面依次推进,共同促进,耦合式发展。正因如此,中国农村现代化走的是一条“复线式”的发展道路。这说明,中国农村现代化自一开始就在避免西方发展主义的两个致命缺陷。也正因如此,中国农村的现代化绝对不会走西方农村现代化“老路”,也不会重蹈西方乡村浪漫主义覆辙。

比较中国与西方农村现代化发展道路,有两个明显不同。一是发展动力不同。西方农村现代化发展动力主要是外源式的资本和技术。当前中国的农村现代化建设则是外源内源并举,不仅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而且“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从培育新型农民着手,寻找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的提出,更是直接明晰了中国农村发展的“内源”模式。相较于西方农村现代化道路的单一动力发展模式,中国农村现代化则是“三管齐下”,并因此形成耦合动力。二是发展目标不同。西方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是农业资本主义,实质上是一场资本对农业、富人对穷人的持续性剥夺。中国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是农民共同富裕,既可以避免现代化进程中西方农村衰败和两极化后果,也能够弥补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短板,逐步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基础,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目标早日实现。

(三)新发展理念引领下的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

理论在发展。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成为新形势下引领中国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就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重要部署。

五大发展理念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指导原则和理论遵循,“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对中国农村现代化而言,协调、绿色和共享的发展理念显得尤为重要。协调发展理念要求发展过程体现全面性、整体性和平衡性。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农业农村现代化仍然是短板;而在当前的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物本主义倾向较为明显。针对前一个问题,解决办法是统筹城乡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这块短板,让广大农民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同时是共享发展理念的内涵。针对后一个问题,特别要解决好农业发展与环境生态的问题,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大力推进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等举措——这同时是绿色发展理念的内涵。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不仅在认识上实现了从“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变,也促进了“绿色发展”这一新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模式的形成。对中国农村现代化而言,绿色发展理念具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例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共享发展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加速推进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要以共享理念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新发展理念不仅能够融汇贯通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而且将引领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七、结论与启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对西方发展主义的批判性反思并作出的政策性安排。在此基础上,中国农村正走出一条“复线式”的发展道路,不仅超越了西方发展主义思潮,更是终结了西方发展主义的历时态演进格局,形成了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和谐共生的共时性局面,正走出一条中国式的农村现代化道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农村现代化道路。

在中国农村现代化发展道路中,虽然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并存并逐步趋于共融,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仍会发生矛盾甚至冲突。从本体论角度看,物本主义要解决乡村发展中“物”的问题,人本主义要解决“人”的问题,生态主义要解决人和物、人和自然、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现代农村发展问题的实质,就是要在趋向于物化的农村社会发展中,解决好持续性动力(“人”)和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人和自然、人和社会的“关系”)的问题。相对而言,“物”的问题比较好解决,“人”和“关系”的问题不仅不好处理,而且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对于这一不断变化的过程,要有正确的发展取向。在中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物本主义是现实表现,人本主义是根本目的,而生态主义则是最终归宿;在具体实践中,物本主义取向是最基本的要求,回归人本主义是为了确保农村可持续的动力之源,而追求生态主义则是为了真正回归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从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看,物本主义服务于人本主义,服从于生态主义,人本主义亦与生态主义有机整合并趋于统一。新发展理念的提出,不仅超越了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三大发展理念,还能够将这三大发展理念内在地统一起来,在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形成和谐共融的局面。

对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中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三者之间正确关系的分析具有现实意义。例如在制定战略规划和进行政策设计时,要充分认识人与物、人与自然、物与自然的真实关系,并以之作为前提基础或基本原则。在具体实践中,可依次从三个角度(层面)着手。一是现代化角度: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农民主体性的实践空间,各种制度设计和战略规划都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立足于农业生产特性和乡村地域特征,以绿色农业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现代化建设。二是人类社会角度: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重建“人与自然的联盟”,注重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之间的整体关系及其对人类未来发展的长远意义,把自然生态的平衡与稳定作为制定社会发展规划的前置条件。三是认识角度:拓宽认识尺度,从“大历史”视角审视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还可以继续提升至自然历史视角,从自然历史演变视角审视人类社会演进历史。现实中,这三个角度(层面)可按上面顺序依次推进。然而,理想的状况应该是,从自然界的尺度审视人类社会的活动,从社会演变的角度审视以国家为单位的现代化进程以及相应的各种发展规划与制度安排等。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经济》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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