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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梓哲:深入推进乡镇改革要做到“四个突出”

[ 作者:王梓哲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4-13 录入:王惠敏 ]

近年来,在探索推进乡镇改革工作中出现了“单薄”的管理职权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严重不匹配、统筹协调与部门派驻机构“两张皮”普遍存在、原特定环境下设置的部分临时性“土机构”已不合时宜等问题。未来,深化乡镇改革应突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着力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突出资源整合,健全优化党的全面领导。按照“区域联驻共建、党员联抓共管、资源联用共享、优势联合共赢”原则,在乡镇探索建立“大党委”,书记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兼职副书记和兼职委员,兼职委员一般由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中小学校、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成员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在“大党委”统筹协调下,围绕组织共建、人才共育、阵地共享、活动共联、服务共促,开展各项党建活动,做到双向联系、双向服务。

突出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教育、卫生、民政、医疗保障、养老、就业、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职责,组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市县乡村四级综合便民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向乡镇和村(社区)延伸,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分配”的原则,有效整合乡镇民政、人社、医保、卫计、市场监管等基层站所办公资源,充实“一站式”综合服务场所服务功能,实行开放式、大厅式办公,统一规范、标识等。同时,创新审批服务机制,积极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不见面审批”,提高服务效能,降低办事成本,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突出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调整下放行政处罚事项,充实人员编制,重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乡镇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向乡镇下放、委托事项,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下放、委托程序,并及时调整清单内容,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乡镇与市直部门、相关执法部门间执法协调衔接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明确执法边界。下放给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市直有关部门不再行使。市直执法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关系为业务指导关系,市直相关执法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各乡镇的业务培训。

突出党建引领,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综合服务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协调联动的农村组织体系,推进基层议事协商规范化建设,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治安防控组织等各类组织的作用,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服务,合理划分基层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推进信息技术在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应用。

作者单位:河北省定州市邢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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