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落实,对于促进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加收入摆脱贫困,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城乡社会融合,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党执政的经济、社会、民心基础,发挥了历史性决定性的作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决策、战略部署,本质上也是公共政策,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公共政策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客观理性的观察、分析、研究,是十分必要的环节。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以下情况值得警惕。
第一,过度依赖驻村工作队,基层治理能力弱化。自脱贫攻坚以来,有关驻村工作队及队员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和要求越来越严格,一批批驻村工作队及队员积极融入乡村生活、深度参与乡村治理,充分发挥了“宣传党的政策、参与精准脱贫、建强基层组织、推动乡村善治”的生力军作用,为促进乡村建设发展、推进乡村基层治理注入了鲜活力量。但是部分地区和乡村干部角色意识不清、职责意识不强,打着“打成一片,加强团结”、“工作不分彼此”等旗号,无论什么工作都习惯性地拉上或者干脆命令驻村工作队去完成,经常把“压实责任”挂在嘴边,自己却当甩手掌柜、等着要数据,形成驻村工作队全方位参与乡村日常工作、工作质效取决于驻村工作队及队员的配合度和战斗力的局面。这种角色错位、职责不分、过度依赖的做法,长此以往将导致乡村干部素质能力的止步不前甚至下滑倒退,导致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弱化和衰退。作风能力要在大量的具体的事务中体现和锤炼,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学用结合是能力水平提升的基本路径。驻村工作队不是乡村基层组织、群众自治组织,更不是政府职能部门,一些本应由乡镇政府或者其他职能部门承担的法定职责,驻村工作队只能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适度协助,乡村干部必须始终是乡村基层治理的主力军。
第二,过度投资乡村基础设施,生态破坏不可逆转。加大财政投入,适度倾斜、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脱贫攻坚的必要手段。但是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除了要综合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和实际需求等因素,还要考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以及未来生态修复的可能性。当前有的地区和领导为了“高标准脱贫”“高质量脱贫”,忽视人口迁徙、村落消亡等客观规律,盲目进行大规模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在一些高寒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庭院及入户道路硬化,特别是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且大量外迁的地区,若干年后硬化的道路、庭院将严重制约生态修复,自然恢复已然不可能,即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人工修复,也将面临海量建筑垃圾处理难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乡村应当是生机盎然充满活力的,而不是满目疮痍千疮百孔的。
第三,过度倾向建档立卡群众,社会公平不容忽视。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难在精准。按照一定政策标准把一部分人认定为扶持对象,客观上就会把另一部分人排除在外,除了一些普惠性公益性项目,为保证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倾斜,客观上比其他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群众心理失衡,成为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潜在因素,特别是在一些群众经济条件、生活水平相似度很高的深度贫困地区更为明显。此外,一些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有劳动能力却长期习惯于“等靠要拖”,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毒致贫等不良现象缺乏必要惩戒,客观上破坏了奖勤罚懒的基本规则,助长了不劳而获、贫穷受益的不良风气,甚至会挫伤那些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群众的积极性,既不利于文明乡风培育,也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如有的地区给予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享有更好的医疗保障、更高的报销比例,甚至“建档立卡户优先”,但有限的医保基金及公共财政,来源于城乡居民缴纳的医疗保险、税收等,其使用应当公平与效率相统一。
第四,过度看重考核评估结果,大考过后懈怠松劲。贫困具有相对性,摆脱贫困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可以实现现行政策标准下的精准脱贫,但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贫困评价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收入贫困向多维贫困、连片集中贫困向点状分散贫困转变,贫困问题仍然将长期存在。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通过考核评估脱贫,只是减贫消贫的阶段性胜利,大部分脱贫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持续增收能力、生产生活状况等依然处在相对低下的水平,从脱贫到致富奔小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帮扶工作不能简单化为脱贫即终点,进而出现精神懈怠、工作松劲的现象。国检、省检是大考,也是期中考,经济长足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才是根本性历史性检验。无论是一线扶贫干部,还是挂钩帮扶单位,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埋头苦干、接续奋斗、久久为功,千万不能停下来歇一歇、等一等、看一看。
第五,过度在意驻村工作经历,偏离派驻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注重基层经历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驻村工作作为深入考察干部的“放大镜”、检验干部的“试金石”、识别干部的“竞技台”,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干部重要平台、选拔任用干部重要来源、提拔使用干部必要条件,一茬茬驻村扶贫干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基层维护稳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生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锻炼成长,一些在驻村工作中经受考验、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或交流到重要岗位,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但是面对“优先提拔使用”的好政策,有的干部丢了初心忘了使命,把驻村工作经历当政治资本,有的单位把提拔重用当派驻筹码,导致有的驻村干部派驻即坐等提拔、有的组织承诺无法兑现等问题,既违背了驻村工作初衷,也损害了组织威信。生活是具体的,驻村工作会面临家庭、生活等多种困难,本身就需要精神力量、信仰力量去战胜艰难困苦,组织适度的关心和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也很有必要。阅历的丰富、心智的成熟和才干的增长,才是驻村工作于个人最根本的价值所在。只有把驻村当成生命中一段难得的经历、一笔宝贵的财富,因身临其境而感同身受,因亲身经历而收获良多,因切身体会而丰富阅历,因有此经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会多一份参考、一种思维和情怀,才能静下心、俯下身本分做人、踏实做事。严制度、重品行、重实绩,真正把位置留给那些对事业有激情、对群众有感情、对基层有付出有作为的老实人、实干家、优秀者,避免驻村成为政治投机者的镀金所、金标签、快车道,旗帜鲜明的在脱贫攻坚一线淬炼发现真金、检验初心使命。
作者系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驻村扶贫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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