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甘肃省1735个农户的调查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中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16年,中国居民最终消费率仅为39%,世界平均水平为58%,中国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一直存在,农村人口占比大,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更低。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41.5%,而农村居民消费总额占全国居民消费总额的比例仅为21.4%,农村地区的消费水平严重拉低了整体消费水平。挖掘和提高中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与现实意义,同时,挖掘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也有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
已有文献中关于互联网对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影响的研究还比较少,尤其是关于西部贫困地区的研究较少。那么互联网使用对西部贫困地区农户家庭生活消费有着怎样的影响?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研究。
二、数据来源、模型建立及变量选取
本文使用的数据源于甘肃省“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于2017年在甘肃省国家级贫困县进行的农村社会调查。该项调查覆盖10市、14县的1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被调查村庄有6个位于六盘山片区的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山区,有6个位于沟壑崎岖险峻的秦巴山片区,有3个位于少数民族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这些村庄大部分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不发达,贫困问题突出,在自然生态与社会经济发展特征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与代表性。
本文使用反事实因果推断分析框架中的倾向得分匹配法并选取合适的变量来估计互联网对农村居民家庭消费的影响。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PSM估计结果
首先,观察家庭总消费支出的估计结果,ATT值为0.185,表明与不使用互联网相比较,使用互联网使家庭总消费增加18.5%。进一步比较ATT、ATU、ATE三者的大小,有ATU>ATE>ATT,表明与使用互联网的家庭相比,实际上未使用互联网的家庭假如使用互联网则会导致更高的家庭总消费支出。
其次,观察家庭各项消费的估计结果,ATT值为0.201,表明与不使用互联网相比较,使用互联网使家庭食品消费增加20.1%。进一步比较ATT、ATU、ATE三者的大小,有ATU>ATE>ATT,意味着与使用互联网的家庭相比较,实际上未使用互联网的家庭假如使用互联网则会导致更高的家庭食品消费支出。
观察家庭生活用品消费支出的估计结果,ATT的值为0.145,表明与不使用互联网相比较,使用互联网使家庭生活用品消费增加14.5%。进一步比较ATT、ATU、ATE三者的大小,有ATU>ATE>ATT,意味着与使用互联网的家庭相比较,实际上未使用互联网的家庭假如使用互联网则会导致更高的家庭生活用品消费支出。
观察家庭教育消费支出的估计结果,ATT值为1.032,表明与不使用互联网相比较,使用互联网使家庭教育消费支出增加103.2%。进一步比较ATT、ATU、ATE三者的大小,有ATT>ATE>ATU,表明与使用互联网家庭相比,实际上未使用互联网的家庭假如使用互联网将会导致家庭教育消费支出的增长幅度减缓,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研究结论。
(二)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差异比较
在家庭总消费及家庭食品消费、家庭生活用品消费、家庭教育消费中,ATT、ATU、ATE值均在5%或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互联网使用对贫困和非贫困家庭消费水平的提升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均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进一步比较家庭总消费及家庭食品消费、生活用品消费、教育消费中的ATT、ATU、ATE值,发现在家庭总消费支出和家庭教育消费支出中,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回归结果与上述总体分析一致。在家庭食品消费、家庭生活用品消费方面,贫困户与总体分析的回归结果一致;而非贫困户则出现与总体分析不同的回归结果,即ATT>ATE>ATU,表明在非贫困家庭中,与使用互联网的家庭相比较,实际上未使用互联网的家庭假如使用互联网将会导致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和家庭生活用品消费支出增长幅度减缓。
将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结果相比较,发现在家庭总消费及家庭食品消费、家庭生活用品消费的估计结果中,贫困户的ATE、ATT值大于非贫困户,说明家庭使用互联网对贫困户消费影响大于非贫困户。在家庭教育消费支出中贫困户的ATE、ATT值小于非贫困户,表明家庭使用互联网对非贫困户家庭教育消费的影响大于贫困户。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在家庭教育消费的回归结果中,均有ATT>ATE>ATU,表明与使用互联网家庭相比,实际上未使用互联网的家庭假如使用互联网将会导致家庭教育消费支出的增长幅度减缓,表明使用互联网降低了贫困地区家庭支付的教育成本。
四、进一步讨论
(一)内生性问题讨论
本文运用工具变量法来排除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相较于OLS的估计结果,2SLS的估计结果有所提升并且与PSM估计结果一致,有效地支撑了PSM的估计结果,且在使用工具变量控制内生性的情况下,家庭使用互联网能够更好地促进其消费水平的提升。
(二)互联网使用对贫困地区和非贫困地区影响的比较
首先,关于互联网对西部农户家庭消费影响的研究,现有文献与本文的研究结论存在较大差异;其次,关于互联网使用对贫困地区和非贫困地区消费结构的影响问题,现有文献与本文的研究结论也存在较大差别。
(三)互联网使用对西部贫困地区农户家庭消费影响的进一步分析
文章就三个方面的内容展开分析:1.互联网使用、家庭收入、家庭消费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2.互联网使用对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市场交易成本的影响;3.互联网发展对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消费市场的影响。
五、结论及政策启示
本文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互联网使用对西部贫困地区农户家庭消费水平提升和消费结构优化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互联网使用也是降低教育成本的重要手段,进而本文认为,互联网普及与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手段。第二,互联网使用对提高贫困户消费水平的作用大于非贫困户,进而本文认为,互联网普及与农户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有助于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第三,互联网使用有助于降低西部地区农户家庭的市场交易成本、拓宽消费渠道、优化消费市场。
本文得出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国家应将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加大西部地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扩大光缆、宽带的覆盖率,增加网络设备、终端设备及服务器设备,强化企业、政府、机构单位的管理信息系统等,释放信息化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此外,各级政府应加快贫困地区农村运输、仓储、配送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信息化水平提供保障。
第二,继续贯彻落实“互联网+农村”政策,大力普及农村互联网的使用。一方面使电信行业的发展趋向多元化,打破市场垄断经营模式,形成多元竞争,以降低网络运营费用,让更多的人用得起互联网,以提高互联网的普及率;另一方面,加大政府对贫困地区农村使用互联网的补贴,以促进互联网的使用。
第三,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农村教育投资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和基本素质,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进一步提高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农村人口的信息素养,阻断信息贫困的代际传递。进一步提升农户家庭信息化水平,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降低农户家庭支付的教育成本。
第四,以增加贫困地区农户收入为突破口,提升贫困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户增收提供产业支撑。在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配送、文化旅游、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等基础产业的同时,大力推进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发展,着力提高农户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仅发挥互联网对生产的积极作用,同时还发挥互联网对生活消费的积极作用,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作者:张永丽1, 2 徐腊梅2 作者单位:1甘肃省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2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经济》2019年第2期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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